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1-12-31 00:00:00刘蓓蓓
经济师 2011年12期


   摘 要:国库集中支付是指从国家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的全过程。它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率,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事业单位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对象,文章着重对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问题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事业单位 国库集中支付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2-188-02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在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和支付劳务款项时,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这种制度最大的优点在于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收缴、拨付及使用过程的透明度,使相关部门能够从总体上掌握财政资金的流向及流量,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能够促进事业单位提高预算的编制质量及预算执行效率。
   事业单位是接收并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主要部门,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从事业单位角度审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一、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财政立法滞后,事业单位理财观念未根本转变
   1.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需要包括明晰、科学的政府预算、完善的预算会计制度和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等作为保障。我国现行国库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这些法律规定,有的只是基本规定、原则,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如《预算法》及条例中有关国库的规定,大致属于这一类。有的已明显过时,不能指导现行国库制度改革,需要重新修订和完善。
   2.一些事业单位对国库制度改革理解不到位,观念停留在原有的资金拨付方式和管理方法上,造成对部门预算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一些操作规定还不大理解,沿用老思路、老方法编制及执行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预算单位办理收支业务比原来程序多、手续复杂、要求规范,部分观念陈旧的单位容易产生抵触情绪。
   (二)部门预算不合理、不科学
   从财政资金运行过程来讲,国库制度改革需要严格的部门预算制度相配合。虽然部门预算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推进了好几年,但是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于解决,这给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带来一定的困难。问题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预算单位编制的部门预算不够详细和科学,财政部门难以经国库支付中心通过直接拨付或授权拨付财政资金,以达到提高资金运行效率,满足事业单位资金需要的目的;另一方面,预算指标项目的编制未能充分地细化和规范具体。预算指标项目的不规范,带来受理和支付工作的不畅和不规范,不利于提高预算支出的透明度,给预算单位造成违规支付的漏洞,也给国库集中支付监督、管理等后续工作带来不便。
   (三)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督职能尚未发挥到位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缺乏必要的监督。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要把监督寓于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