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的第一次“引咎辞职”,导火索是“宿婢门”事件。
陈寿在任东观秘书郎时,老爹去世了。孝子陈寿又伤心又劳累,等把老爹的丧事办完,就病倒了,而且病得不轻。服侍他的婢女年轻貌美,一来二去,两人之间有了事。
这事要是放在现代,稀松平常,只要陈寿的大老婆不追究,谁去管那闲事儿?但在西晋就不行!西晋咸熙二年颁行的《诸郡中正六条举淹滞令》对官员的德行就有明确规定:“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尽礼,三曰友于兄弟,四曰洁身劳谦,五曰信义可复,六曰学以为己。”以此六条,为评价官员道德品质的标准。陈寿的艳事被捅出来以后,对照上面的六条,陈寿犯了第二条和第四条——为父守丧其间宿婢,是为不敬;身为朝廷官员,私生活不检点,是为不洁。陈寿因此成为舆论批斗的对象。
在舆论大潮一浪接一浪的冲击之下,秘书郎陈寿不得不“引咎辞职”。
陈寿的第二次“引咎辞职”,还是和丧事有关。
陈寿的老妈去世时,他在洛阳当治书侍御史。本来陈寿是四川南充人,当官后就把老妈从四川接到了洛阳,好让她老人家享几年清福。现在,老妈去世了,陈寿公务在身,要将老妈安葬到老家,千里迢迢,路途遥远,不但精力上有限,时间上也不允许。孝子陈寿就按照就近原则,将老妈葬在洛阳。没想到,这事儿让人给捅了出来,说陈寿只顾自己做官,不顾老妈叶落归根,实在是“只认官帽不认娘”。一时间,舆论铺天盖地,沸沸扬扬,将陈寿淹没在口诛笔伐的海洋里。
到了这个份上,乌纱帽肯定是戴不下去,被搞得筋疲力尽的陈寿只好走自我罢免程序:先是向公众道歉,然后卷铺盖走人。
西晋就是这样,行为不检,品行不端,被捅了出来,就只有回家抱抱孙子、卖卖红薯了。
“引咎辞职”的陈寿并没有回家抱孙子,也没有上街卖红薯。官场失意,文坛得意,无官可做的陈寿,此时反倒是放下了心中的种种欲望,充分发挥自己“善叙事,有良史之才”的学术专長,一心埋头于史学的研究中,写出了一部長达65卷的宏篇史学巨著《三国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