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资产减值——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探讨

2011-12-31 00:00:00常鹏宇
经济师 2011年12期


   摘 要:随着美国的“次贷危机”不断蔓延,直至欧债危机的爆发,引发出越来越多的会计报表的数据不能适应重大危机。为了使得市场风险在会计报表得以客观、真实反映,文章从固定资产减值作为切入点做了论述。
   关键词: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 会计原则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2-182-01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依据现行准则,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判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文就资产中固定资产的减值作出分析,如果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主要从外部信息来源和内部信息来源两方面加以判断:
   从企业外部信息来看,以下情况均属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企业需要据此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决定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如果出现了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如果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等。
   从企业内部信息来源来看,以下情况均属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企业需要据此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决定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如果企业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如果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如果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比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远远低于原来的预算或者预计金额,资产发生的营业损失远远高于原来的预算或者预计金额,资产在建造或者收购时所需的现金支出远远高于最初的预算,资产在经营或者维护中所需的现金支出远远高于最初的预算等。
   企业在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原则上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企业在对固定资产作了减值测试并计算了资产可收回金额后,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笔者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于非本企业主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以前减记固定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时,要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对于本企业主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前减记固定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时,在以后会计期间可以不通过损益转回。
   随着近年通胀的不断上涨,宏观政策也在不断的调控。如2010年央行曾分别于1月、2月和5月、11月10日、11月19日和12月20日六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如果不考虑此前针对部分银行的差别上调,第六次上调之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已高达18.5%的历史高位。粗略估算,第六次上调后,央行可一次性冻结银行体系流动性3000多亿元;还有就是央行的不断加息等调控方式。致使我国很多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进而使企业资产减值、破产或倒闭。例如今年温州乐清老牌企业三旗集团濒临破产的消息余音未了,本月又传出温州知名餐饮连锁企业波特曼资金链断裂而倒闭的消息;几乎同一时间,温州另外一家知名企业江南皮革也因为巨额欠款而倒闭。如果依照现行准则,企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随着国家对通货膨胀的不断宏观调控,李稻葵表示“明年CPI涨幅将降至4.8%,这将预示着调控政策不会再加码。”那么,随着宏观调控的不断减弱,市场将走入正常。就企业资产而言,以前减记固定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时,如果还按照减值后的固定资产来摊销折旧,就会使得该资产摊销进入以后各期的成本就会相应减少,致使以后期间利润虚增。而这种利润的虚增是由于市场风险造成的,不是由于企业管理等因素,如此反映就会致使报表数据的不真实、客观。但如果让这部分减少的资产,能通过损益转回,会给某些企业操纵利润带来准则依据。因此,以前减记固定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时,在以后会计期间不通过损益转回这种处理方式:首先可以真实、客观反映报表数据,因其转回时可在资产负债表上得到真实数字,符合会计客观性原则;其次,没有给乱用会计准则者带来合法依据。
   对于非本企业主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以前减记固定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时,要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这种处理的原因,主要是考虑会计重要性原则。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考虑。但是,会计在完成核算和监督职能的同时,要考虑报表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从而给报表使用者带来更为详实的一手资料,便于其作出正确决策,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级会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
   2.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财务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10.中国统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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