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成才阶段性特征的研究

2012-01-04 02:06宋述光
山东体育科技 2012年3期
关键词:裁判员晋级成才

宋述光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体育教学部,山东 青岛 266580)

篮球裁判工作是开展篮球运动和搞好篮球竞赛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优秀的篮球裁判员一直是我国篮球运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探索篮球裁判员成长的规律也一直为体育工作者所关注。本研究旨在通过对我国部分优秀篮球裁判员(优秀篮球裁判员本文定义为国家级以及国家及以上)的成长过程进行系统的研究,总结他们成长的共同规律,探讨篮球裁判员在成才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特征,为篮球裁判员的培养提供借鉴与启示。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研究对象为第十一届全运会篮球裁判员学习班中部分男子篮球裁判员(均为国家级以上篮球裁判员)。参加十一届全运会篮球裁判员培训班的裁判员在国内基本能代表最高水平,符合本研究要求。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查询阅读有关篮球裁判员以及其他行业人才培养方面的论文、文件、研究报告,了解目前我国篮球裁判员培养领域研究的现状。

1.2.2 问卷调查法

本问卷遵循社会学有关问卷设计的基本要求,就篮球裁判员的基本情况、学习与工作成绩以及成长的自我评价等进行了调查。请担任我国男子篮球联赛的裁判员技术代表对问卷进行了效度测评,确认问卷结构合理,内容能反映问卷主题。对小部分调查对象用重复测试法进行检验,计算每一条问句的信度系数。结果表明,每一条问句的信度都在0.8 以上,信度较高。问卷采用现场发放、现场回收的方式。裁判员问卷发放60 份,回收58 份,回收率96%,有效问卷56份,有效率96%,其中被调查裁判员注册地域涉及到18 个省市。专家问卷发放10 份,回收10 份,有效问卷10 份,回收率及有效率均为100%。

1.2.3 数理统计法

运用SPSS16 统计软件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2 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我国裁判员地域分布情况

目前我国已注册篮球裁判员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涉及到43 个省市、自治区和行业体协。为了便于统计和使结果更加直观,把裁判员按照我国行政区划分为华东、中南、华北、东北、西北、西南共6 个区域,本课题被调查裁判员人数分布遍布于以上6 区(表1)。对比目前国内裁判员的注册地域与本课题被调查裁判员的地域特点,被调查裁判员地域分布较广,符合本选题内容。

表1 被调查裁判员地域分布情况

2.2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的基本特征

2.2.1 被调查的篮球裁判员平均年龄为42.9 岁,其中年龄在31 ~45 岁的裁判员占总数的75%,总体年龄特征符合裁判年轻化的要求。50%的裁判员从事体育教师的工作,21.4%的裁判员为体育工作者。

2.2.2 在所调查的56 名裁判员中,专科学历有14人,本科学历40 人,研究生学历2 人,总体算来100%接受过大专以上教育。同时从所调查数据可知,大学英语四级以下为48 人,四级以上8 人,总体来说,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高学历人数较少,外语水平较低,这也是限制我国篮球裁判员参加世界大赛较少的原因之一。

2.2.3 才能的形成发展与神经类型有着内在的联系。根据陈会昌气质量表,对裁判员气质类型进行测量,测试结果显示,气质类型多血质32 人、胆汁质18 人、粘液质6 人,其中多血质和胆汁质裁判员占总人数的89.3%,这两种类型基本表现为情感和动作发生迅速、热情,在4 种神经类型中,多血质适应性最强,从裁判员的工作角色看,更适合做裁判员工作。10.6%的裁判员为粘液质,此类型情感发生缓慢,但是较为稳重,有坚持性,从某些角度看对裁判员执裁也有很大帮助。

2.3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成才的阶段特征

2.3.1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成才的阶段划分

人才成长的阶段划分应以过程及其转化的基本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以每阶段的基本特征、主导活动及其发展水平作为划分依据,以充分体现人才成长过程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同时,不同人才的成长又有其不同的特征,它的阶段划分又应充分体现特色,把成才实践及其成功的标志——创造性活动及其成果作为划分的主要依据[1]。分别对裁判员技术代表和部分裁判员进行调查,结果80%的人认为把裁判员成才过程划分为以下3 个阶段符合裁判员成才的特点,技术代表组与裁判员组基本一致,经检验组间无显著差异。篮球裁判员的成才阶段划分方法如下:

第1 阶段(适应准备期):学习篮球裁判开始到晋级二级裁判员之前;第2 阶段(发展提高期):从二级裁判员到晋级国家级裁判员之前;第3 阶段(稳定发展期):国家级及以上级别。

从一般哲学认识出发,“许多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在其发展变化过程中,都遵循一种逻辑——即S 型规律”,“其实是一种不规则的梯形规律”,“许多心理学家、教育家从不同角度都证明人的智力发展、人类的认识过程和人的学习、创造心理过程,同样遵循逻辑规律”[2]。篮球运动的特点决定了篮球裁判员成才必经的3 个阶段,因为篮球运动本身就是一项技术动作多、复杂多变的运动,场上的形式瞬息万变,没有固定模式,所以作为裁判员只能在长时间的理论学习和多场次的临场实践之后才能对裁判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同时,一名优秀篮球裁判员良好的执裁能力、良好职业道德的养成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些因素决定了裁判员成才的长期性。

从阶段划分的标准来看,第1 阶段和第2 阶段属于裁判员向人才发展的过程,也可以称为内在素质的优化阶段。具体而言,内在素质的优化过程就是裁判员通过学习等实践活动,先天素质在环境、教育等外在因素作用下,经过裁判员能动性的发挥,内在素质逐渐积累的过程,即裁判员的内在素质由一般状态进入优化状态。裁判员内在素质的优化意味着成才内部条件的逐渐成熟。内在素质优化的结果使得裁判员具备了进行创造性活动的基础。当裁判员的实践和认识达到一定水平,获得社会的认可时就进入了第3 阶段,也就是指裁判员已经成为人才。裁判员由非人才转变为人才后并不意味着成长的终结,也并不意味着人才素质的最优化。相反,只有在工作实践中充分展示裁判员自身的才能,才能使裁判员的价值实现最大化和最优化,同时,裁判员在展示自己的才能和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通过多方途径,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实现更高层次的展才。

2.3.2 成才年龄特征

调查可知,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接触篮球运动的年龄平均为13.6 岁,学习裁判时年龄平均为20.7 岁,而到达国家级级别时平均年龄为29.6 岁,按照阶段划分方法可知,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成才的年龄为29.6岁。对裁判员开始学习裁判的年龄、开始接触篮球运动的年龄与成才年龄进行相关性分析(表2),可以看出,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开始学习裁判的年龄与其成才年龄呈相关性显著关系;学习裁判越早,其成才也越早,说明裁判员进行专项学习的早晚对成才有很重要的关系,但是接触篮球运动的年龄与成才年龄的相关性不大。从培养裁判员的角度来说,应该尽早进行裁判专项学习和锻炼。

表2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部分年龄的相关性分析

2.3.3 成才时间特征

裁判员发展的3 个阶段并不是孤立发展的,而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每个阶段的结束是更高层次的开始,从裁判员发展3 个阶段的时间来看,这3 个阶段的时间特征和发展标志为:

适应准备期——这个阶段为裁判员从初学裁判到晋级二级裁判员,我国篮球裁判员学习裁判开始的年龄平均为20.7 岁,晋级二级裁判员年龄平均为22.4岁,所需年限平均为1.7 年。该阶段的裁判员能初步掌握《篮球竞赛规则》和《篮球裁判员手册》的主要内容,并能较准确的将《规则》和《手册》中的精神运用到临场工作中,具备在市、区、县级或相当于市、区、县篮球比赛执裁的能力。

发展提高期——该阶段为裁判员从二级裁判晋级为国家级裁判员的过程,我国篮球裁判员晋级国家级裁判年龄平均为29.6 岁,由二级裁判员到国家级裁判员成长所需年限平均为7.2 年。此阶段要求裁判员能熟练掌握《篮球竞赛规则》和《篮球裁判员手册》的主要内容,具备一定的裁判理论知识水平和临场经验,具有培养二级裁判员的能力,能担任省市或相当于省级篮球比赛的临场工作。在此阶段,裁判员各项业务能力更强,思想品德和修养有明显提高。

稳定发展期——该阶段为裁判员晋级国家级裁判员以后的时间。该阶段裁判员能具备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临场经验,能胜任全国比赛的裁判工作,并且具有自己执裁的风格,成绩显著,获得较多荣誉,在当地或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同时应有自己的研究成果。

按照阶段划分方法,成长为一名优秀的篮球裁判员总共需8.9 年(表3)。而在调查所得数据显示,裁判员自身认为一名裁判员从学习到成才共需9.75 年,其成长所需时间与调查所得结果相差不大。由此可见,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从学习裁判到成才,经过了长时间知识的学习和临场实践经验的积累,同时裁判员的工作特点决定了裁判员的成才不像体育明星那样少年得志、少年成才,这也说明了不同体育人才成才的不同特征。从裁判员成才的阶段过程来看,我们找到了篮球裁判队伍组建衔接的参考依据。如果要培养一名好的裁判员,其学习裁判的年龄应不大于20 岁。同时,按照裁判员管理规定“在晋级国家级时,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3],因此裁判员开始学习裁判时的最佳年龄应该在17 岁,这样不仅可以增加裁判员的晋级机会,也会增加裁判员的执裁年限。裁判员的成才年龄启示我们,裁判员的开发应该注重时效性,应实施“最佳期用人方略”,这是发展篮球裁判事业最佳用人策略的选择。

表3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成才各阶段时间年限

2.3.4 科研特征

体育科学研究是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动力。篮球裁判员的科研状况可以反映裁判员对本领域客观规律的认知能力,是促进篮球裁判理论及临场实践技能不断提高的动力。

从表4 中可以看出,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中撰写论文的人数以及撰写论文数量偏少,共38 人有论文发表,其中大多集中在裁判成才以后,从时间来看主要集中在29.6 ~35.6 岁,从阶段划分来看,属于第3 阶段初期,该阶段裁判员已经有自己的心得体会。同时可以看出裁判员在成熟后发表论文有所上升,科研意识增强。

表4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撰写论文级别分布情况

2.3.5 知识更新特征

国际篮联规定“凡年龄在50 岁以下的国际级裁判员,必须每4 年参加一次国际篮联组织的规则理论考试和身体素质测验。”实际上就是让裁判员理论知识不断更新,使裁判员业务能力达到更高一个层次。

裁判员在一段时间的临场实践后可能会有一种知识缺乏感,会很迫切地想去更新知识、学习提高。由表5 可知,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感觉最需要更新知识、最有知识缺乏感的时候是在1 级;同时大部分裁判员的第一次进修也是在裁判等级为1 级时,从阶段的划分方法来看,属于第2 阶段,这也恰好符合裁判成长晋级的需要。

表5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知识更新情况

从表6 中可以看出,裁判员采用知识更新的渠道依次为:参加专家讲座、自学、进修培训、本地区裁判交流和出国学习、观摩,在调查中,裁判员认为所有更新渠道中对自己影响最大的是参加专家的讲座。究其原因,参加专家讲座是最直接、快捷的知识更新方式。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裁判员受到各地方篮协、所在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的限制,很难有充分的机会走出去充实提高自己,这种业务、户口分开的双重管理体制使裁判员难以适从。因此,裁判员知识的更新也就主要是集中在一些比赛前篮协组织的专家讲座以及一些短期的培训班。知识更新渠道中,自学和进修培训也是裁判员常采用的学习方式,这两种方式也是比较容易采用的方式。虽然出国学习和观摩的方式更容易了解世界篮球执裁的新趋势,但采用出国学习和观摩的学习方式来达到知识更新目的的所占比例最小,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出国条件不足和选派人数较少造成的。

表6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知识更新渠道

2.3.6 知识积累特征

篮球裁判员执裁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文化素质的高低,裁判员必须掌握一定的社会学、教育学和生物学知识,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知识渊博、执法过硬的优秀裁判员。

裁判员在晋级过程中,某一时期知识的积累可能会对自身的成长显得尤为重要。从表7 中可以看出,我国优秀裁判员认为在一级时知识积累最重要的有16 人;国家级时自身知识的积累最重要的有36 人,占总裁判人数的64%,这可能是由于在国家级时执裁的赛事级别较高,接触的裁判员均为一些优秀的篮球裁判员,因此对裁判员自身的影响较大,这不仅关系到自己能否更广泛的执裁以及晋级,同时也是自己向更高层次人才发展的关键。总体看来,裁判员认为在国家级时知识积累最重要的人数最多。

表7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自我评价知识积累最重要时期分布级别

2.3.7 执裁的自我评价

在对裁判员执裁满意情况进行调查时发现,国家级裁判员均认为自己在考取国家级裁判后的2 ~3 年里感觉对裁判工作最得心应手,而国家A 级裁判员中有12 名认为在考取国家级后的2 ~5 年里工作最得心应手,有4 名认为在国家A 级后的第3 年最得心应手,而国际级裁判员则大多自认为在国际级的1 ~5 年内工作最得心应手(表8)。从阶段划分标准来看,均属于第3 阶段。总体来看,共有36 名裁判员认为是在国家级以后的2 ~5 年里对自己执裁水平最满意,年龄基本在30 ~35 岁之间,属于精力最充沛的时候,这也符合裁判员工作的特点。同时也证实了本文将国家级裁判划分为已成才阶段的合理性。

表8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自我感觉执裁水平最高时级别年限分布情况

从表9 中可以看出,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获得荣誉最多的时候基本全部在本研究中阶段划分的第3 阶段,已经进入稳定发展期,只有2 名国家级裁判员在发展提高期的一级级别时获得荣誉最多。表中还显示,其中无论是哪一级裁判员,均是在国家级时获得荣誉称号最多,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在国家级时执裁的范围广且执裁场数较多的原因造成的。

表9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获荣誉最多时级别分布情况

3 结论

3.1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年龄基本符合裁判年轻化的要求;高学历人数较少,外语水平低是限制参加洲际或国际大赛的原因之一;裁判员职业多为体育教师和体育工作者;神经类型多为多血质和胆汁质,由此可作为裁判员选材的一个依据。

3.2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成才的阶段特征

篮球裁判员工作的性质决定了裁判员成长的长期性,同时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在长期的成长过程中表现出了一定的共性。

3.2.1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的成长过程可分为适应准备期、发展提高期、稳定发展期3 个阶段。其成才过程有一定阶段性规律,在理论上符合许多事物发展过程包含的逻辑——S 型规律。

3.2.2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学习裁判时年龄平均为20.7 岁,成才时平均年龄为29.6 岁。学习裁判年龄和成才年龄的相关性极其显著,裁判员宜尽早进行裁判专项学习。裁判员成长需要8.9 年的时间,可作为篮球裁判队伍组建衔接的参考依据。

3.2.3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主要在第3 阶段国家级时有自己的研究成果,随后的创造能力开始活跃,但是总体来说,科研成果较少。

3.2.4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在裁判等级为一级时最有知识缺乏感;在第2 阶段参与进修的人数最多;参加专家讲座是我国裁判员采用最多的知识更新方法。

3.2.5 我国优秀篮球裁判员多数认为在国家级时知识积累最重要。裁判员在第3 阶段大约30 ~35 岁时对自己的执裁水平最满意,同时,在第3 阶段国家级时获得荣誉最多。这也说明了本文对裁判员成才阶段划分的合理性。

[1]叶忠海.人才学基本原理[M].北京:蓝天出版社,2005:243.

[2]周登嵩.我国优秀体育教师成才的阶段性规律及其促进因素[J].体育科学,1994,(6):13.

[3]王古坤,张玉景,陈立.浙江省篮球裁判人才培养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9,25(7):81-86.

[4]阎育东.篮球裁判员晋级必读[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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