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银行如何力保资本充足率达标

2011-12-31 00:00:00郦锡文
银行家 2011年11期


  继2010年四大银行(工、农、中、建行,下同)取得净利润平均增长约31%以上的骄人业绩后,2011年上半年,四大行净利润仍然保持了平均32.6%的高增长,在业绩耀人的同时也引起了外界对银行资本充足率能否靠内在利润增长而自我正常循环、不再或减少向资本市场融资圈钱的关注和发问。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客观了解一下几大银行上市几年来的历史记录。其中,因农业银行2010年7月才上市,历史数据不完整,本文暂以工、中、建三行数据进行分析。
  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三大银行中,工行自2006年上市以来的后四个年份(2007年至2010年),每年都是加权风险资产的增速高于同年资本净额的增速,即使在2010年工行向资本市场补充融资750亿元的年份也不例外。中行、建行比工行上市早一年,虽不是年年风险资产增速高于资本净额增速,但也有部分年份呈现类似工行格局。而且2010年中、建两行均补充了巨额资本,才在当年保持了资本净额增速高于风险资产增速10个百分点左右的景象,为其2010年资本充足率高比例达标且2011年不再向社会股权融资吃了一颗“定心丸”。这种情况是否常态或者说是否能长期持续下去呢?笔者认为,对各行的境况需要进行“一行一策”的分析,但由于三大银行都是汇金公司绝对控股的银行,因此,对三大银行的共性问题需要统一厘清,不仅控股股东、散户投资者要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银行的管理层和全体员工也要了解自己的家底,管好自己的钱包,落实自己的责任。
  
  三大银行近几年的利润增长和分红情况
  众所周知,三大银行是依靠国家对三大银行进行两次不良资产剥离和两次外汇资本注资后才基本甩掉了历史包袱,轻装前进,并一举走上财务重组、股份改革、公开上市、稳步发展的道路。关于各行上市以来实现净利润和对股东分红的情况,可从表2中一见端倪。
  从表2看出,三大银行在2008年以前各自的分红比例不完全一样,但自2009年起则基本趋于一致,即分红比例逐年下调,2009年接近45%,2010年计划为40%,实际可能在39%左右。由此可见,三大银行从2010年起基本上有60%以上的净利润可用于补充资本金。按此利润留存比例补充资本金,是否三大银行的资本充足比率就安然无恙甚至绰绰有余呢?笔者的回答是:不一定!原因在于,影响资本充足率的因素较多,与分子分母都有很密切的关系。目前从外部环境看,银行对资本充足持续达标的压力较大。一是受2009年、2010年国内比较宽松的货币、财政政策激励,各类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增速大大提高了(三大银行两年平均增速都在20%以上),对资本占用的要求陡然升高,估计2011年还有“快车刹不住”的惯性,2011年风险资产增速会在16%以上。二是在2008年后,国内外监管部门总结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逐步提高了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监管标准,特别是“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发布后,中国银监会明确提出对大型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5%的监管红线,并扩大了表内外风险资产的计量范围。三是三大银行表内资产于2011年上半年均超过11万亿元,其中工行接近15万亿元。预计到2011年底,三大行总资产每家都会超过12万亿元,其中工行可能接近16万亿元。
  
  近几年大型银行利润分红比例基本适当
  或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四大银行的分红比例是怎样决定的,目前40%的分红比例是否过高?回答这个问题,也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几大银行上市的历史。
  在2003年底,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对中行、建行注资225亿美元之后,为中行、建行在2004年完成股改、2005年起先后在香港H股首次公开上市(IPO)创造了条件。在头两年汇金公司对中行、建行的利润分红比例要求是不强烈的。但在2006年10月工行上市后,特别是2007年9月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成立、并把汇金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并入中投公司后,中投公司因为承担了每年要为国家财政发行特别国债1.55万亿元购买央行2000亿美元外汇储备偿付利息的责任,就只能从汇金公司投资控股的几大银行收取利润分红来偿付每年数百亿元的利息。按照当时汇金公司对工行、中行、建行的持股比例和有关银行的净利润水平,必须保证分红比例不低于50%才有可能偿还利息,并留有适当资金满足中投公司、汇金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支用。随着2008年汇金公司继续向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等注资,也随着工、中、建三大银行净利润增长额度的提高,通过测算,汇金公司逐年减少了对三大银行收取分红的比例,也使三大银行自我补充资本金的能力逐年提高。到2010年底,汇金公司对工、中、建三大银行的利润分红比例统一调整为40%,由于农业银行2010年才上市,暂时还未将农行的分红比例提高到与三大银行相同的幅度。据笔者初步分析,如果仅仅从满足中投公司支付特别国债利息的目标考虑,对三大银行的利润分红比例还有一定的下调空间。但是否下调或下调多少才合适,不能仅仅看汇金公司的需要,还要看银行利润分红水平是否能够满足投资者的基本回报需求。
  以2010年工行利润分红数据为例,工行披露2010年每股收益为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