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方式与未成年人刑事被害*

2012-01-28 08:31吴立志
中国检察官 2012年21期
关键词:犯罪校园同学

文◎吴立志**

生活方式与未成年人刑事被害*

文◎吴立志**

我国未成年人的刑事被害历来是困扰社会的一大难题,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往往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近年来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刑事被害原因复杂多样,其独特的生活方式乃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

一、未成年人刑事被害的生活方式分析

笔者以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被害的生活方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家庭成员间沟通不足,生活方式相对封闭

随着离婚率的上升以及农民外出打工,生活在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以及留守未成年人(留守儿童)越来越多。由于上述两类人员各自的特殊性,加上条件的限制,使得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关爱严重不足。[1]由于父母子女间没有形成有效的沟通能力,容易导致上述群体形成较为封闭的生活方式,亦因此容易招致刑事被害。封闭的生活方式之所以容易招致刑事被害,主要基于以下两个理由:其一,封闭的生活方式使未成年人缺乏可靠稳定的外在保护资源,抵制犯罪的能力较弱,容易招致被害。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除了部分临时起意的冲动型犯罪和过失犯罪以外,一般都有一个成本风险的考量,选择犯罪对象时一般会选择对犯罪抵制力较弱和外部保护机制缺乏的对象,这样实施犯罪比较顺利,同时得手后也容易逃避法律的制裁;其二,封闭的生活方式导致未成年人情感匮乏,容易招致被害。心理学研究表明,情感匮乏的人一般缺乏强大有效的沟通能力,而强大有效的沟通能力往往是预防刑事被害的重大武器。实践表明,在封闭的生活方式下,未成年人容易走向两个完全相反的极端:要么彻底将自己封闭起来,在自我幻想中生活;要么对人际交往特别渴望,一旦在正常的人际圈里满足不了这种情感的需求往往就会求助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不管是完全封闭自己还是求助于网络虚拟世界,都因为缺乏有效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招致被害。如所周知,孤单独处本身容易使自己陷入一种被害的境地,实践经验表明,孤单独处的未成年人更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一般经验表明,特别渴望情感惠顾的人往往不能正确判断他人是否真正关心自己,以致陷入畸形的情感的泥沼中不能自拔,犯罪人也正是利用这类群体的弱点大肆进行犯罪活动。实践中,出生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和留守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人刑事被害中的比例较高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点。

(二)未成年学生生活方式不健全,同学间沟通机制缺乏

近年来,校园未成年学生刑事被害现象频频发生。导致这种现象的产生有社会、学校、家庭等诸多复杂的因素,从生活方式理论的视角观之,未成年学生孤僻、浮躁与不善于沟通的生活方式也是导致他们被害的重要原因。

1.同学侵害。同学侵害,是指学生之间的相互暴力侵害。同学侵害的原因十分复杂,实践表明,具有某些特定生活方式的未成年学生很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如喜欢独来独往的学生由于经常一个人单独行动,缺乏同伴,而加害者一般不会去加害一群人,因此经常一人单独行动者就增加了遭受暴力侵害的可能性;又如喜欢摆阔的未成年学生,经常有意无意地通过穿着与消费来炫耀自己的财富,往往会引起某些心态不正常同学的嫉妒与怨恨,这些炫耀者也就容易成为敲诈勒索与抢劫的被害人。

2.社会人员侵害。社会人员侵害,是指校外人员对未成年学生的侵害。校外人员对未成年学生的侵害涉及范围较为广泛,既有人身伤害,也有性侵害。校外人员对未成年学生的侵害原因也是相当复杂,除了上述独处型、炫富型和早恋型等特定生活方式的未成年学生很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外,还有整天迷恋于游戏的未成年学生容易成为校外不法分子关注的对象。

(三)生活内容单调贫乏,上网成为主要生活方式

心理学研究发现,具有网络成瘾倾向的青少年常常是比较孤独和抑郁的,他们一般具有下列特点:喜欢独处、敏感、倾向于抽象思维、警觉、不服从社会规范、低自尊、自我封闭等等。上网成癖的未成年人表现出如下生活方式:

其一,迷恋网络交友,交友随机性大。

其二,与主流生活方式断裂,自我保护能力严重不足。以网络为中心的生活方式造成了未成年人生活方式中诸多因素的不平衡和混乱,造成了未成年人与正常生活方式、主流文化的断裂,使未成年人处于正常生活方式的边缘。这种断裂导致未成年人在现实生活中的人际关系质量低下,削弱了他们在真实世界里的社会交往能力,使其在面对现实世界的关系时缺少足够的心理准备,进一步加深了未成年人的被害性。

二、生活方式视域下未成年人刑事被害的防治对策

笔者以为,改变导致未成年人伤害的生活方式,对于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刑事被害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完善社会政策 畅通家庭成员沟通渠道

其一,父母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为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父母应全面、适当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尤其要改变传统的教育方式,这些教育往往提醒被害人去提防陌生人,所谓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教育方式,却忽略了加害大部分都来自被害人所熟悉的人。未成年人由于是非观念不强,自卫能力较弱,脱离父母的保护而独处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因此,对于年龄较小的孩子,父母应当尽量不要让其单独留在家中或者出行。有特殊情况时,应当委托亲近的人代为照看。

其二,为孩子营造温馨幸福的家庭环境。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环境,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一个好的家庭环境应当建立在平等互爱的基础之上,这样能够增强孩子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激发其提升解决危机,增强其自信心和面对困境时的勇气,一旦遇到侵害危险时就能从容面对和有效化解。

(二)健全同学间互动机制 倡导健康校园生活方式

在未成年学生生活方式中,与同学以及与社会人员的合理、均衡交往是未成年学生较少被害的有力保障。为了使针对未成年学生的侵害案件有效减少,加强校园监管,健全与同学间的良性互动机制是关键。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其一,建立同学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从上文分析得知,拥有不健康生活方式的未成年学生容易招致被害,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未成年学生很难与其他同学建立起一种良性互动的沟通机制。喜欢独处的同学因为生性比较孤僻,遇到与同学之间的矛盾不会化解,导致“小隙”变“大怨”,从而容易导致同学的伤害;未成年学生大多处于青春期,性格比较自尊敏感,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由于贫富悬殊的拉大,导致家境比较一般的学生对家境富裕的学生怀有一种天然的敌视心理,因此“炫富型”学生容易招致某些心态失衡的贫穷同学的加害;“早恋型”的未成年学生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均不成熟,很难处理恋情与友情的关系,表面收获了“恋情”,实际上失去了友情,很容易成为矛盾的聚集地和导火索。只有改变上述不良生活方式,建立一种符合时代特点的,与自身年龄与身份相适应的健康生活方式,才能与其他同学进行平等友善的沟通,才能消除被害性,从而达到预防被害的目的。

其二,加强安全管理,倡导校园健康生活方式。[2]学校有责任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基于此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对校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除,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具体而言: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应当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学校重要工作事项,组建校卫队加强安全巡逻,实行领导责任制。第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师生自我保护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救能力,这是校园安全工作的基础。第三,严格出入校园制度。对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限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内,对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应当凭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除了上述严格安全管理,学校也应该在倡导校园健康生活方式方面下足功夫,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真正落实“育人”理念,不论“差生”、“好生”,均一律平等对待,尤其在人格对待上一律平等;二是设立校园心理咨询热线,对性格较为孤僻的学生实施心理帮助;三是设立校园情感热线与青春期教育热线,帮助早恋者摆脱情感的困境,在良好的校园氛围内感受同学友谊的珍贵以及早恋的危害;四是定期对未成年学生进行财富观等价值观的教育,这种教育不能停留在简单的说教,最好是通过剖析一些典型的案例来教育学生以简朴生活为荣、并以一颗平常心对待贫富差距。[3]

(三)加强未成年人娱乐设施建设,重塑主流生活方式

前文所述,未成年人迷恋网络、沉迷于游戏导致了与主流生活方式的断裂,这种断裂使得未成年人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加害目标,因此重塑主流生活方式就是预防未成年人刑事被害的一个重要方法。

重塑未成年人的主流生活方式并不意味着要求他们完全放弃网络生活方式,事实上,网络生活方式已经成了大众(包括未成年人)日常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坚持健康网络生活方式的前提下[4],社会、学校与家庭要逐步引导未成年人重塑主流的生活方式。笔者认为,所谓主流的生活方式就是未成年人走出网络虚拟社会,走向他们生活的真实社会,在真实的社会中,他们用智慧与真诚与同类沟通互动,与人为善、尊重他人并平等地对待他人,靠自身的努力积极去发现现实生活中的美并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共同推动人类文明社会不断走向进步与完善。

重塑未成年人的主流生活方式,需要国家、社会、学校与家庭的沟通与协调。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固然有网络自身的吸引力,适合未成年人的娱乐休闲场所严重缺乏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未成年人精力旺盛,充满了求知欲,而现实的生活方式却过于单调,根本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由于网络世界充满了各种玄妙,能极大满足未成年人的好奇心与求知欲,因而网络生活方式也就成为未成年人的必然选择。针对此现状,可行的解决之道就是加强适合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建设。例如,早在2006年,就有人大委员提出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社会公共资源,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这样不仅能够使未成年人获得许多课本之外的知识,更能有效的防止其沉迷于网络与游戏,以此为契机走向真实社会,过上一种积极健康的生活,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避免被害。

注释:

[1]比如留守未成年人家庭普遍没有电脑,即使有些家庭有电脑,由于农民工普遍不会上网,也无法通过网络的方式与其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性的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又比如,出于成本的考虑加上工作的繁重,父母与留守未成年子女通过电话联系无论是频次还是每次通话的时间均及其有限,根本不可能做到每天长时间的交流与沟通。

[2]西方学校对于预防儿童被害而进行的具体的试验有:第一、法国实行的学校安全计划。学校雇用社会的失业青年,来加强中小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的安全,同时减少校园内暴力行为。二、挪威实行的反校园暴力计划。学校制订严格的纪律,对被害学生实行保护、支持、救助;限制校园暴力行为。第三、美国实施的主动神圣教育计划。由学生、家长、教师、学校领导组成综合委员会,进行教育改革,倡导互相尊重,营造学校全体师生的归属感,以减少犯罪,保护被害人。第四、美国俄勒冈州的教师家庭联论计划。举办家长培训班,学生技能培训班,减少攻击行为,保护被害人的利益。第五、法国实施的夏季青少年活动计划。为青少年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露天电影、迪斯科等,来提高信心、改善形象,减少犯罪和犯罪侵害。丰富的课外活动可以使青少年的目标不再指向犯罪。(参见梁华丽:《中小学生被犯罪侵害的现状与预防》[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http://lsg.cnki.net/grid20/Brief.aspx?ID=9&classtype=&systemno=&NaviDatabaseName=&NaviField=。访问日期:2012年4月25日。)

[3]实践表明,喜欢做明星梦、梦想发大财的未成年人很容易成为刑事被害对象,“‘90后贱女孩’包包和阿紫被潜规则的案例”就是适例。详情参见:http://new s.xinhuanet.com/legal/2009-05/05/content_11317469.htm。访问日期:2012-5-20。

[4]实现未成年人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主要是建立上网实名制,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严厉打击黑网吧。具体措施有五点:其一,加强对网吧的依法管理和管制;其二,规范对网吧的监督体系;其三,建立游戏分级制度,大力推行绿色网络;其四,为家长提供预防网络成瘾的有效资源;其五,以预防为主,重视发挥社会的制约作用。

本文为山东省教育厅计划项目“刑事被害与生活方式研究”(编号,J09WK10)的阶段性成果。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26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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