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5日下午,浙江省水利厅召开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川主持会议并讲话。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彭佳学,水利厅副厅长徐国平,总工李锐以及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情况的工作汇报,系统回顾了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了当前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水利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讨论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随后,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的建议意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省市将签订的中小河流治理责任书内容以及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视频会议方案等4项主要工作事项。
陈川强调,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强化管理,同心协力,全力抓好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他要求,一是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国发[2010]31号文件提出的中小河流治理完全符合浙江省实际,各地要珍惜当前机遇,尽快建立责任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各项工作。二是在工作上要加大力度,做到抓紧、抓早、抓落实。浙江省近期治理试点项目启动早、见效快,近期治理后续项目目前工程进展良好,但是按照部、省签订的责任目标,近期治理项目只占1/5,接下来建设任务任重道远,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强化服务,帮扶指导,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突出解决重点河段治理,加快河道配套建设,提高泄洪排涝能力。三是在管理上创新机制,体现保质量、保安全、建长效。坚持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确保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确保工程及时、长期发挥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