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凯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强调,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要密切联系群众,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重新建立党和社会的连接点或者有机关系。从理论上来说,党和社会的有机联系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党本身就是社会的一部分,党员仅仅是社会成员中的先进分子。但在现实中,因为党和其各种外围组织(包括共青团)的建制化,其与社会的脱节不可避免。长期以来,各类社会组织“官办”色彩较浓,表现出越来越多的依附性与依赖性。群团组织甚至整个进入国家机关,组织“国家化”、“行政化”,因此,要密切联系群众,势必涉及到社会组织尤其是群团组织的“去行政化”,这要求群团组织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成为社会的一员,从而解决“脱离群众的危险”,并为政党的“密切联系群众”探路先行,这是夯实执政基础的题中之义。对于群团组织来说,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能改变、淡化原有的官办行政色彩,更好地参与社会竞争,更好地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具体来说,共青团可以通过各种枢纽和“同心多层”的组织体系来整合各类青年社会组织,进而影响、引导、凝聚更广泛的青年,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长远来说,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是初试啼声,是社会转型背景下群团组织深化改革,为新时期重构政府-社会关系探索方向的一项尝试。
社会管理有两种,一是社会的“自我管理”,另一种是社会的“被”管理。通常的理解,常常指向于后一种,也就是政府对社会的管理,也就是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社会风险。我们常说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来实现社会管理,“别出什么事儿”。但在个别地方,社会管理走向了极端,与“社会控制”相等同,通过强化权力来消灭一切死角。近年某大学搞的“恋爱实名制”即是一个明显例证。但实际上,现在经济社会越来越复杂,寄希望于通过强化权力实现社会管理基本上不可行。要从社会的“被”管理走向社会的“自我管理”,无法回避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我国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应该是从“强国家、弱社会”向“强国家、强社会(大社会、好社会)”的转型。这个转型过程,是社会的自我生长和发育的过程,也是社会从被管理转向自我管理的重建与秩序再造的过程。建设枢纽型社会组织,有利于寻找到构建“国家-社会”新型关系的合适切入点,有利于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使体制内社会组织摆脱官僚化风格,体现公益性、专业化、相对独立的作用和服务特色,实现自主发展,并以此推动和实现政社分开、管办分离,让社会组织积极有效地承接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环节上一些职能,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建设枢纽型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在要求。
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曾指出,“一个健康的社会,取决于权力、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的平衡。”如果市场和社会发育程度很低而权力独大,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和失控;如果市场和权力的力量很强而社会发育很低,则会形成权钱结合的治理模式。相对于社会管理来说,社会建设是一个更大的范畴、更长远的目标,是建设一个与政府、市场三足鼎立的主体的社会。这个理论的渊源:一是意大利共产党领袖葛兰西(Antonio.Gramsci)的公民社会,二是匈牙利著名社会学家博兰尼(Karl.Polanyi)的能动社会。社会建设所指向的这个社会主体,能够制约权力、驾驭资本、遏制社会失序。从路径上来说,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优化社会结构、促进公民和公民社会的发育等等,都是基本的内容。但实现这些路径不是一蹴而就,我们对此需要有细心的呵护和足够的耐心。一般来说,社会的生成离不开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而社会组织是社会自组织能力的载体。在这个意义上说,一个社会的社会组织越丰富,该社会的生活越能够有序进行,其社会转型的风险也会越低。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可以看作是社会转型的前置环节,是社会转型过程中的过渡阶段。这个阶段,就是培育孵化各类社会组织,引导它们发展壮大,从而适应政府对社会管理从主导到引导的转变;就是裂变影响,不断增强社会组织独立性,从而不断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公民社会的成长;就是将现有的国家管控的社团组织培育发展成具有充分自主性,能有效地代表功能团体内的社会成员的利益的中枢组织,实现从“国家法团主义”向“社会法团主义”的转变。最终指向的,就是作为主体的社会的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