□ 陈国庆
日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从缴存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中按返还比例成功提取保证金738.3万元。这标志着我省首个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项目保证金已顺利返还。
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调研员梁世云介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庄煤矿新庄村地面塌陷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是我省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后,首个使用保证金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的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12年5月6日由商丘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进行了审查验收,认为该项目所有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顺利通过验收。该项目也因此成为我省首个通过验收并返还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工程。
在保证金的提取使用上,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认真填报了《河南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使用审批表》,永城市地矿局会同财政局、环保局对该工程完成情况进行了会审。经审核批准,按批准数额办理了资金使用手续,返还保证金738.3万元。
本次通过保证金的返还,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提高了企业开展塌陷区治理复垦的积极性。同时,使永城市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真正建立了一套从申报、审核、缴存、管理、使用于一体的机制,为我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的管理、使用机制提供了积极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