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军 张喜才 刘轩
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五届四次理事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供销合作社流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内容,也是“新网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深入探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对增强全社会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确保农产品安全,有效解决农产品卖难买贵等诸多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此,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和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于2012年3月6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专题研讨会”。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总社办公厅、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以及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山东省政协、中国社科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等20多位专家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由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杨谦院长与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程庆新秘书长共同主持。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非常重视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流通的现代化水平。但农产品价格波动、“最后一公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卖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与会专家结合这些问题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包括:解决现有结构矛盾和体系缺陷,应加大政策法规等制度建设,政府有关部门应出台《农产品流通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必要的农产品储备制度,将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建设一批公益性批发市场;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强化物流和信息体系建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副主任程国强指出,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农产品滞销成为近几年农产品流通的热点话题,由于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跟现在的经济发展阶段不一致、不对称,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但去年又出现了一种状况,山东白菜滞销和内蒙土豆滞销,农产品的种种矛盾被暴露出来。他还指出,农产品价格波动及滞销不是我国独有的现象,而是全球性的、规律性的,价格波动产生的原因包括农业生产的区域性、季节性,以及农产品能源化和金融化等。必须认识到,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主要还是集中在某几类产品上,并且价格波动的背后更多的是体制问题,特别是金融机构难以向农产品经营者提供金融服务、农产品生产区域化导致长距离运输成本加大、政府对价格过度干预等。
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姜长云也认为,长期以来“重生产、轻流通”的问题一直存在,政府的调控过分强调用生产的办法解决,注重短期调控,预警机制建设和长期调控手段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波动在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有一个自我修复过程,人为干预并不能让价格降低,还有可能进一步加剧价格波动,但由于我国市场化改革没有完全到位造成政府对这方面过多干预。
山东省政协常委、山东供销合作社原主任白志刚提出,农产品价格波动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民组织化程度太低,与市场对接不上,只有提高农民组织化才是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之根本。程国强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认为,我国存在的小生产和大市场矛盾是现实,这种现实在短时间内难以发生改变,小生产存在,大市场早形成,这是背景,关键是如何在这种背景下构建农产品流通体系。
但关于如何看待农产品价格波动问题,与会专家达成了共识,一致认为,基于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多种原因,政府一直强调要稳物价,试图将CPI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农产品价格首当其冲要受到控制。如果站在农民的角度,农产品价格上涨并一定是坏事,价格上涨有利于农民收入增加,通过财政补贴城市低收入者,这有利于扩大内需。但目前政府讲扩大内需主要是推动工业品下乡刺激农民消费,却忽视了我国农民收入水平低、消费能力弱的现状,没有富裕起来的农民很难成为扩大内需的重点,只有让他们富了他们才愿意消费。
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容忍农产品在一定范围内的价格上涨,特别是我国农产品的消费仍然呈刚性增长阶段,农产品价格必然还有一定的上涨空间。政府在调控价格时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政府可以建立储备制度,在价格下降时进行托市收购,在价格上涨时低价出售以平抑物价;而其他小宗农产品如大蒜、生姜等经济作物,完全可以让市场进行自我调节,不要价格上涨了,农民的收入因此可能增加时,政府用行政干预的方法打压价格,而等到价格下跌时,政府又无所作为。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长期以来,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政策过多强调减少流通环节,这实际上是认识上的误区。不可否认,“农超对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产品流通成本,但这一模式很难在我国发挥主渠道的作用。如果流通模式没有创新,改革现有的流通环节就有难度,特别是流通环节各主体的利益无法协调。从国外的经验和我国农产品流通发展的实践来看,批发市场依然是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70%~80%的生鲜农产品仍然要通过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还应以批发市场为主要环节,向上下游延伸,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产销对接等多种方式作为补充,各种流通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王志刚介绍了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历程。他认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借鉴日本和美国等经验的基础上建设起来的,没有随着经济发展而转移升级,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直还停留在日本和美国100年前的水平,进场交易的主体以个体户为主、组织化程度低,交易方式以对手交易为主,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大型农贸市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办和运营主要由社会承担,企业更多的是经营商户而不是经营产品。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农产品流通政策,但这些政策普遍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认识不足,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各类农产品市场多是商业性开发建设,加之中央和地方政府忽视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和建设,造成批发市场设施严重落后,过多将精力放在减免批发市场收取的各种费用,实际上,批发市场的入场费、租赁费仅占交易额的1.5%~2%,这些费用的减免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总社办公厅副主任刘初明也非常赞同这一观点。他指出,只有真正把批发市场当公益性事业来做,农产品流通才能真正有出路,如果抛开公益性问题谈流通,永远谈不通。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化,并不代表要全部公益化,如果把所有农产品市场列入公益性范畴,不仅政府财力无法承担,对企业也可能造成打击,造成竞争不充分,破坏了市场竞争规则,最终导致农产品市场交易、管理、经营的低效率。一定数量的非国有农产品市场的存在,将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防止国有农产品市场形成垄断。他还介绍了我国台湾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的情况。他认为,大陆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和运营可以借鉴我国台湾的模式,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并出资兴建批发市场,政府占用股份但不分红。批发市场具体经营由农会来做,采取农产品拍卖制度,拍卖价10%归农会自身的运营成本。因为土地是由政府无偿提供,流通环节很大一块成本就降下来了,流通主体委托农会能够代表农民利益这样一个组织来做,而农会的利润是被限制的,只能获取销售额10%的利润,用以维持自身的运转。
中国农业大学安玉发教授长期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研究,他对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目前公益性批发市场缺少领头羊,政府宜采取渐进式推广的模式,建立一批示范性公益批发市场,加强制度建设,出台 《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机制和农产品标准等,加强对公益性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在建设的过程中,供销社应该在其中发挥作用。为了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政府可以依托供销合作社持股和控股的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试点,将其改造成公益性批发市场。
白志刚非常重视农产品流通的问题,他在几十年的工作过程中体会到,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症结不在于农产品本身,也不在于流通,关键在生产环节。从整个产业链的角度看,流通环节的影响力较强,生产环节以分散的小农为主,对整个产业链的影响非常弱。因此,供销合作社应把能有效组织服务农民及连接城乡的新型经营服务体系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路子。
如何将农民组织起来实现规模化生产和标准化经营?白志刚提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关键在于依托既能融入农民又能进入市场的主体;能够扎根农村、接近农民,充分利用各种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将农民组织起来的主体;不仅靠资本而且主要靠服务,从而将农民利益有机联结起来的主体。一般的农民、种田能手不具备这么多资源,因为本身组织程度很差,龙头企业有能力但难以与农民形成紧密的关系,这样的主体只能是供销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着力点只能放在供销合作社上。
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需要多元化的市场主体,特别是需要行业协会和合作社等各种中介组织。供销合作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经营网络,从向农民提供手把手的技术服务、提供生产资料、提供农产品储藏和加工等服务开始,农民才愿意使用供销合作社的网络,才能形成农民离不开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离不开农民的良好局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要改变农民组织起来问题较多的认识,未组织起来的农民问题更多,对农村社会秩序的影响更大,而通过供销合作社这样的机构将农民组织起来,既能团结带动农民,又能体现政府意志,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
物流对于建设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不管是网上销售还是其他形式的销售,物流是不可逾越的,只有通过物流才能实现把商品方便快捷地送到顾客手中。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李飞教授在谈到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时指出,我国物流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发达国家流通费用不超过8%,而我国流通费用高达15%~20%。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有助于降低农产品损耗率。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搞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政府的扶持力度很大,但一些地方扶持资金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物流设施浪费严重与物流设施不足并存。并且,从实际运作情况来看,传统的冷链物流成本相对比较低,如果改成现代化冷链物流,成本高,不划算。因此,政府在这方面的扶持政策不应强推,而应该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安玉发教授认为,物流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主产区与主销区空间距离远,农产品的物流往往是长距离运输,“南菜北运”、 “西菜东运”物流成本很高,如北京农产品自给率实际低于15%,需要从外地调运大量农产品,这不仅加大了物流成本,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压力。与其加大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投入,不如加大 “地产地销”的比例。中国社科院农发所苑鹏研究员非常赞同这一观点,她指出,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地产地销的比例都很高,产品直接在田间地头进行清洗、包装等,按照一定的标准上市,不仅将许多农产品垃圾作为肥料,还能降低农产品损耗率。因此,财政投入的重点可以放在大城市周边的农产品生产基础建设、产后初加工等方面。
加强物流体系建设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有关税收支持政策,减免各种费用,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费负担。对于供销合作社而言,一方面要利用网络优势,积极开展“农资下乡”配送和农产品进城配送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大城市商业网点建设,为消费者提供及时、便利的服务。
农产品信息体系建设滞后是影响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因素。虽然国家出台的政策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强化信息体系建设,引导生产和消费。各级政府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但实际情况与预先设定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各地在方案设计、设施设备购置、软件开发等方面投入大,但实际运作效率很差,许多信息设备处于闲置或摆设状态。安玉发教授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对目前我国信息体系建设并不是很乐观。
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陈明均认为,农产品信息体系建设除了要加强硬件设施,关键是如何获得有效的信息,从而能够对生产和消费提供引导。目前,政府部门提供的信息具有滞后性,一些部门利用信息指导下一年的生产时,往往会面临“蛛网模型”,造成价格波动以及农产品“卖难”等问题的出现。另外,政府多个部门掌握着不同的信息,缺乏有效地整合,生产的只管生产,消费的只管消费,生产与消费之间没有联系,在对生产和消费调节的过程中难以对接,这种信息指导从各个部门来看可能是有效的,但从整体来看,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马林林秘书长结合这几年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调研及实际工作感受认为,一些重要农产品成产量、生产规模、价格等信息掌握在农产品经营企业或经纪人手中,他们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到大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考察,了解当年种植情况,结合自己多年从事农产品流通的经验,能够估计出市场需求信息。正是利用这些信息,他们才能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信息成为他们获利的工具,难以被社会共享。
因此,建设农产品信息体系关键是要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或者建立一个农产品信息部门,将现有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形成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信息网络,对外及时发布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有必要组建一个平台,将各行各业的专家召集起来,定期研究农产品流通问题,从而向决策层提供意见和建议。相信通过过多方面的努力,一定能够实现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目标,使其在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保证物价稳定,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