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药品加成政策对医药费用的影响研究

2011-12-31 00:00:00田立启修海清陈长忠杨士进王洪涛
经济师 2011年12期


   摘 要:2006年,国家改革了医疗机构药品加成政策。文章对山东省13所医院2005—2007年医药费用进行了分析,研究中发现,现行的药品加成政策下,医院的药品差价率大幅度下降,但病人的医药费用并没有下降。药品加成政策未能对降低医药费用起到有效作用。作者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医院 药品加成 医药费用
   中图分类号:F23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2-032-02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与使用,有效缓解“看病贵”问题, 2006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发改价格[2006]912号)文件,对县及县以上医院的药品加成率作了明确的规定。本文对山东省13所医院2005—2007年医药费用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讨现行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对医药费用的影响,以期为完善药品加成政策提供依据。
   一、资料来源
   本课题研究选择山东省13所三级甲等医院,所选取的样本医院分布在八个地市,平均床位为1339张,2007年平均门诊量93万人次,平均业务收入46647万元。有关13所医院的资料来源于山东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
   二、结果
   1.药品差价率趋势变化。当药品加成率为15%的情况下,理论的药品差价率为13.04%。样本医院的药品进销差价率自2005年以来,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2005年13所医院的平均药品进销差价率较2004年下降3.19个百分点,2006年13所医院的平均药品进销差价率较2005年下降6.14个百分点,2007年13所医院的平均差价率为13.42%,较2006年又下降了6.76个百分点。医院药品进销差价率出现明显下降趋势是2006年发改委912号文件实施之后(见表1)。
   2.门诊医药费用变化情况。13所医院总的平均每门诊人次费用连续两年呈上升趋势。仅有A、D两所医院的门急诊费用连续两年下降,有11所医院的每门诊人次费用较2005年有不同程度的上涨。样本医院中A、D两所医院的每门诊人次药品费及每门诊人次医疗费两项指标连续下降;I、K两所医院每门诊人次药品费连续下降,但其每门诊人次医疗费用增加;其他医院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及每门诊人次医疗费用皆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总体上13所医院的平均每门诊人次药品费2006年较2005年下降2.94元,但2007年较2006年增加3元,出现反弹。这说明,药品加成政策并没有对降低门诊医药费用起到有效作用(见表2)。
   3.住院医药费用变化情况。13所医院总的平均每床日费用2005年为611.41元,2006年588.56元,较2005年下降22.85元,减少3.74%, 2007年出现反弹,较2006年增加48.1元,增长8.17%。2007年的费用比2005年增加了25.25元。
   2006年有7所医院的每床日费用较2005年下降,有6所医院上升;2007年有9所医院每床日费用较2006年上升,且总体的每床日费用水平超过了2005年。
   样本医院总的平均每床日药品费用2006年较2005年平均下降26.43元,但2007年平均每床日药品费较2006年增加30.11元。同时,2007年每床日医疗服务收费比2006年、2005年持续增长。说明药品加成率的下降,对于降低医药费用只起到短暂的作用,并没有导致住院医药费用的持续下降(见表3)。
   为了深入了解药品加成政策对住院病人医药费用的影响,我们采用每一出院病人费用指标来进一步分析,这一指标可准确地反映病人医药费用水平。2007年有10所医院的每一出院病人费用较2005年、2006年增加,只有D、k两所医院的每一出院病人费用连续下降。2007年有9所医院每一出院病人药品费较2005年增加。
   2007年有9所医院每一出院病人药品费较2005年增加,2007年13所医院总的平均每一出院病人药品费比2006年增加280.45元(见表4)。从以上的分析可知,药品加成率的下降,非但没有使住院病人费用下降,反而上升,即使住院药品费用也出现了增加。
   三、讨论
   1.药品进销差价是当前国有非营利医院支出补偿的主要来源渠道{1}。我国自2000年到2005年底连续19次降低药品的零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在15%~20%之间{2}。药品加成政策的预期之一是降低医药费用,自2006年5月国家发改委912号文件发布之后,医院的药品差价率大幅度下降。但每门诊人次药品费、每床日药品费、每一出院病人药品费却增加。每门急诊人次费用、每一出院病人费用也上升。说明药品加成政策未能对降低医药费用起到有效作用。出现价格政策失灵,形成药品加成政策悖论。
   2.影响病人医药费用的因素众多{3},诸如药品及卫生材料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医疗行为、管理者行为、管理者效率、疾病构成、病人就医行为、费用负担方式等。单纯通过降低药品加成率,如果没有其他措施跟进,很难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3.单一的政策并不能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应建立联动管理机制,即财政、物价、药品价格政策必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下,假如选择大幅度降低药品加成率,甚至取消药品加成,医院就会亏损,长此下去,医院运营风险加剧,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医院要持续运营下去,必须要求财政、物价作出调整。从财政的角度看,则要求政府的财政补助必须增加,这会造成政府的财政支出增加,负担加重。同时,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各地的财政支付能力存在较大的差异,表现在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就会出现较大的差别,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假如选择提高医疗收费价格,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极有可能造成医疗卫生服务的大幅度增加。因此,在当前的经济状况下,药品加成政策、财政补助政策、物价政策必须共存就显得尤为重要,取消药品加成的措施,至少在短期内,很难完全实现。政府应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建立医疗补偿的联动机制。
   4.建立科学有效的药品价格管理机制,加强对药品供方及需方的管理,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从供方来看,应采取如下措施:(1)扩大政府定价范围,完善药品定价机制;(2)建立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3)加强对药品生产的监管。从需方来看,应采取如下措施:(1)完善药品加成政策,实行差别差率,即价格低的药品执行高差价率,价格高的药品实行低差价率,引导医院合理使用药品;(2)建立基本药物制度;(3)规范药品使用;(4)加强医疗道德建设;(5)完善药品招标政策,建立招标药品的利益分享机制。
   5.在当前的医疗市场环境下,加强对医院的监管是降低医药费用的最有效的途径。这些监管的政策应针对医疗行业的特征及医疗消费者行为特征。医院管理决策同企业决策有明显的区别,在医院中,存在两个决策行为主体,有关管理的决策是由医院管理层作出的,同医疗相关的决策是由医师作出的,并且这两个决策行为主体,既存在共同的利益,又存在价值背离。这种矛盾的决策及利益关系,要求必须通过外部有效干预,才能平衡不同行为主体的利益。因此加强对医院的监管,构建标准化的医疗流程是解决费用不合理增长的主要途径。
   [基金项目: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第九批招标课题(2008年)]
  
   参考文献:
   1.任益炯,张鹭鹭,仇元峰等.医院补偿机制不合理的模拟与干预研究[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8(5):355.
   2.杜乐勋,张文鸣.中国医疗卫生发展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347
   3.尹爱田,李峻,于贞杰等.影响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关键因素分析[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9(5):306
   (作者单位: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山东青岛 26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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