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工作实践体会

2012-01-28 04:49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江干分局李秀红郭彩英付文琴
浙江国土资源 2012年9期
关键词:职权集体土地办理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江干分局 李秀红 郭彩英 付文琴

开展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工作实践体会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江干分局 李秀红 郭彩英 付文琴

集体土地注销登记是指因集体土地权利的消灭而进行的登记。随着江干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和集体土地权利人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如何规范办理注销登记显得尤为迫切。虽然《土地登记办法》和《杭州市土地登记办法》对注销登记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制度还不够完善,程序还不够明确。如何创新性开展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工作,既是对我们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考验,更是对我们创新意识和创新理念的检验。我们在市局相关处室(单位)的大力指导帮助下,对集体土地注销登记进行了有益尝试,下面,将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做一交流,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集体土地注销登记的主要做法

(一)梳理政策、找准依据。针对集体土地办理注销登记政策依据相对不够完整充分,对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办理注销登记的程序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比如注销登记时未报经有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将导致在行政诉讼或复议时被认定为程序不合法。因此,我们通过认真学习《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杭州市土地登记办法》、《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等相关土地登记法律法规规定,找出集体土地注销登记的相关条款。

(二)确定重点、完善制度。我们按照“调查分析、制度保障、程序规范、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认真研究土地注销登记的相关要求,积极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和市局相关处室(单位)建议,制定出台了《江干国土分局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制度》,明确集体土地注销登记范围、科室职责分工、注销登记方式、基本工作程序等内容。对已征收并完成拆迁补偿的集体土地,主要采取依职权办理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对已征收但正在实施拆迁的集体土地,主要采取依申请办理集体土地注销登记。

(三)实践操作、规范程序。我们通过前期调查摸底,对已征收并完成拆迁补偿的集体土地进行了分类,参照国有土地注销登记进行办理,拟制了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工作流程框架,按照边实践、边完善方式,对工作流程进行不断完善和细化,确定依申请注销登记和依职权注销登记两种注销登记方式。其中,依申请注销登记主要按“申请、受理、审核、注册登记、核发证明”方式进行;依职权注销登记主要按“清理、办理、意见征求、审核、公告、注册登记、核发证明”方式进行。对原集体土地权利证书无法收回的,公告废止原集体土地权利证书。

(四)尊重历史、区别对待。针对有的集体土地征收项目时间相对久远,且征收主体已经不存在的,摸索出依职权注销登记的简易程序,抓住集体土地征收完成、补偿协议签订、资金拨付到位等关键环节,由相关单位分别出具资金已经拨付到位的书面证明,附带拆迁协议和集体土地征收决定等相关资料,公告无异议后办理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同时,结合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工作实践,对拆迁补偿协议进行了完善,增加了集体土地权利人委托集体土地征收主体办理注销登记条款。

二、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在集体土地注销登记过程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登记规范原则。规范集体土地注销登记行为,确保土地登记结果合法有效,经得起行政诉讼、复议,经得起检查,因此,必须按照土地登记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工作制度,完善操作流程,规范有序开展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工作。

(二)程序到位原则。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登记办法》和《杭州市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认真落实依职权土地注销登记的公告征询异议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后集体土地权利证书无法收回的,应公告废止原集体土地权利证书。

(三)资料齐全原则。集体土地注销登记资料是否齐全完备将直接影响土地登记结果的准确性,因此,相关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较为重要。当然,对拆迁时间相对久远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鉴于资料收集客观存在困难,在资料收集上可以适当简化。

(四)依申请为主、依职权为辅的原则。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原则上由土地权利人提出申请,反映土地权利人的真实、主观要求办理土地注销登记的意愿,但对土地权利人未按规定申请土地注销登记或征收时间相对久远的区块,可辅之依职权注销登记,确保土地登记权利的唯一性。

三、完成好集体土地注销登记的主要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我局大规模开展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工作,一方面是为了服务江干城市化建设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认真履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职责,清晰土地权属的现实需要。为了开展好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分局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有力保障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理念创新是根本。创新国土资源管理理念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只有理念创新,才能带动工作创新,以适应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形势。开展集体土地注销登记,没有十分系统的政策规范和明确的操作流程可以借鉴,需要我们有敢于担当责任的勇气,花心思找政策依据,花精力钻操作规范,如果没有创新的理念,也就缺乏工作的激情,更谈不上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三)相互协作是基础。开展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服务对象上,涉及到集体土地征收主体、原集体土地权利人、动迁单位(部门)等;在资料整理上,涉及到当时的集体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拆迁补偿协议、资金拨付情况等;在工作环节上,涉及申请、受理、审核、公告等多个环节,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协作,相互支持,才能确保该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四)严格规范是保障。为做好集体土地注销登记工作,我们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一旦确定,就要按照制度抓好落实。同时,按照依法规范要求,结合注销登记工作实践,认真梳理完善工作流程。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和工作流程,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好工作流程,尽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到位,不留“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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