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聂卓均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设备科,广东,江门,529100
高压氧治疗急性缺血缺氧性脑病、脑血管病、脑外伤、眼科病、耳科病以及急性有害气体中毒抢救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疗效[1],故为众多医院所采用。由于医用高压氧舱是载人的压力容器,工作时舱内的气体压力高,所以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自医用高压氧舱问世以来,国内外曾发生多宗事故,究其原因,都是由于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和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引起的。因此,凡是从事医用氧舱工作的人员,特别是氧舱维护人员,要狠抓医用高压氧舱的安全管理及维护。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2130—2005[2],医用氧气加压舱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284—2003[3]。氧舱的设计文件要经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湖北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鉴定审查,并在设计底图上加盖鉴定审批专用章。制造高压氧舱的单位要取得“A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氧舱产品必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产品注册证及认可表等有效证书。医疗机构在采购高压氧舱前应告知所在省的高压氧医学专科质量控制中心,接受他们在选舱、选址等方面的指导。安装高压氧舱由它的制造单位进行,不得由其它单位完成。安装前应到当地的质监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安装完成且经有资格的机构检验合格后,也应向上述两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向质监部门申领特种设备使用证。
根据《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所有在用的医用高压氧舱都要实行定期检验,分一年一次的年度检验和三年一次的全面检验。检验应委托国家质检总局属下特设局认可的检验单位进行,要求检验人员必须取得特设局签发的氧舱检验资格证书。一年期检验包括:(1)测氧仪工作的可靠性检验;(2)安全阀和压力表的校验;(3)应急排放阀检验等14项内容。三年期全面检验包括一年期定期检验的全部内容,另外增加了检验配套压力容器、应急呼叫及认为需要检查的设备等五大项检验内容。定期检验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否则要进行整改,直至再次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定期检验能促进和完善氧舱的安全管理。
根据《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所有从事医用氧舱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舱人员应经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能操作氧舱;工程技术人员应经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机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从事医用氧舱的维护工作。从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后,能掌握医用氧舱的工作原理、内部结构、基础电气及机械常识、入舱及操舱规则、氧舱的安全管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知识,对氧舱的安全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测氧仪是医用氧舱主要安全附件之一。其作用是监测空气加压氧舱内气体的氧浓度变化的情况,及时提醒操舱人员控制进出气量,确保舱内气体氧浓度小于23%[4]。测氧仪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关系到氧舱能否安全运行的关键,所以操舱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时刻关注测氧仪的变化,不能擅离职守。氧舱维护人员必须每天巡查一次,每周检查一次。检查的方法是:将新鲜空气通入气室后,测氧仪应显示20.9%左右氧浓度,然后利用短管用嘴向气室内吹气,此时测氧仪的显示值会下降到18%左右;当停止吹气后,显示值又会逐渐恢复到20.9%左右,说明测氧仪的功能正常。如发现氧电极存在问题或使用时间超过2年马上更换,并要对测氧仪进行校正。
应急排放阀也是氧舱主要安全附件之一。它的作用是: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快速使舱内的气体排出,降低舱内压力,达到尽快打开舱门的目的[4]。应急排放阀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使用的,为了防止阀门粘住或锈死,规定每季度对它进行开启和关闭的动作检验。检验的方法是:先将舱内气压升至最高工作压力,然后打开舱外应急排放阀及其他排气阀,观察舱压从最高工作压力降至0.01 Mpa的时间,多人舱为≤2.5 min,单人舱为≤1 min。
自动加湿装置是为单人氧气加压舱而设置的。它的作用有两点:⑴能解决因氧气干燥而引起咽喉不适的问题;⑵能使整个氧舱环境的相对湿度增大,消除静电,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单人纯氧舱的湿度一般设置在70%,操舱人员应密切注意该装置是否处在正常的工作状态,能否达到预设的湿度。氧舱维护人员应每天巡查一次,定期每周检查一次。检查的内容有:⑴容水承压器皿(玻璃水箱)的水位是否符合要求,有没有渗漏;⑵有关的管路及喷雾机构是否有堵塞;⑶湿度计是否正常;⑷手动加湿是否灵敏。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排除或修理。
要求医用高压氧舱设置独立的专用地线,且接地线的电阻不能大于4Ω。地线的作用有两点:⑴安全接地,防止因用电设备漏电而引起人体触电;⑵将舱内织物的静电通过导体或导线引入大地。由于地线电阻的大小与地线连接处是否牢固、季节及天气变化的情况有关,因此氧舱维护人员应经常检查地线连接处是否紧固,每季度要用专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接地电阻的大小,掌握地线的情况,做好预防性的维护保养工作。
为确保医用高压氧舱使用时处在正常的状态,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压力表、氧气表是否处在“0”位;供气、排气阀及供氧、排氧阀是否灵活顺畅;应急呼叫、医患对讲系统是否正常[5]。在人为切断电网供电时,检查UPS能否为氧舱提供持续的电源。高压氧舱使用后,重点检查空气压缩机运转是否完好,机油是否足量,储气罐的气量能否满足使用2舱次等。如发现有问题,应立即解决。
我院现有三台杭州新颖氧舱制造厂产的单人氧气加压舱和一台烟台氧业有限公司产的16人空气加压舱,通过实施上述八个方面的工作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每次的年度检验和高压氧医学专科质控中心检查都能顺利通过,从未发生过因氧舱故障而中途停止使用的情况,既确保了病人的安全和疗效,又提高了氧舱的使用率和经济效益,使上级主管部们、医院领导和病人都满意。
[1] 易治, 翁其彪, 龙颖. 高压氧医学临床指引[M]. 广州: 广东科技出版社, 2005
[2] GB/T12130—2005,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S].
[3] GB/T19284—2003, 医用氧气加压舱[S].
[4] 毛方琯. 高压氧舱技术与安全[M]. 上海: 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05
[5] 石磊, 陈萍, 陈建. 医用高压氧舱安全管理[J]. 中国医学装备,2010, 7(12): 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