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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档案是指在科学技术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科研档案在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大量的知识产权问题,如果不加强科研档案知识产权保护,势必造成产权纠纷和损失。因此,在当今信息传输比较发达和市场竞争激烈的时代,加强对科研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当务之急。
一、科研档案中存在不少的知识产权
科研档案是知识产权的重要载体和可靠凭证。一些科研力量和高科研人才聚集的单位,是知识产权成果相对集中的生产基地。就单位档案部门的收藏而言,无论是不同类别的档案还是不同所有权的档案,都普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接收而来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一般属于国家。其中科研类、产品类、基本建设类、仪器设备类、外事类档案等等都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科研档案自不待言,如仪器设备类档案中的各种稀缺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产品类档案中单位自行研制、试制产品的文件材料及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和样品照片、录像等等,都存在知识产权。单位档案部门保管的档案,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属于档案所有者;捐赠的档案,如果捐赠人仅将档案所有权赠送给档案部门,那么知识产权归捐赠人所有,如捐赠人将档案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一并赠送给档案部门,则档案部门同时拥有两种权利。通过征集形式获得的与本单位有关的各种档案资料,档案部门不一定将档案可能具有的知识产权连同档案实体一起全部征集到了,其中也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单位档案部门对于享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档案,在管理与利用中都必须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档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护知识产权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二、科研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
众所周知,档案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大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将技术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为本单位带来经济效益,并服务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但在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不少人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任意泄露信息,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两类:
(一)知识产权的自然流失。知识产权保护与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在理论上来说,应该是一种对立统一、相互促进的关系,但二者内在地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和对立性。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特别是科研工作者,或出于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或出于一定的私心,有意或无意地滥用知识产权保护权利,导致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收集、管理与利用工作遇到很大阻碍。有些科研人员担心科研材料归档可能失泄密,加之科研项目研制周期长、参与人员多以及管理制度等因素,科研项目完成后,经常拒绝将项目材料归档或拖延归档,尤其是将核心材料不归档。科研文件材料归档难、案卷质量差在许多单位都成为难题。也有极少数科研人员将个人利益置于单位利益之上,项目完成后,将课题的精华部分,如配方参数、工艺参数、调试程序、设计图纸等留在个人手中,结果必然使单位档案部门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保管的科研档案因缺少核心内容而无多大开发利用价值,使国家投入大量经费支持的科研项目没能保留和积累下完整、真实的档案资料,致使科研档案信息源受到很大扼制,科研档案开发利用受到制约,从而造成知识产权自然流失。
(二)知识产权的人为破坏。一些单位档案部门以及档案利用者,也或多或少,有意无意地存在着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作为单位档案部门,常见的侵权行为有:未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擅自以各种方式(包括网络传播),公布或者提供利用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的档案;使用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的档案未按规定支付知识产权人报酬;违反与权利人关于有关档案利用的合同约定等。作为利用者,常见的侵权行为有:以合理使用为名,剽窃、抄袭他人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的档案信息;以合理使用为名,复制、发行、出租知识产权人的软件;擅自将未公布的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公布等等。
三、对档案开发利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科研文件的收集工作
按照《科技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科研文件材料大致按五大阶段来收集,即科研准备阶段、研究实验阶段、总结鉴定验收阶段、成果和奖励申报阶段、推广应用阶段。各阶段产生的文件、报告、重要原始记录、图表、工艺文件等及各阶段重要的来往技术文件、函等都应收集齐全,且基本上要收集原件,特殊情况下有复印件的要说明原件的去处。
(二)规范科研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