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彩琼
(浙江省农业厅 机关服务中心,浙江 杭州 310020)
美丽乡村建设是浙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工程、新载体,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践的又一重大创新。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是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提升村庄整治、新社区建设、农房改造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的内在要求。从浙江已进入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的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化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内涵意义、目标任务和建设路径的再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些年来,安吉等地大力推进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不仅很好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基本要求,而且突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充分发挥了生态资源的优势,打造了一大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构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局面,是浙江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鲜明亮点和成功的典型范例,也体现了新农村建设要与城市建设实行差异性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把凸显浙江农村田园自然风光秀美、绿色生态环境优势和农村宁静美丽的自然特质的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浙江新农村建设的新方向,可以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到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协调推进的更高层次。
美丽乡村建设要按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把建设生态文明与建设新农村有机结合起来,把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与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有机统一起来,将农村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让全体农民充分共享现代文明,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所谓“宜居”,就是要通过连片推进村庄整治、中心村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把旧村庄整合改造建设成为农民群众宜于居住、喜爱居住、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的农村新社区,真正成为能让农民享受现代文明生活的美好家园。所谓“宜业”,就是要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创业环境,配套推进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使农村成为能够满足农民群众增收致富要求的平台,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所谓“宜游”就是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充分挖掘、保护江南农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耕读文化底蕴,并注入现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的活力,充分发挥农村生态环境优美、田园山川秀美、民俗文化精美、农家菜肴鲜美等优势,大力发展“农家乐”、农业观光旅游、森林旅游、古镇古村游、民族风情游等乡村生态旅游业,使人们在美丽乡村里感悟生态之美和人文魅力,使农民在发展旅游业中增收致富。
随着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城乡发展的不断融合,农民群众对村庄整治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的要求,已经从过去希望有宽敞的个人住房、洁净的村庄环境,提升为希望有优质的公共服务、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品质生活。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中,既要促进农村人口集聚,以全面提高公共服务的共享程度,又要开展连线整片整治,整体提高生态环境的建设水平,还要与城镇建设规划相协调,形成绿色城镇与美丽乡村相得益彰的新局面。因此,建设美丽乡村就是要按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和宜建则建,宜扩则扩,宜留则留,宜迁则迁的原则,科学合理地推进村庄的改造、撤并和建设,为下一步提高村庄整治、农房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层次提供正确导向。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于农业和农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以促进和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美丽乡村建设有利于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有利于转变农业农村的生产方式和农民的生活消费方式,有利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生活质量,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各类资源要素,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因此,应该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战略举措。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做好村镇布局规划,按照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布局规划,明确县市域中心镇中心村的数量与定点。抓住县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利机遇,搞好村镇布局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机衔接;要加快推进土地整理置换,把土地整治试点与中心镇中心村培育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先复垦后使用、增减挂钩、平衡有余”的原则,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整理复垦后的新增耕地指标优先用于满足农村人口和村庄集聚需要。加快促进农村人口集聚,要以优化农村人口和村庄布局为基本导向,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农民住房改造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为基本载体,着力推进农村人口和村庄向中心村集聚;要引导农民集中建房,把中心镇中心村作为推进农房改造建设的主要载体,统筹实施镇域住房改造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农民建房水平。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着力推进连片整治,按照“统一规划、联合整治,城乡联动、区域一体”的要求,编制区域一体化的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加大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的综合整治力度,提高整乡整镇的整治比例,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要扎实推进分类整治,按照“重点培育中心村、全面整治保留村、科学保护特色村和合理整治撤并村”的要求,深入推进村庄分类整治,特别是对欠发达地区尚未整治的村庄,要根据其地理位置、人口规模和集体经济实力,开展分类整治,对那些处于萎缩状态的偏远小村应引导其异地搬迁重建,相关的村庄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可用到重建地的相应项目上来。大力开展村庄绿化,围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和景观面貌,以科学规划为基础,以增加绿量为重点,建设一批有特色、效果好的森林村庄。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夯实生活甜美的物质基础。要按照经济生态化、生产园区化、产品品牌化的要求,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以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业、一村一园、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要求,打造一批特色产业专业村,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科技化、生态化水平。要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把发展生态旅游业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农村山水资源、田园景观、地域文化和人文传统,加快把“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培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的大产业。要大力发展集体物业经济,把中心镇中心村建设、村庄整治建设与发展村级集体物业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宅基地整理复垦带来的收益,规划建设一批集体物业,为村级集体经济营造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提高农民的文明素养为核心,推进农村文化教育建设,树立文明新风尚,倡导健康新生活。要全面提升农民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牢固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维方式和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增强生态环保的意识和责任,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切实保护和建设好特色文化村,把保护和建设充分体现生态文明的特色文化村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编制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为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要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文明清洁户”示范评选等群众性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农民使用生态产品、发展生态消费,加强农村生态文化设施建设,提倡健康文明的娱乐方式。要深入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在继续深入开展农民技能培训的同时,围绕提高农民的文化素养、科学素养、道德素养、礼仪素养、卫生素养、生态素养等文明素养,全面提升农民的整体素质。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坚持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保障,提高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强化民主管理,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群众提供完美的公共服务。要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农村社会救助救济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健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五保对象、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制度,不断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要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普遍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加强面向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中高级医师定期到农村服务制度。要以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导向,把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美丽乡村建设坚强的组织堡垒。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要求,把让农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正在开展的生态县建设、生态乡村创建、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异地搬迁、“强塘固房”等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工作上统筹安排。要切实强化考评激励,把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列入全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评范围。
美丽乡村建设要以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农村住房改造和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为战略重点。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建设的思路,对城中村、镇中村、城郊村要结合城镇化的推进,有序地改建为城镇社区;鼓励高山远山和地质灾害频发的自然村,整体搬迁到城镇的下山脱贫小区;在平原和丘陵盆地,要加强中心村为重点的农村新社区建设,合理推动自然村的迁并,引导农民建房和居住向中心村集中,把中心村建设成为农村基层公共服务的中心。在生态优美的农业专业村和山区村,要把精品农业园区、特色专业村的建设与村庄整治、农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特色农业专业村、农家乐专业村、历史文化名村等整体打造成桃花源式的美丽村庄。
要把创新机制体制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强大动力,积极推进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借鉴嘉兴“两分两换”的经验,引导农民通过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跨村跨镇置换、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等途径,实现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要积极探索户籍制度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联动改革,引导农民通过“社会身份”与“经济身份”分离的办法,在全面保留土地承包、山林承包、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集体经济权益的同时,将户籍迁移至居住地,并全面享有与居住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要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稳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加快扩大“丰收—小额贷款卡”、“金穗惠农卡”地域覆盖和人群覆盖,鼓励地方政府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构建融资平台。要积极探索农村新社区运行和管理机制,加强多个行政村集聚的农村新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要高度重视村庄合并后村级集体资产的有机融合,建立产权界定清晰、股权量化合理、经营机制灵活、资产保值增值的集体资产管理新体制。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要发扬部门合作共建、社会共同参与的新农村建设的特色优势,各级各相关部门都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切实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力度,推进部门工作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做到“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到哪里,相关部门的服务和资金配套就跟到那里”。要在政策上扶持美丽乡村建设,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大力激励村庄和宅基地整理复垦。要简化审批手续,降低相关规费。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鼓励农户投工投劳参与建设。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捐资,增强共建共享美丽乡村的合力。
要从美丽乡村建设具有显著的公共性的特点出发,各级政府切实增加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支撑、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县特别是欠发达市县的财政保障能力,提高市县财政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财政投入总体水平。要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各类民间资本以不同方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多元化的美丽乡村建设投入机制,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持久的动力,把新农村新社区建设不断推向更高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