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我10岁,拥有了人生中第一台相机,红色的LOMO,是吃零食的时候兑换的奖品。我后来才发现,我被骗了,那机器根本就不能拍照,充其量只是一个逼真的模型。后来,被我老爸当着我的面砸在了地上,他大发雷霆:“不好好读书,成天摆弄一个玩具干吗!”但也可能正是因此,才让我在此后的人生里迷恋按下快门的感觉。
认识马草是在4月的最后一天,我跟一个女生朋友去她家吃饭。廉价的二锅头兑雪碧,我很想跟她喝上一杯,但坐她旁边的男生,一直在极力帮她挡酒。我想,那丫一定对她有意思。
酒足饭饱之后,有人躺下了,有人在轻声地哭,还有人站在阳台打电话。每个醉鬼都有一段伤心的往事,而我的往事,属于那个红色的LOMO相机,那个浅灰色的童年。
后来马草送我们去车站。走在路上,被冷风一吹,酒劲上头,我便像发神经一般凑到马草面前,看她的眼睛。马草不吭声,往后退了两步。我朋友以为我疯了,赶紧打车把我带走了。
等到我醒过来的时候,是凌晨4点,口干舌燥,脑袋像是灌了铅。我早就忘记我对马草做过什么,我给她发短信:你知道哪里有汤喝吗?
不一会儿,短信回过来:神经病。
我请你喝汤好不?
这一次,她没有再骂我神经病。
我们约好在大成路夜市口见面,喝了鸭血粉丝汤,还吃了味道上好的煎饺。吃完之后,我们穿过大成路步行去江边。她忽然问我:“包里都装的什么?”
“刚等你的时候,去屈臣氏买的洗面奶和牙膏,还有我的相机。”
“啊,你连生活用品都买好了?” 她笑得诡异。
我尴尬得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只好掏出相机对着前面的路灯一通乱拍。
“摄影师啊?”她好奇地问我。
“当然不是,只是拍着好玩儿,我还没毕业呢。”
5月我过生日,马草也来了,她送了我一台LOMO相机,红色的,跟我小时候那台很像。打开礼品盒子的时候,我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于是那天我闭着眼睛许愿,我想跟马草在一起。
没多久,我们真的在一起了。但是,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对于我这样一个不学无术,成天只梦想的人,着实不是个靠谱的男友。
但年轻给了我爱她的资本。我可以坐很长时间的公车去她公司楼下等她下班,我可以每天为她烧各种好吃的菜,我可以随时随地用相机抓拍她,她走路的样子,她大笑的样子,她看书的样子,她睡觉的样子,然后贴满整个墙壁。
我像个家庭主夫一样打理马草的生活。没多久,她就厌烦了。我也只好用打游戏的方式让自己不那么失落.
马草越来越受不了我,她在深夜和我大吵,拔电源,扯网线,甚至将我赶出门。但她又一次次地来找我回去,我知道她离不开我。
她从未对我提过“分手”二字,这就像给我吃了一剂定心丸,让我一次次触碰她的底线。
每一次吵完架,看着她哭,我心里都很难受。我发誓我明天一定要出去找工作,不能再让她为我伤心。但等到第二天醒过来,已经是下午,夕阳常常给人一种安于现状的感觉。
这样日复一日,眼泪流光了,心也被打磨得越来越硬。终于有一天,马草对我说了分手。我以为她是开玩笑,根本没有care她。她像往常那样上网、洗澡、看书、睡觉,然后第二天一早出门去上班。
但是下班之后,她没有再回来。
直到那个时候,我才肯定,马草不是跟我说着玩的,她是真的跟我分手了。不见她的日子里,我度日如年,我觉得我的人生被她给毁了。我那么爱她,可是她却抛弃我。
我一边恨着她,一边爱着她。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一份快递,里面是一叠照片。是马草用LOMO相机拍的,我们曾经在一起时候的照片。她说:“我离开你,是因为我爱你,不想让你永远活在虚幻的世界里。”
那一刻,我如梦初醒。我开始找工作,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然后又过了两年,我在街上遇见了马草,她没怎么变,胖了一点点,她身边已经有了别人。我想过去跟她打个招呼,可是我却迈不动脚步,最后我狼狈地溜走了。
但她好像看到了我,因为当天晚上,我就收到一条陌生短信,说:再美的照片,也只是曾经。我们不应该对着照片怀念,而应该拿着相机去找下一处的风景!
她送我的那个LOMO相机,我一直留着,我也经常用它来拍照片,那些风景和路过的人。我想寄给她看看,我现在的生活,过得也还不错。
但也许没那个必要。
(吴霁摘自《悦读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