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奔”的自由与“围观”的是非 等

2011-12-31 00:00:00
现代妇女 2011年8期


   “私奔”的自由与“围观”的是非
   “禁不住似水流年,逃不过此间少年。”50岁的王功权显然已不是少年,作为鼎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人和投资人之一,在一个宁静的夜晚,在微博里昭告天下:“我放弃一切,和王琴私奔了。”私奔从那一刻起,知天命的王功权更像是一个莽撞少年。
   王功权的私奔对象,王琴,34岁,江苏中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据称身价在30亿之上。鉴于二人身份显赫,不少围观者认为,他们的私奔并非止于“纯情”,而是一场商业炒作。
   是否涉嫌炒作当然只是一部分围观者的猜想。但多数人宁愿相信王功权的“私奔”是一场纯粹和爱有关的行动,是这俗世中的一部童话剧。
   心中有爱的人,是不老的;以童话为梦想的人,是幸福的。如果这真是一场至真至情的私奔,围观者大可不必高举道德之棒去鞭挞嘲讽当事者。我认同私奔的自由,但我不明白的是,既然是“私奔”,当事人通常都会采取低调的处理方式,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两人悄悄离开红尘俗世寻找逍遥便是了,王功权为何却不入传统,非要把两个人的私奔变成一场大众狂欢呢?
   想来想去,王功权的私奔为何要高调,或许与他骨子里文人惯有的癫狂气质有关。围观之余,你必须承认,在文体上,淘宝把“亲”毁了,QQ把“呵呵”毁了,这一次,王功权确实把“私奔”也毁了。
   ——陈方,媒体评论人。
  
  不惑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