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小米
近日,物流企业土地税减半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这两项物流业税负改革在业内引起广泛的关注。一石激起千层浪,官员、学者、企业人士在各种场合多有发声,可见这两项税改新政之重要性了。
多年来,物流业内减税的呼声一直强烈,大家普遍认为过高和不甚合理的税负,导致一些物流企业在高成本、低收益、微利润状态下运行,缺乏发展后劲,严重制约了物流企业的发展。据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企业委员会、妇女委员会与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所做的《2011年千户民营企业跟踪调查报告》显示,有包括物流企业在内的超过八成的民营企业认为当前的税负“很重”或“较重”。
而事实上,一直以来企业对于各种税款的缴纳也是有所保留的,合理避税成为一些企业节省运营成本的常用手段。所谓避税是指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和税负最低化,研究税收法律的空间,策划个人或集团内部财务节税计划,以规避纳税。虽然说避税违反了税收立法意图,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但避税并不违法。不仅如此,一些企业还看准了税收征缴环节中的漏洞,大打擦边球。比如,在笔者此次对上海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调查中,大家在讨论税改变化的时候就都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增值税的征缴更透明后,之前营业税征缴中靠暗箱操作获得实惠的企业将难以为继。此次,在物流企业土地税减半政策出台之前,面对高额的土地税,很多企业也大打公关牌,这在业内已不是秘密。
“现在成本一个劲儿地往上涨,税费又居高不下,要真一点不打折扣地缴税的话,甭说赚钱了,公司早就关门了。个人觉得,地方政策以及公司与专管员的关系处理情况很重要。”来自中部某城市的一位民营物流企业负责人王先生接受了笔者的采访,他告诉笔者,除了靠人际关系方面的努力以获得税收优惠之外,企业还要通过一些变相操作来规避纳税,“少缴税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不给对方开具营业税发票。目前在我们公司每年的营业额有4000余万元,其中大约1500万元的营业额是不给对方开发票的,我们的客户中有一部分也是中小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当然希望我们的运费越低越好,所以一般也不要求我们开票。不开票,不单省出了营业税的钱,以此为计算依据的城建税和教育费也都省了下来。每年仅不开票这一项就可以为企业节省50余万元。
此外,财务会计还会对账目做一些特殊处理,比如增加企业的成本,以减少企业的税前利润,从而使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大大降低。通过财务处理,公司每年的账目基本为盈亏平衡,没有多余的利润。这样一来,又可以为企业降低税负近40%。把能逃税和避税的方法都用上,一年下来只需缴50万元左右的税,这样企业的利润就能保持在350多万元,利润率在12%左右。当然,这种避税也是有法律风险的,这就像我开始说的那样,要跟税务局的人搞好关系。”
“我们是搞电子产品物流的,附加值较高,利润率还有所保障,如果是那些做服装、日用品、食品物流的企业,即便也像我们这样操作,利润空间仍然很小。”从王先生的坦诚中,我们更多地感受到的是中小物流企业的无奈与挣扎。然而,据了解,鉴于小微企业的生存窘境,近年来,中央一直在推行积极减税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开始,由原先的33%下调至25%,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更下调至20%。再加上自2011年末开始实行的上调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同时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以及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微企业,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还有此次土地税减半及营改增试点,都让我们看到了减税的诚意和力度。
王先生告诉笔者,相对于法定纳税,更让他头疼的是那些各种各样的行政性收费,“虽然我为了企业的生存发展千方百计地减少纳税额,但是在心里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反倒是那些逃不掉的各种行政收费,才是增加企业负担的罪魁祸首。”
据王先生介绍,目前,在企业每年要缴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中,工商年检是必须的,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年度检验费为50元。虽然年检费用并不高,但为了顺利办完年检,还附加有其他的收费项目,比如为了持续获得相关资质,就需要向相关运输协会申请办理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证书,“这个费用本身只要2000元,但是还需要找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还得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的财务,一整套手续办下来,至少需要七八千块钱。这笔钱是企业必须要花的。你要没有这个资质,企业年检办不下来。”此外,作为物流企业,用于生产计量的磅秤需要当地质检部门检测,因此每年还要缴纳数百元的磅秤检测费;根据该市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王先生的企业还需要每年缴纳3000元的残疾人保障基金……“还有一些政府机关附属协会的会费,其实加入这些协会对我们企业的发展起不到实质性的帮助作用,但是为了搞好和这些部门的关系,我们也不得不增加这笔多余的支出。其实我们这里还是挺规范的,没有外地同行所说的那些乱收费项目。”
从国家一直出台的减免企业社会负担过重的举措就可以窥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门类之多、范围之广。据统计,自1982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解决企业社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至今,全国已经统一取消停止了行政事业性收费近200项,去年底财政部又会同国家发改委决定从今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22项。
在笔者对相关内容采访过程中,很多被采访人都或明或暗地表示自己公司也存在类似王先生公司的做法。一方面,税收关乎国计民生,不容偷逃;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在成本全面上涨的情况下,生存空间被进一步挤压,税负的压力愈发敏感,不得已做些小动作,以降低绝对成本。这种现状让人感到的除了沉重,还有无奈。
不过,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结构性减税的大背景,也使我们相信随着税率的趋于合理,更多的企业将加入到依法纳税的行列中,税基的扩大必然使税收收入得到增加。而随着行政收费的不断治理,企业的发展环境将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