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26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并于2012年10月30日公告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13个省、直辖市74家企业生产的90种家用(厨卫)表面清洁剂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 9985-2000、《卫生洁具清洗剂》GB/T 21241-2007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对家用(厨卫)表面清洁剂产品的总活性物含量、pH值、去污力、荧光增白剂、甲醇、甲醛、砷、重金属、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总酸度、表面活性剂含量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菌落总数、总活性物含量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请上网浏览: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2/201210/t20121030_3222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