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锦表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浙江 宁波 315100)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大陆与台湾虽然同根同源、同文同种,但无论教育体制、教学内容与方法,还是教学考量、毕业生就业市场投入水平等诸方面均呈现不同形式发展的态势。台湾技职教育(即大陆之职业教育,下同)至今不过15年,但其在较大程度上能致力于经济发展,促进台湾经济一度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正如台湾科技大学首任校长陈履安所言,职业教育的老师和学生是“出名轮不到他们,经济建设离不开他们”,台湾资源并不丰富但人才辈出,职业教育功不可没。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是否合理、有效,直接关乎毕业生就业市场投入率,而合理、有效的专业设置,则基于科学、务实的指导思想与行事风格。对两岸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进行比较与思考,有助于大陆职业教育更趋良性发展。
1.1 专业设置原则:源于经济、司于经济
台湾技职教育的发展总体上服从于经济建设计划。如“教育部”所颁之“大学暨独立学院增设所系作业要点”文第二条“增设原则”第一款:“增设所系应以符合国家整体建设及发展需要为前提。”因此,台湾技职教育的专业设置总能始于其经济建设计划。“经建计划主导人力计划,人力计划主导教育计划”[1]。技职教育的改变(专业设置是其主要内容)也都是以配合经济发展、“与经济建设无直接相关的科系不予扩充”等为原则。如扩充高职而减少高中、控制职校各类科比重、扩增工科教育、调低大学人文科系比重、增加应用科学比例、办理延教班和实用技能班等[2]。经建与人力计划规划教育部门扩充的成效问题,无论是扩充工科数量还是调整高中职比例,教育部门都能在经建部门所要求的时间内顺利达成预期目标。教育对经建与人力规划部门的呼应力可见一斑。
1.2 专业设置与调整权限:从集权到开放
国民党退居台湾后,出于稳固政党政治的考虑,当局长期以来对高等教育采用强制性的意识形态教育,在高校的专业设置上更是介入学校内部的实质性运作。
1948年1月12日颁布的《专科学校法》规定:私立学校“招生办法及班级名额,应报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核定”;“科技大学、技术学院设有专科部者,其专科部之年制、类科之设立与调整学生入学资格、修业年限、毕业证书发给、课程及设备等”,均由“教育部”定之。1982年7月发布执行的《大学法》第八条规定:大学各学院或独立学院的“系、所之设立、变更或停办,须经‘教育部’核准”[3];后继颁布的《大学暨独立学院增设所系作业要点》《增减、调整所系科班及招生名额审查原则》等,均对高校专业的设置原则、审批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无论公立、私立,或是专科学校,其专业设置、调整乃至招生人数,都由“教育部”决定。
1994年1月,《大学法》修正案公布,高等教育的决策权开始下放,当局的角色开始由控制者向监督者转化。1998年8月,当局修订的《大学增设、调整系所班组及招生名额审查作业要点》明确提出专业设置与调整、招生名额的确定将采用“总量管制”的原则,到2002年全面实行总量发展审核。2005年12月26日,修正颁布的《大学校院增设调整系所班组及招生名额采总量发展方式审查作业要点》,则标志着当局把专业设置与调整的控制权完全下放到高校。自此,除特别管制项目外,学校在符合规定要求下可以自主增删与调整系科。从此,高校发展有了宽松的空间,便于构建灵活的市场应变机制,为后期台湾技职教育得以致力于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1.3 逻辑起点:依据行业岗位或岗位群,适应人力市场需求
1953年至1960年,台湾经济以农业为主,并重点发展农业加工。此时期对技术人员的需求逐年增加,反映在技职教育上,三年制专科学校得以不同形式的发展与提升,所设专业则有医药、行政、海事、农业、新闻、商业等各类学科,尤以农科为重。
1960年后,台湾开始由农业转向发展外向型工业。相应地,职业教育在层次、系所结构以及规模、数量诸方面均进行了调整与转向,由原来重点发展的农业教育转向为发展工业教育,工业类专业得到优先设置。至1970年,专科学校已设立各类专业达158个(五专科系),初具规模。
20世纪70年代以后,信息工业得以拓展,经济进一步快速成长,对技术人才的需求,无论是层次还是数量均明显扩大。技职教育更侧重于工业职业类专业的发展,专业科类从20世纪60年代的6大类演变到15大类,以工科、管理类最多。如工商类专业学校多开设有会计、企业管理、国际贸易、电子计算机、机械工程等人力市场急需之专业。
随后,台湾工业结构开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对人才的需求也开始转向高级技术人员。当局于1972年修正《专科学校法》,设立工业技术学院,专业涉及电子工程、工业管理、纺织工程、化学工程等,并因之而形成相互衔接的高级职业学校、专科学校、技术学院的结构体系,以及对应的初、中、高级各类专业人才培养层次。
进入20世纪90年代,台湾经济正式迎来服务经济时代,高科技产业如通讯、信息、医疗保健及污染防治等成为发展重点,对需求的人才素质要求更趋严格。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相关的各类专业人才,如法律、财经、外语、信息、同步翻译,产品设计、行销及管理,仓储、运输及航空,国际金融管理、会计、检查与稽核等,均要求有更高层次的人才培养机制。1996年,台湾“教育部”颁布《大学及分部设立标准》,开始受理技术学院升级为科技大学案,由先前的专业类学院转向综合类大学,兼跨工程、管理、设计、机电、人文社科等领域;同时设有研究所,培养硕士、博士等高级人才。
不难看出,台湾技职教育的变化,无不随行业及其岗位的改变而动,且总有相应的法规作支撑。
1.4 专业设置综合学群化:覆盖面广、适应面大
台湾技职教育发展到近期,其专业设置已逐步从早期的单科类走向综合学群化,以满足行业岗位群对就业者能力的多元化要求。如技术学院中设有企业管理(学)系、资讯管理(学)系、电机工程(学)系、营建工程(学)系等,科技大学则设有工程技术学群、农业技术学群、设计技术学群、管理技术学群、医护保健技术学群、商业服务技术学群等,同时强调所系的弹性。
2.1 专业设置原则:相对稳定,基本开放
各高职院校设置专业,原则上要严格遵循国家教育部所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且在一定时段内不予改变,呈相对稳定,但各地及院校依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从2004年开始,于次年1月底前将备案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及相关内容汇总整理后,填写《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情况表》报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既实现了资源共享,还可因地之需增设《目录》外专业,并“用本省份简称(如‘冀’、‘鲁’)标出,供本省份使用”,进而取得稳定与灵活的理想结合点。
2.2 专业设置与调整权限:国家宏观控制,适度放权地方
国家教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指出:“由教育部组织制订的《目录》是国家对高职高专教育进行宏观指导的一项基本文件,是指导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专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明确了高职教育专业设置在宏观层面上的控制权限只在国家教育部。这与台湾地区早期的管理类似。但在第三条中又指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在管理和设置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目录》的指导作用。”即各省、各校可以在《目录》指导下有所侧重或特色化。“高等学校可在核定的专业类中自主设置和调整目录内专业,也可依据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以‘( )’形式标出专业方向或本校该专业内涵的特色。”这就给主体单位打开了一个有限的自由空间,以便兼顾各自的特点[4]。而事实上,这样的做法不具备操作性,很容易产生乱象,对成效的评估与考量也有极大的难度,导致教学内容与方法等与行业需求脱节,使学校的人力市场适应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
2.3 逻辑起点
大陆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同样基于经济发展与行业的职业需求。《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明确:《目录》中“所列专业是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以职业岗位群或行业为主兼顾学科分类的原则进行划分的,体现了职业性与学科性的结合”,分设有“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资源开发与测绘、材料与能源”等19个大类,共532种专业。第七条同时阐明:“高等学校要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以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的需要为原则,从本校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实训等办学条件出发,特别应注意遵循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和职业岗位的变化规律,调整和设置专业。”
可见,大陆专业设置的逻辑起点,也与台湾地区并无不同。然而,除了在专业名称的表述上与台湾地区有所不同外,事实上,大陆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良好理念却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即专业与行业岗位的紧密度明显不如台湾。这其中应该有许多原因,而人口因素应是最主要的。台湾人口总量仅占大陆人口总量的1.73%[5],所谓人少好办事、人多则事杂。大陆因人口总量庞大、地理位置分布广泛,在客观上难以也不允许对教育的各个环节定出统一标准,更无法细化。而后者正是台湾很容易实现的优势。
2.4 专业设置综合化:宽窄并存,多样性与普遍性结合
我国地大人多,各地经济区别较大,任何过度统一的专业口径或标准都不适宜各校专业设置要求,而各自为政、过于“专业”化的设置,则会降低人力市场投入率,对学生不利。因此,“专业名称采取了‘宽窄并存’的做法,专业内涵体现了多样性与普遍性相结合的特点,同一名称的专业,不同地区不同院校可以且提倡有不同的侧重与特点。”这也是兼顾我国国情的实际办法。
但不得不承认,与台湾的做法相比,这一机制无论在指导意义,还是应用能力诸方面,均难以取得理想的实际效果。因此,很有必要在借鉴台湾做法、充分考虑大陆实际的同时,达到管理操作性与人力市场适应性的完美结合。
事实上,我国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确是难为其成。在很多方面,台湾的技职教育也走过与大陆一样的路子,有的甚至几同复制,只是在时间与空间上先于大陆,因而其经验与教训更值得思考与借鉴。笔者认为,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人口因素所衍生的诸多因素,影响甚至干扰了大陆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优化。
诚然,台湾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良好保存与推广,在较大程度上对职业观的理解、职业素养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台湾技职教育的专业课程中常有大量的人文学科,便是其证之一。今天的台湾人,其职业风格处处体现出兢业、敬业,细腻、务实,对结果追求完美,对过程强调可操作性与可控制性,值得大陆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思想借鉴。
[1]林大森.高等技职教育转型的社会学分析:以“专科改制技术学院”为例[M].嘉义:南华大学教育社会学研究所,2003:52-53.
[2]邵庆祥.基于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高职专业设置理念[J].中国高教研究,2005(5):58-59.
[3]教育部高教司,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育才通道——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探索[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78.
[4]李沛武,刘桂兰.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及其与地方经济建设的关系[J].中国高教研究,2004(11):70-71.
[5]谷丽应,王晓虹.高职高专院校专业设置的原则和方法研究[J].贵阳金筑大学学报,2005(4):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