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贻强 邓俊刚 蔡小玲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麻醉药品是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精神药品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精神依赖性的药品,依据其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可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比第二类精神药品更易产生精神依赖性,且毒性或成瘾性较强[1]。这两大类药品是国家明令管制的特殊药品,也是临床上疼痛治疗和精神病症治疗必不可少的基本药品,它们具有两重性,使用得当可以治病以减轻患者的疾病痛苦和提高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一旦发生滥用则会产生成瘾性,极易造成对病人和社会治安的危害。国家卫生部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严格管理,于2005年11月专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本文就我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经验和体会作一总结。
1.1 采购管理 我院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在用的麻醉药品有7个品种共11个品规,第一类精神药品有4种,有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虽然品种不算很多,但是大多数药品的使用量还是较多的,每月采购金额在十万元左右。在采购管理方面由负责该类药品的专人根据临床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药品采购人员按计划凭取得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本辖区内定点的医药批发企业购买,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付款。药品由批发企业派专人送货上门。
1.2 验收入库的管理 医药批发企业将计划所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送达药库后,专管人员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药品销售清单即刻验收,我们采取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内容包括:日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质量情况,并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登记簿,将凭证号、药品质量情况和验收结论一并写入,验收人和保管员双人签名。验收完毕将药品按品种、规格放入保险柜并上锁储存。随货销售清单交给药库专人微机入库,连同入库明细单一起单独保存,供上级检查备用。我院因库房面积所限,使用保险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安装了监控设施和报警装置,配备灭火器等防火器材。
1.3 领用出库管理 医院规定住院(中心)药房、门诊西药房和急诊药房请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单独打印请领单,药库凭该领药单按库存数量审核并打印出库单,按照出库单上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和批号发放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如发出药品为注射剂则须收回对应规格数量的空安瓿,药库保管员必须双人核对发放,并在专用账册上详细登记、签名,领药人员也一并签名。
1.4 其他管理 由于我们药库管理人员在验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工作比较认真负责,发现破损的药品和短少药品的情况当场指出,医药批发企业及时给予补足数量。此外我院至今未发生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被盗和被抢事件。
2.1 由医务部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分期学习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规定和使用知识,并进行考试,执业医师和药师考试合格者,分别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和调配资格,并将其签名留样、备查。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开具、调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
2.2 住院(中心)药房、门诊药房和急诊药房设立保险柜存放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也装备监控设施,按医院批准的基数进行管理,除非有特殊情况,不得超过申请的基数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同时实行“五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颜色为淡红色,其右上角标注有“麻、精一”字样,并规定注射用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仅限医院内使用,或医务人员出诊到患者家中使用,并将空安瓿带回。
2.3 住院(中心)药房、门诊药房和急诊药房在领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后应及时做好入账专册登记,其内容包括:凭证号、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和生产厂家、发药人、核对人和领用人等。
2.4 住院(中心)药房在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有合格的专用处方,按照处方药品的剂型规格数量,由专人调配另一人复核无误后方可发出。并规定麻醉药品处方逐日开具,每张处方所有剂型的数量均为1日常用量。如为注射剂尚须收回对应规格数量的空安瓿。并为处方进行编号,逐日计数管理,之后在专用账册上详细登记。下班前将各品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当天的消耗情况逐一登记,作为交接班记录。
2.5 门(急)诊西药房在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求患者或代办人提供患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门诊病历和签名的知情同意书,以及患者的疾病诊断证明、患者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有已收费的合格的专用处方,经收方人审核无误后,由专人负责调配并经另一人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规定每张处方的限量:注射剂为1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为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为3日常用量;如果是癌症疼痛患者,控缓释制剂可以为15日常用量。处方当日有效。如调配的是注射剂,调配人须将药品送到门诊注射室,监督注射完毕再将空安瓿收回,并给该处方进行编号,以便于逐日消耗登记,之后在专用账册上详细登记。下班前将当天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情况逐一登记,供交接班使用和上级部门检查备用。
3.1 尽管我院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从采购、验收入库、储存、领取到使用都严格依照国家卫生部颁发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但是在日常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少数已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对相关药品管理的法规不够熟悉,以及对WHO倡导的“癌痛三阶梯止痛指导原则”精神的领会不到位,在晚期癌症患者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剂量把握上,因为担心产生成瘾性和依赖性而没有使用到最合适的镇痛剂量,致使晚期癌痛患者未能达到理想的镇痛效果,其生活质量也受到影响。据一项对11882位癌痛病人应用阿片类药物止痛的调查显示,只有4位病人出现了精神依赖性,因此不必顾虑成瘾性问题[2]。另有文献报道,国外通过贯彻“癌症三阶梯止痛方案”,近20年的大量临床实践证实,癌症患者长期使用吗啡镇痛而成瘾者罕见[3]。为此建议已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加强业务学习,结合“癌痛治疗三阶梯止痛指导原则”,给予癌痛患者合适的剂量,从而提高晚期癌痛患者的生活质量。
3.2 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假装疼痛,存在套取或骗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现象,他们会想出各种各样的方法,比如使用假身份证或同一天在多家医院看病等等,对于这种情况医务人员难以识别。建议给每一位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的病历和个人资料输入电脑,建立区域性的网络化管理;此外,广大医务人员要擦亮眼睛,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3 由于注射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仅限在医院内使用,医务人员出诊到病人家中使用也不现实,因此农村晚期癌痛患者只能口服镇痛药物止痛,但是如果是食道癌或胃癌患者等口服药物有困难或不能口服止痛药的情况,使用注射剂镇痛又不可能,所以笔者建议该管理规定还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不断完善,以提高该类患者的生活质量。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广大医务人员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理论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在临床实践中探索新方法、新措施,共同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高度。
参考资料
[1] 李桂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J].现代医药卫生,2008,24(4):614.
[2] 马平,张建平.癌症疼痛治疗中麻醉药品的应用现状及对策[J].医学与哲学(临床决策论坛版),2006,27(10):11.
[3] 陈琴.我院麻醉药品的管理与使用[J].海峡药学,2009,21(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