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山西军民融合式发展

2012-01-01 00:00:00课题组
理论探索 2012年5期


  〔摘要〕 军民融合式发展既是山西对国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推动和促进转型跨越发展的力量与保障。我们需要从省情实际出发,准确理解、自觉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战略方针,充分认识山西实施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当前,山西实行军民融合式发展存在着社会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淡漠,宣传教育不够,认识不到位等问题。为此,需要面向全社会加强国防教育,加强相关政策理论和国内外史实案例研究,加强国防教育法律法规建设及执行力度,进一步深化国防科研和军工生产管理体制改革等。
  〔关键词〕 山西,军民融合,军工大省,转型跨越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2)05-0090-03
  山西是全国的能源基地,也是国防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集聚的军工大省。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按照党和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从山西省情实际以及在全国发展中的地位出发,提出了转型跨越发展战略,成为“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指针。在此过程中,积极探索和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不但是山西作为军工大省因应周边形势变化、服务国防建设的责任和义务,是山西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客观要求,也是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的题中应有之义。它必将有力地促进山西的转型跨越发展,并为全国同类省区的改革发展探索新的路径。
  一、从省情实际出发,准确理解、自觉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战略方针
  军民融合式发展,就是要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良性互动。从山西省情出发,准确理解、自觉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必须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创国防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方针,着眼于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主动把军民融合式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通盘考虑、统一安排;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国防军事科研成果转化、生产及建设需求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引导作用,真正在国防建设和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上形成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局面。因此,准确理解、自觉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在山西的实践至少应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充分认识军民融合式发展对军工大省在经济发展、科技研发、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社会和谐稳定等诸方面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特殊作用,努力提高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准确把握国防军队建设需求及本地科研、生产、交通运输等各方面的响应能力,深入了解军、民双方的需求及科研、生产能力的兼容性、替代性、转换潜力、规律及条件,构建军民融合、平战结合的生产能力和物质基础,把经济动员水平建立在知“彼”知己的扎实工作之上。
  三是针对上述情况,对平时双方的兼容互动及危机和战时应急转换做出周密安排,制定预案,并将其纳入更高层级规划,把军民融合式发展、国防建设对地方经济拉动、引导的双向促进机制置于制度保障之下。
  二、推进山西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推进山西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对山西而言,作为军工大省有军事科研和军工生产能力基础,对国家和人民负有不可替代和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军事科研和军工生产在山西经济总量中占有重要地位,实行军民融合式发展有利于发挥自身的独到优势,使军事科研能力、军用高科技成果及军工生产能力在军、民两大领域相互扩散、转化,从而在提高国家军事科研和军工生产水平的同时,促成地方新接替产业、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焕发全省的生产潜能,增强转型发展的动力;有利于生产能力优化重组及调整地方经济布局,改善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鉴于军事科研和军工生产能力主要SvkIHEBQE5pB9oZyLlzI0g==集中于第二产业,因此尤其有利于提高区域经济加工生产能力的素质和水平。
  二是从全国来看,有助于提高国民经济转化能力,缩短转化过程及周期,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经济实力对国家安全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提升危机应对和临战经济动员效率和效能。鉴于现代战争综合国力比拼、工业实力较量、保障水平决胜的特点,实行军民融合式发展有助于夯实国防建设的生产力基础,提高综合国力、平时威慑力和战时持续力。
  推进山西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可行性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1.作为当今军工大省、历史上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主战场之一的山西,广大人民群众从被侵略、奴役的惨痛历史和民族解放斗争的历程中深知国家安全与自身生存的关系;山西群众对人民军队、国防建设有着天然的情感,有着尽其所能、倾其所有支援人民军队和国防建设的光荣传统及文化传承,这是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不竭思想源泉和坚实社会基础;近期国际安全形势和我国周边事态的多变性、复杂化,致使全民爱国热情及对国防安全关注度空前高涨,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有着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引导之,有助于形成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全民意志和精神动力,有效提高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主动性、自觉性。
  2.山西正在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争取实现跨越式发展,赶上全国的步伐。军民融合式发展为之提供了新思路、新选择、新资源,因此当前正是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寻求最佳切入点、结合部,将军民融合式发展理念、模式融入经济发展战略和布局,使之有效结合的有利机遇。
  3.山西有发达的国防科研、军工企业,有实行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骨干带头力量、扩散源头、专业人才。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山西民品开发、经营的实践,使广大军工企业积累了必要的市场经验,军工科研和生产企业的民品已成为市场商品供应的重要来源和保障力量;大批民用、民营企业科技水平、人才储备、生产能力大幅提升,有能力承担过去无力涉足的科技含量、技术水平要求高的国防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现实市场竞争的激烈和国防军工产品采购方式的改革,又大大激发了他们参与国防军工产品竞标和生产的热情,向他们敞开了全新的生产经营领域,从而扩大了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承接能力和社会基础,民用、民营企业承担军工生产任务已不再是罕见之事。
  三、推进山西军民融合式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当前处于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有利时机,但由于长期和平环境导致的国防意识及危机感缺失、麻痹思想作祟以及相关工作的不到位,实质性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尚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主要是:
  1.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社会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淡漠。当前,作为军民、军地重要一方的部分基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关注国防事业、重视军事工作、支持部队建设的责任意识缺失和作为社会生产主体的企业加强国防建设的担当意识缺失问题亟待解决。把国防建设视为部门工作、部队的事情,觉得与己无关或关系不大,在当前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和部分领导干部中较为常见。作为基层党委和政府的军事工作部门,一些县人武部干部常有党政领导人难见、事难办的感慨。上述认识问题不解决,军民融合式发展在基层就缺乏动力。
  2.宣传教育不够,认识不到位。目前,尚未形成相关的全民共识,即使是在必要的范围内仍未形成应有的舆论氛围,军民融合式发展、经济动员的理念不够深入、不够普及,一定程度上还是专业领域、专职部门、专门人士的“术语”。对于一些本应担当重任的主体及其群体而言,军民融合式发展甚至还是一个相对生疏的概念,思想、舆论先行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够。
  3.对建国以后至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关系的研讨、审视和反思有过激和偏颇之处。对以往在敌对势力政治遏制、军事包围和冷战威胁情势下为国家安全采取的必要措施及实施中的问题和失误,有枉顾客观实际及积极成果全盘否定的倾向(如“三线”建设)。此种情绪加之现实问题,直接影响到当前和今后加强国防建设及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社会共识的形成与巩固。
  4. 提倡、号召多,缺乏制度保障、体制依托及规划落实。实质性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领导责任、承担及实施主体在基层还不够明确,核查、奖惩、鼓励、保障、补偿措施尚不够到位。即使是法律的有关规定,在执行中也事实上存在着或严或松、前紧后松等不平衡现象。
  四、推进山西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强面向全社会的国防教育,消除麻痹思想,唤起全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及现实危机感。要增强公众保卫国家的民族意志,增强全民对经济动员作用、意义的了解和认识,为军民融合式发展作为国家战略和上升为全民共识筑牢社会基础。特别是要强化作为军政、军民关系重要一方和实际工作领导者的各级党政负责干部的相关意识,使军民融合式发展、国民经济动员理念深植于社会,扎根于基层。 让须先求得生存而后方可图谋发展的历史规律警醒社会,尽人皆知。
  2.组织专业力量,设立专门课题,加强相关政策理论和国内外史实案例研究。例如,前苏联从建国后就高度重视军民融合式发展,从产业结构、产业布局等多方面大力推进,从而使其二战中在欧洲发达地区沦陷的情况下,依靠亚洲部分保存的工业实力支撑了战争需求,赢得了最后胜利。像这样的案例要大力宣传,以事实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使之充分理解、积极支持和参与到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事业之中。这是在军民融合式发展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要求,使之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措施。
  3.加强国防教育法律法规建设及执行力度。要将国防教育、军民融合式发展成效列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干部教育机构的工作考核体系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党管武装的观念和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的十七大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明确规定国防建设、军事工作的全局性地位;有效发挥和切实加强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作为军队地方工作系统和依托的作用,保证其作为党委、政府军事工作部门的应有地位和实际作用,适应形势变化,调整和强化工作职能,突出其在政府部门涉及国防军队建设工作中的监察督导作用,在社会公众的国防教育、安全形势教育、国防及军事文化培育、卫国崇武精神养成中的主管、主导作用(如明确规定军分区、人武部主要领导为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或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使军民融合式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中都有切实的依托和保障,使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4.进一步深化国防科研和军工生产管理体制改革。要加快构建突破纵向条条分割、横向板块分隔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使国防军工科研生产融入地方经济。还应鼓励地方民用、民营企业参加国防军工科研生产和军事订货竞争,使军民融合式发展在新体制机制的促进和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双轮驱动下快速推进。
  5.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对于通过市场竞争获取军民融合式发展项目、承担国防军工生产、科研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优惠信贷、减免税收、优先配给紧俏资源等倾斜措施加以扶持。还要借鉴国际经验,对可军民两用的重要产品(如飞机、船艇)由国家立法或出台行政法规,从研发、生产等各环节强制实施军用潜力设计、预留军用改装余度,并由国家提供必要补贴或从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及减免,以保证生产企业利益,鼓励社会效仿和参与,如英国就明确规定:一定吨位以上的船艇在设计时必须考虑军事用途,预留军事改装余地,经海军并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投产。此一规定的意义,在英阿马岛战争中得到了充分验证。
  中共山西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党管武装,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这充分体现了作为军工大省的党委对国家安全、人民安定的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相信在此指引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提高经济动员能力的战略方针在山西必有作为,从而对国防军队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同时也推动山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取得新的成就。
  参考文献:
  〔1〕周建平.依法推动国民经济动员科学发展〔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1.
  〔2〕金一南.苦难辉煌〔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9.
  〔3〕高中级干部共话先进军事文化建设〔N〕.学习时报,201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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