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创新的概念、类型、内在动力及事前识别

2012-01-27 18:42林春培张振刚
中国科技论坛 2012年2期
关键词:破坏性性能产品

林春培,张振刚,薛 捷

(1.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0;2.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破坏性创新的概念、类型、内在动力及事前识别

林春培1,张振刚1,薛 捷2

(1.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0;2.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现有文献对正在不断完善之中的破坏性创新理论展开论述,但都缺乏一个综合的理解。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分析观点间的分歧和内在联系,归纳出破坏性创新的动态过程概念、主要特征以及低端破坏和新市场破坏的三种不同的市场侵蚀模式,并对破坏性创新的根本驱动力和事前识别框架进行了探讨,从而对破坏性创新理论形成较为全面的认识。最后总结了本文的主要观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未来的研究方向。

破坏性创新;低端破坏;新市场破坏;市场侵蚀模式;内在动力;事前识别

1 引言

Christensen(1997)提出的破坏性创新理论,由于对亚历山大困境的超强解释力而逐渐受到企业界和学术界的青睐和重视,并成为创新和战略管理研究的前沿热点。然而,由于分析视角的差异性,现有研究的许多观点和看法难以形成统一,甚至相互冲突,这可能导致未来研究方向的模糊性[1]。因此,有必要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分析观点分歧和矛盾的内在原因,以形成一个较为全面的理解。基于国内外学者的主要文献,本文从概念内涵、基本分类、内在动力、事前识别四个方面归纳和评价破坏性创新的理论发展,并提出未来需进一步深入研究的方向。

2 破坏性创新的理论发展

2.1 破坏性创新的演化概述

在修正技术 S曲线的过程中,Christensen(1992)[2]注意到纯粹从技术维度评价构架技术(Architectural technology)的片面性和市场变化在推进构架技术更替的重要作用。新构架技术不能以已有构架技术应用市场所关注的性能指标评价,而应以新市场或边缘市场所要求的性能指标进行评价。Bower&Christensen(1995)[3]首次提出破坏性技术的概念,解释在位企业如何因破坏性技术和市场变化的有机结合而陷入困境或走向失败。破坏性技术能够提供与主流技术不同的价值,其在那些对主流消费者最为重要的性能维度上最初要劣于主流技术。基于技术的维持性和破坏性,Christensen(1997)[4]首次将创新分为持续性创新和破坏性创新两种类型。为了进一步拓展破坏性的概念,Christensen& Raynor(2003)[5]将破坏性的应用从技术产品延伸到包括服务和商业模式,如连锁折扣商店、点对点航空、在线商业教育等,并运用一个三维模型形象描述两种不同类型的破坏性创新,增强了创新理论对特定商业现象的解释能力。Christensen、Anthony&Roth(2004)[6]进一步系统化破坏性创新理论,并提出和实证分析创新理论预测产业未来发展的三步程序,将破坏性创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推向了高潮。为了回应相关学者的批评和讨论,Christensen(2006)[7]回顾自己及其团队如何通过观察、分类归纳和定义关系三个步骤,完成破坏性创新模型在描述性阶段和标准化阶段中的理论构建过程,增强了理论框架的可信性和可靠性,也标志着一直处于不断完善之中的破坏性创新理论正逐步走向成熟。

2.2 破坏性创新的概念内涵

(1)破坏性创新的概念界定。

在回顾破坏性创新的理论构建过程中,Christensen[7]确定用“破坏性创新”术语代替早期使用的“破坏性技术以及破坏性商业模式”,以避免概念的不准确以及可能引起的误解。现有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界定破坏性创新的概念。一是基于动态视角,认为破坏性创新是一个产品或一种服务最初在简单应用市场中占据立足点,并持续地向上高端市场移动,最终替代在位产品的过程[4-5,7]。二是基于静态视角,认为破坏性创新是具有某种功能的物质载体。它可以是从现有业务的下方慢慢爬升,并威胁和替代现有业务的一种技术、产品或流程[8-9],也可以是已被成功开发出来并能够使组织显著改变传统竞争规则和现有市场需求的产品、服务、技术、流程或商业模式[9-11]。三是基于功能视角将破坏性创新定义为拓展和开发新市场和提供新功能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或破坏现有市场联系一种重要战略工具[12-16]。

从观点间的联系来看,后两种观点可以看做是第一种观点的延伸。因为新产品或服务对新市场的开辟或现有市场的侵蚀过程,最终体现为新产品创造新的顾客群体或吸引主流市场顾客群体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旦发生,肯定会创造新的市场或破坏现有市场。但是,新产品或服务要在简单应用市场立足或对主流市场顾客具有吸引力,必须能够提供不同于现有产品的一系列属性特征,以帮助用户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这些属性特征无法自动生成,需要通过特定的技术、流程、商业模式才能实现。因此,不同于主流市场的技术、流程或商业模式是进攻企业将投入要素资源转换成市场竞品,并促使其在简单市场立足并向上爬升的物质载体。从后续研究看,国外大多数学者认同并不断完善Christensen的定义,把破坏性创新的动态过程概念作为研究的基本假设,如Adner[17]基于需求结构探求破坏性创新的动力来源、Govindarajan&Kopalle[16]引入高端破坏性创新和提出创新破坏性的一般测量标准、Schmidt& Druehl[18-19]基于保留价格曲线分析破坏性创新的市场侵蚀方式等;我国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如宋建元[20]、苏启林[21-22]、王志玮[23]、薛捷[24]等开始接受并采用动态过程概念开展相关实证研究。可以看出,基于动态视角界定破坏性创新的概念内涵,已成为破坏性创新理论发展演化过程中的主流趋势。为此,基于Christensen的定义及相关学者的补充和完善,我们认为,破坏性创新是企业先通过引入在主流市场消费者所重视的关键属性性能上表现不佳,但具有非消费者或关键属性性能过度服务的顾客所重视的特定属性或属性组合(包括价格)的产品和服务,占领边缘市场或分离市场,再通过产品和服务在关键属性性能上的不断改进,逐步破坏和占领主流市场的过程。

(2)破坏性创新的主要特征。

根据Christensen的定义,破坏性创新并不打算向现有市场引入更好的产品,相反,它重新定义性能轨迹,起初往往提供比较简单、更加便捷与廉价的产品和服务,以吸引新的或不太挑剔的消费者。一旦破坏性产品和服务在新的或低端市场确立地位,它将向主流市场进军,通过不断完善主流市场用户所重视的属性性能,吸引更多的用户群,并最终替代市场现有产品。随后,许多学者对破坏性创新的特征进行补充、归纳和完善。其中,Adner(2002)[17]识别出持续性创新转换到破坏性创新的关键原因在于消费者从关键性能提升过程中所获取的边际效用不断减少。Hüsig et al.(2005)[25]提取揭示破坏性技术的7个一致性特征:①新技术提供的产品起初便宜、简单、性能差,但随后快速完善;②主流产品关键属性性能出现过度供给,而新技术提供的非主流属性引起关注;③主流顾客拒绝新技术;④提供较低的毛利和利润;⑤新技术在利基市场获得成功;⑥非对称偏好重叠出现,即新技术在主流市场的功能影子大于现有技术在次级市场的功能影子;⑦交叉的轨迹,即新技术的性能供给轨迹与现有低端市场的性能需求曲线相交。Govindarajan&Kopalle[16]认为破坏性创新是一个连续变量,并具备四个特征:①在传统属性性能方面处于劣势;②提供新的价值主张吸引新用户或对价格敏感的主流用户;③提供的产品以更低价格出售;④从利基市场渗透到主流市场。

尽管后续学者对于破坏性创新特征的描述并不一定完全准确,但他们的思路始终与Christensen保持一致。因此,将破坏性创新的主要特征总结如下:①成功开发出性能属性的新组合(包括价格);②生成产品的关键属性性能无法满足主流市场期望,只能以利基市场为目标;③“在位者”由于不匹配的流程或价值观而忽视利基市场;④通过进一步开发和完善,生成产品的关键属性性能开始满足主流市场期望;⑤在位者在这种创新中缺乏提供性能属性新组合的必要能力,从而走向“失败”。其中,利基市场,作为破坏者的市场立足点,是一个典型的未开发市场或由于价格等原因而未能充分服务的市场,可以帮助破坏者在进入主流市场前壮大规模和积累实力。另外,“失败”并不总是意味着新进者或者新业务会完全取代在位者或现有业务,更多地体现为破坏者在主流市场销售份额上对在位者的一种超越,并且,这种“失败”也可以是在位者进行自我破坏的结果[19]。

(3)破坏性创新的概念辨析。

早期阶段,一些学者倾向将破坏性创新等同于突破性创新或能力毁灭性创新[12,26-27],而随着理论的发展与完善,Christensen团队及其支持者则明确指出破坏性创新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28-29]。为了正确理解破坏性创新的概念内涵,还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认识[1,4,5,7]:

(1)创新的破坏性具有相对性,同样创新对于不同企业可能会产生截然相反的影响。例如,基于互联网的销售模式,对于起初基于电话和电子邮件销售电脑的戴尔公司,是一种持续性创新;但对于基于代理商销售模式的康柏和IBM,却是一种破坏性创新。因为它对这些公司的零售渠道伙伴带来了巨大冲击。同样,网上证券交易模式,对于嘉信理财、富达基金等折扣经纪商,是一种持续性创新,因为它有助于公司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手续费折扣;而对于美林证券、摩根士丹利等全服务型经纪商,却是一种破坏性创新,因为它正逐步蚕食“一对一”经纪人模式的核心业务。

(2)破坏性创新并不总是意味着进攻者或新业务将会替代在位者或现有业务,破坏者也不一定全是新创企业。破坏性创新并不总是意味着进攻企业的成功和在位企业的失败。实际上,具有高端技术的在位企业仍然可以通过专注于满足那些要求最苛刻、对价格最不敏感的顾客来生存。另外,并不是所有在位企业都会处于被动破坏的情形之中,也有一些聪明的在位者成功地扮演了破坏者的角色,如IBM个人电脑、索尼随身听、惠普喷墨打印机以及英特尔迅驰芯片的成功。

(3)破坏性创新并不等同于毁灭性创新。相对于聚焦低成本结构但最初在关键性能维度表现不佳的破坏性创新,在关键性能维度表现较好且具有相对低成本结构的技术创新将给主流市场带来更多的毁灭性影响。IBM新一代硅锗通信芯片就是很好的例子。硅锗通信芯片能够将切换速度提高到原来的4倍,大大降低了功率要求;而且它只需利用现有半导体工厂进行制造,将节省大量时间和成本。这样,以硅锗为基础的芯片技术,迅速成为市场主流技术,给朗讯、摩托罗拉以及英飞凌等竞争对手带来了毁灭性影响并迫使它们成为跟随者,但它不是破坏性技术,因为它在关键性能维度上的表现一开始就优越于原有技术。

2.3 破坏性创新的基本分类

现有研究主要从两个维度对破坏性创新进行分类。一是根据新产品或服务价值属性的提供方式进行分类,包括破坏性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破坏性技术创新是基于破坏性技术的创新。相对于朗讯科技公司的电路交换技术来说,思科公司的分封交换技术,就是一种破坏性技术创新。同样,破坏性商业模式创新,通过商业模式的变革提供不同于主流产品或服务提供的价值属性。相对于传统商店的销售模式来说,网上购物模式则是一种破坏性的商业模式创新。实质上,许多破坏性创新都是破坏性技术和商业模式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因此,这种分类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是根据新产品对现有市场的侵蚀方式进行分类。Christensen&Raynor[5]将破坏性创新分为低端破坏性创新和新市场破坏性创新。前者侧重从原有价值网络的低端入手,进攻利润最少和被过度服务的消费者市场;后者旨在创造出一个新的价值网络,以获取非消费者或潜在消费者。随后,Govindarajan &Kopalle[16]引进一种新的分类,包括高端和低端的破坏,其中,高端破坏性创新是指创新(在传统主流属性上有着劣等性能)具有较高的价格。Schmidt& Druehl[19]又进一步将新市场破坏划分为边缘市场和分离市场破坏性创新,并将高端破坏性创新整合到分离市场破坏性创新中去。就“成本-主流性能”的组合差异而言,低端破坏性创新和边缘市场破坏性创新具有“低成本-低性能”特征,而分离市场破坏性创新具有“高成本-低性能”特征[30]。按照新产品关键和次要属性的性能变化程度,Orden et al.[31]解释了破坏性创新的市场侵蚀方式。当新产品降低关键属性的性能,低端侵蚀就随之发生。并且,根据新产品次要属性的性能差异,这种低端侵蚀又可分为三种。当次要属性性能弱,新产品直接侵入传统市场的低端领域,是一种即时低端侵蚀,与之相对应的是低端破坏性创新;当次要属性性能处于中等水平,新产品先进入边缘市场,再侵入传统市场低端领域,是一种边缘市场低端侵蚀,与之相对应的是边缘市场破坏性创新;当次要属性性能强,新产品先进入分离市场,再侵入传统市场的低端领域,是一种分离市场的低端侵蚀,与之相对应的是分离市场破坏性创新。显然,新产品的成本以及关键和次要属性的性能差异,是区分破坏性创新三种不同市场侵蚀模式的重要依据。

2.4 破坏性创新的内在动力

破坏性创新的内在驱动力是什么?谁是这场无硝烟战争的幕后使者?Christensen[4]从资源依赖和性能过度供给的视角进行解释。他认为,用户和投资者是资源分配的最终决定者,那些不能满足用户和投资者的投资模式将无法生存。在位企业对主流市场用户的资源依赖性,促使在位企业将更多的资源和投资用于完善和提高他们所重视的产品性能,而现有技术在这方面的表现优于(潜在)破坏性技术。这促使在位企业在资源分配过程中总是偏爱现有技术。另外,破坏性技术所吸引的市场规模小且利润率难以满足在位企业的增长需要,使它们似乎更有理由忽略潜在破坏性技术的发展机会。相反,由于投资决策不受主流市场用户制约,且破坏性技术在主流市场用户所重视的性能维度上表现较差,进攻企业被迫从市场中识别出特定的消费者。他们重视破坏性技术提供但主流产品没有的价值属性,并愿意支持破坏性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可以看出,资源的依赖性促使在位企业一直致力于进入高端市场,而性能的过度供给,催生了破坏性技术从现有市场低端领域进入的市场机会。并且,一旦主流市场消费者对产品特定属性性能的要求得到满足,他们购买产品的评价标准发生变化,将更多地关注产品尚未引起重视的次级属性或第三属性,这又给破坏性创新进入主流市场提供了机会。

然而,Ander[17]认为,Christensen并没有很好解释顾客期望转移到新的性能属性的内在原因,并利用偏好重叠和偏好对称两个功能维度和一个价格维度,分析破坏性创新的需求条件。结果表明,消费者偏好及其为性能改进的支付意愿之间的关系是导致技术破坏的关键因素。Kaap&Katz[9]的研究进一步指出,性能改进的杠杆价值是顾客期望及其支付意愿改变的关键因素。这些观点补充了Christensen以供给为基础的观点——认为主流市场消费者所重视的性能维度的过度供给将使产品竞争基础转移到新的功能属性(包括价格),也进一步揭示了破坏性创新的本质。当产品性能改进超过一些消费者的需求,特别是达到杠杆极限值时,这些消费者不会再为性能改进付费,这为进攻企业(提供较低价格、较差主流性能的破坏性产品)打开了追逐这些客户或侵蚀传统市场的大门。随着细分市场之间用户偏好重叠的增加,进攻企业有更大的动机进入竞争者的市场。当偏好重叠不对称时,如果进攻企业技术能够在主流市场上投掷出一个较大的性能影子 (即技术所提供的产品性能改进达到或超过杠杆最小值),那么它的技术将与大部分消费者相关,将有更多机会以一定的价格入侵主流市场或开辟一个新的市场。而且,随着破坏性创新最终能够为主流市场消费者提供足够好的关键属性性能,并同时增加额外的次级属性,那么关键属性的边际效用将会下降,顾客期望将发生转移[16],额外的次级属性所提供的效用特别是单位产品价格对于消费者的决策将变得至关重要。

2.5 破坏性创新的事前识别

虽然破坏性创新总是以一种令人惊讶的方式进入市场并取得优势,但它并不是不可避免的。基于Christensen的破坏性创新理论,学者们开始探讨如何事前识别破坏性威胁或机会,以预防“温水煮青蛙”式的毁灭进攻或实现破坏性增长。Rafii&Kampas[8]认为,在位企业通过一套分析工具和一个组织流程的严格执行,能够有效识别出破坏性威胁或机会。他们将破坏性进程分为确立市场立足点、进入主流市场、吸引主流市场用户、顾客转换、在位者反击、在位者被替代六个阶段,并设置若干个贡献因子描述每个阶段的特征,最后按照7度量表(-3到3表示破坏性特征由无到有)对贡献因子进行识别和评分,以每个阶段的加权平均分及六个阶段的总体得分判断破坏性威胁(机会)的存在性及强弱。Ander[17]强调了较低单位产品价格的作用。为了识别潜在破坏性创新,管理人员不仅要画出性能的供给和需求曲线,还要画出竞争性技术的价格轨迹。Danneels[14]则建议调整现有技术的预测方法来预测破坏性技术。Schmidt[18]提出一个模型和一些工具用于判断破坏市场的时机是否成熟,运用的关键在于绘制出新老产品不同属性的部分价值曲线。Christensen[6]提出预测行业变化的三步程序:变化的信号、竞争战和战略选择,凸显了破坏性创新理论对产业变化的预测功能。

在整合上述观点的基础上,一些学者结合应用实践推进了破坏性创新的事前识别和预测研究。Hüsig et al.[25]提出破坏性技术事前识别的三个阶段:破坏性技术扫描阶段(定义当前价值网络和评价技术的破坏性特点)、发展机会和商业模式阶段(绘出新的价值网络、识别最初市场机会和发展合适的商业模式、制定战略选择的投资组合)、执行-利用破坏性技术的原则阶段(调整组织结构、使用以发现为基础的计划、战略选择组合的持续管理),并以此分析无线局域网对现有移动通信网络运营商的破坏性潜力。Keller&Hüsig[32]进一步完善破坏性创新事前识别框架,在暗示破坏性创新可能性的一系列标准清单中增加网络效应、协调成本、顾客期望、转换成本、兼容性等内容,并结合技术的性能供给和需求变化轨迹图,考察谷歌基于网络的办公应用程序对微软基于桌面的办公应用程序的潜在破坏影响。综上所述,破坏性创新事前识别框架主要由破坏性创新特征标准清单以及产品的性能供给和需求变化轨迹图构成,并在实践应用中逐步完善与推广。其中,标准清单从定性角度描述破坏性创新发生的关键事件及阶段特征,而产品的性能供给和需求变化轨迹图从定量角度反映了破坏性创新发生的可能时间点和未来趋势。因此,破坏性创新模型虽然从产业发展历史中推导得出,但其破坏性定义独立于产业发展的结果[7],具有事前预测价值。

3 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通过文献回顾与讨论我们发现,现有研究存在的一些特点或问题需要引起注意:①大多数研究聚焦于“disruptive innovation”概念内涵的探讨,而忽视了“disruptive innovation”在叫法或译法上的统一。国内有些学者将它译成破坏性创新,有些学者则将它译成裂变式创新或颠覆式创新,尽管在概念实质内容上与Christensen的定义相同。为了消除叫法所带来的误解,理论创立者曾考虑用“Christensen效应”一词来替代这种表达。这种变更或不统一不利于破坏性创新理论的发展完善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②尽管现有研究基本认同了破坏性创新的动态过程概念,但是很少对这个动态过程进行系统剖析。哪些要素推动了这个过程的发生及演化,又是哪些要素促使这个过程出现变异而未能沿着现有理论认同的一般路线演进,这些问题基本没有得到有效解决。③国内外实证研究的焦点存在差异。国外实证研究主要基于案例分析破坏性创新的发生过程或破坏性创新机会或威胁的事前识别,而很少通过调查问卷数据实证考察破坏性创新与环境变量、组织变量之间的关系;而国内研究在大量引进国外破坏性创新理论的同时,更多倾向通过调查问卷数据实证考察破坏性创新的开展机理以及内外部影响机制,而很少运用破坏性创新分析框架进行规范的案例研究,特别是在企业层面的事前识别和预测方面。

此外,理论的发展与完善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作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破坏性创新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深入探讨。产品特定属性或属性组合(包括价格)的性能和市场需求类别之间存在哪些关系,这些关系的演化又是如何反映破坏性创新的本质发生过程,这对于破坏性创新动态过程概念的深入阐释具有重要价值,将是一个极富挑战性的研究方向。同时,随着Govindarajan&Kopalle通过量化考核,将破坏性创新与突破性创新、能力毁灭型创新等概念区分开来,关于破坏性创新与组织因素、外部环境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有待进一步展开、规范与完善。另外,如何设计一套有效的工具,分析市场消费者偏好和产品性能的变化趋势,以更好地预测市场的性能需求水平和种类以及企业产品的性能供给水平和种类,这将是未来破坏性创新事前预测和识别研究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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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ncept,Type,Intrinsic Motivation and Exante Identification of Disruptive Innovation

Lin Chunpei1,Zhang Zhengang1,Xue Jie2
(1.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ogy,Guangzhou 510640,China; 2.School of Public Admininstration;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Guang 510006,China)

There are a lot of literature discussing the disruptive innovation theory,but they all lack a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Through combing the foreign literature,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ifferences of view points and the internal relations of literatures,and summarizes the dynamic process concept,main features of disruptive innovation,and three kinds of market encroachment mode of the low-end disruption and new-market disruption.The paper discusses the fundamental driving force and the exante identification framework of disruptive innovation,and gets a more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disruptive innovation theory.It sums up the main point of this article,and puts forward the direction of future research accordingly.

Disruptive innovation;Low-end disruption;New-market disruption;Market encroachment mode;Intrinsic motivation; Exante identification

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2011SP003);基于知识和交互式学习的珠三角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与发展研究(10YJC630315)。

2011-06-16

林春培(1984-),男,福建泉州人,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技术创新管理、破坏性创新、区域发展战略。

F062.3

A

(责任编辑 张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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