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 厅执法监察局、执法监察总队
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现场会在台州路桥召开
浙江省国土资源 厅执法监察局、执法监察总队
2月23日-24日,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现场会在台州路桥召开,总结交流我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经验,对2012年重要任务作了全面部署。省政府冯波声副秘书长、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李建勤局长、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董菊卉副专员和楼小东厅长、张国斌副厅长莅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厅执法监察局夏晓鸿局长主持。全省各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执法(法规、法制)监察处(局)长、监察支队长、信访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和省厅机关相关处室、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负责人共2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分组参观了台州市路桥区违法用地快速反映指挥中心。
会上,省政府冯波声副秘书长要求各地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严格土地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把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按照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兢兢业业干起来”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情况,紧盯重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不放,切实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学习贯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二是强化执法监察,进一步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根本好转。面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问题和困难,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创新执法监管手段,认真推广宁波市、台州市、永康市、江山市等地的执法监察工作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土地执法监管工作机制;保持执法监察工作的高压态势,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积极预防和遏制违法用地,切实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三是要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全省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的20字方针,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领导,把构建和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作为头等大事,明确发展改革、规划、建设、房产、工商、金融机构、电力、国土资源等单位土地执法监管职责,建立协作沟通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完善公安、监察和国土资源部门联合查案、责任追究等联动机制。
部执法监察局李建勤局长在会上首先充分肯定了我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我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省委省政府要求,勇于探索,敢于创新,走出了有浙江特色的新路。台州市快速反应机制建设、诸暨市网格化管理、奉化市信息系统、永康市部门联动、江山市模范县创建等等,这一系列的探索创新,不仅符合浙江特色,对执法监察工作有推动,也为全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探索了一条新路。就一下阶段工作,他强调,一是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执法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形势总体向好,但依然严峻,反弹压力大,违法违规呈多样化,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做好执法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二是要持续创新,构建机制,提升执法监察的效能。要牢固树立3221工作理念,即树立“科学执法、公平正义执法、效能执法”三种理念,打造“信息与监管”两个平台,实现“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两个转移,构建以共同责任机制为核心的执法监察新机制;进一步健全五个体系即“全国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社会监督”体系;进一步创新执法手段,做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群众报、视频探”;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三是要用心用力,认真履职,扎实推进2012年工作。
会上,楼小东厅长就今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强 调:一是要总结经验,用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推 进执法监察工作;二是要认清形势,狠抓落实,打造执 法监察工作新格局;三是要认真做好今年国土资源信访 与维稳工作,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顺利召 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董菊 卉副专员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充分肯定了我省国土资 源执法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省厅张国斌副厅长就2012年我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信访工作做了具体部 署,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台州市、路桥区、诸暨市、 奉化市、永康市、江山市等市县区介绍了执法监察工作 经验。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分组参观了台州市路桥区违法 用地快速反应指挥中心。会议后,各市还就国土资源执 法监察与信访维稳工作进行了座谈,就进一步贯彻落实 会议精神进行交流和讨论。通过会议,大家达成了认 识,坚定了信心,进一步推进了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与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