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增田,唐诗倩,杨 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管理学院,合肥 230026)
基于三方决策模型的政府采购问题研究
张增田,唐诗倩,杨 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管理学院,合肥 230026)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公共采购制度,在西方国家的使用由来已久。经历了两个世纪的历史沉淀后,已经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和采用。然而在我国,这种提高效率和减少腐败的手段却频频导致寻租行为。因此,怎样减少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就成为了我国经济管理学界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以往学者的研究,并未提出切合中国实际的可行性措施。通过分析中国政府采购现状,并结合政府采购委托代理理论和三方决策模型,以用最低信息量实现最优采购效率为切入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性意见。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寻租;腐败
信息和资源配置效率之间存在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界讨论的话题,国内外的许多学者均对此做出了一定的研究。
美国经济学家霍顿和马钱德20世纪80年代在其发表的著作《信息趋势:如何从你的信息资源中获利》中曾经指出[1],信息作为一种载体,其效率对于资源配置有着重要影响。
埃冈·纽伯格和威廉·达夫在研究信息效率和产出的问题时,将经济信息系统划分为信息和生产子系统,通过对比各个子系统的投入效果与经济系统的产出效果,来说明集中化的信息子系统的信息效率和分散化的信息子系统的信息效率之间的关系[2]。
起源于20世纪初的“有效市场假说”,由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欧根·法码深化总结后提出。这一假说指出了市场效率和影响信息变化的反映速度之间的关系。他还根据市场上存在信息种类,将市场根据效率程度分为强有效市场、次有效市场和弱有效市场,有关信息越全面,市场越有效率[3]。
近年来,中国学者将这一问题延伸至政府采购领域,将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和采购效率、寻租问题联系起来。
谢媛媛、杨兰蓉曾与2005年对政府采购进行研究,并认为,政府采购中的采购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是造成政府采购中出现寻租问题的重要原因。他们指出政府采购的电子化,是解决政府采购中寻租问题的根本方法。即利用电子信息手段,如“专家委员会在线评标系统”,实现采购单位、采购中心和供应商相互监督机制,采购信息公开透明,采购流程明确规范,有力规避了政府采购中的寻租现象[4]。
陈迅通过委托代理理论的道德风险模型分析得出,代理人属于风险规避型,委托人属于风险中性。在政府采购中,委托人和代理人分别为采购单位和受到委托的政府采购中心,其实现最优风险分担条件为代理人行为透明,即受到委托的政府采购中心行为公开透明、可观测[5]。
以上学者的研究拓展了政府采购问题研究的视野,但是都未能有机融合理论和实践,不具备实际指导意义。本文结合了近十年来的政府采购和财政数据,从事实和数据出发,利用制度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来解释政府采购中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具有实践意义的建议。
据相关资料显示,实施政府采购改革7年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年平均增长 77.9%。1998年时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为31亿元,占GDP的比例仅为 0.04%,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0.29%。直到2001年,政府采购支出实际金额才有了显著提高,达到了653亿元,占GDP的比例升至0.60%,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3.46%。到2008年,全国的政府采购规模已达到5990.9亿元人民币,占GDP的比重为2.81%,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更是空前地达到9.57%。此后,政府采购的规模逐年攀升。
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中,采购信息难以做到全面、有效、公开,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表1 政府采购所占财政支出一览表
1.信息公开的种类不全
某些政府采购机构在发布采购信息的时候,一是缺乏资金预算信息;二是对采购标的物描述不准确;三是采购的时间有效性不足;四是采购参数不准确,比如,政府采购机构发布的仅提供了需采购办公桌的参数,然而办公桌的技术参数除了常规的尺寸外,还有贴面用材、封边用材、基材、油漆、五金配件等众多技术参数。各个参数之间有微小差别,都对价格有很大影响。缺乏这些信息,都将影响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影响供应商和投标人的决策,也为寻租者提供了寻租的极大空间。
2.信息公开的渠道不够通畅
部分政府采购机构要求招投标报名时,需当面购买招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也仅在当地媒体上发布,限制了外地供应商参与投标;公告发布时间也无统一标准,部分供应商通过不正当手段,提前得知招标信息,从而利用时间优势增加中标机会。
(一)政府采购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理论,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最早被用于解决企业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导致的管理问题。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根据一种明示或隐含的契约,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服务,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根据后者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对其支付相应的报酬。授权者就是委托人,被授权者就是代理人。
(二)政府采购中的委托代理链
在政府采购中,存在四层代理关系。委托人即具有采购需求的采购单位,通过法律程序将公共资金委托给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政府再委托相关财政部门理财职能,财政部门再将采购的具体业务委托给其下属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交由具体人员经办。由此形成委托人—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员这四层委托代理链。
(三)委托代理链的弊端
委托代理链的存在,使得各部门分工专业化,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比如,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存在损耗,容易出现“信息失真”的现象;参与政府采购的利益相关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寻租行为产生,在此处指投标者利用某种方式获取部分政府权力,并利用这一权力获得非生产劳动所得利益。因而本文就政府采购中的信息量的问题,对政府采购中的寻租问题进一步研究。
针对中国政府采购的实际状况,将政府采购中的腐败问题具体分成寻租者的腐败和委托者的腐败两种情况,并引入三方决策模型进行分析。所谓三方决策模型,是以信息量为切入点,对三个参加利益和权益让渡的参与者的腐败行为及收益进行分析的模型。在本文中,三方决策模型中的参与者分别为政府采购中委托代理行为的代理人、寻租人和委托人[6]。这里的代理人即根据政府采购代理契约或授权书,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权力,完成招投标任务;寻租人即在政府采购中,试图承接委托人委托的项目,并通过非生产性的行为谋取利益的法人或个人,具寻租体表现为招投标中围标串标、串通委托人或代理人等行为;委托人即有采购商品或服务需求而授权代理人完成招投标任务的主体。构建模型如下:
(一)模型假设
考虑一个由代理人、寻租人和委托人组成的社会。
假设:设X为委托人和代理人通过契约达成的公共权力委托变量集合。x是某种供货权利的委托变量,x∈X。
结论1:设V为委托人和代理人契约达成的公共权力的期望值,Y是权力交换中,代理人让渡公共权力的价格。寻租者为了得到代理人让渡的公共权力,向代理人支付贿金C1。代理人接受C1,将某种特权以价格Y转让给寻租者,将本应由公众掌握的公共权力(V-Y)转让给了寻租者个人。当V-Y=0时,可以认为代理人是清廉的;当V-Y>0时,则可以认为公众利益受到损害,腐败寻租行为出现。C2表示委托—代理契约之外的代理人的代理腐败收益,代表政府机关中低效率的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等等。
结论2:设委托人在实施监控下被发现腐败行为的概率为Q,委托人对代理人腐败的惩罚因子为β。代理人在代理腐败条件下的期望收益为RP=(1-Q)(C1+C2)-Qβ(C1+C2)。当代理人未被发现腐败时,其收益为(C1+C2),当腐败行为被发现时,将被处以惩罚因子β倍的惩罚。即RP≤0时,RP=(1-Q)(C1+C2)-Qβ(C1+C2)≤0,解得
结论3:设寻租者寻租腐败时的期望收益为RS,γ为对寻租者寻租的惩罚因子,σ为寻租者的成本收益系数,且所以寻租者寻租腐败条件下的期望收益为RS=(1-Q)(V-Y)-Qγ(V-Y)-C1,且-σ)。
结论4:委托人反腐败的收益由两部分构成,即对代理人惩罚的收益β(V-Y),和对寻租人的惩罚γ(V-Y)。在反腐败失败的情况下,委托人损失了公共资源(V-Y)。反腐败还有社会净损失,委托人为获取腐败信息所耗费的社会成本S(Q)。由于获取腐败信息的边际成本是随着信息量的加强而递增的,因此,S'(Q)是递增的凸函数,满足 S'(Q)>0,S'(Q)>0。
(二)模型求解
在防止腐败出现情况下的委托人最优监控信息度Q*为:
根据拉格朗日函数解得:
(三)模型推导
根据以上模型,可以分析得:
图1
在图1中,Q*指的是最优信息量的函数,Q0指的是临界信息量。Q*和Q0的交点B为委托人的最低限度的最优信息量QB。当委托人的信息量到达B点时,实现了最低限度的最优信息量,整个社会的反腐败的绩效最优;当产生寻租腐败行为时,即(V-Y)>0时,Q*向上移动,移动到Q*1的位置,而Q0却不动。这时均衡点为A点,最低的最优信息量为QA,QA>QB,社会将付出更多的反腐败成本。如若能够进行委托代理机制改革,减少行政权力导致的垄断行为和寻租腐败行为,提高委托人的监控能力,使得(VY)的值下降,Q*移动到Q*2,最低的最有信息量降低为QC,QC<QB。即在最低限度的最有信息量下,可以对寻租行为进行更好的制约,进一步降低了反腐败的成本。且满足条件,可知,委托人进行反腐败的最主要问题是代理人的腐败问题[7]。
图2
在图2中,Q1和Q1的交点A可知,委托人的最低限度最有信息量为QA。存在寻租行为,寻租者收益(V-Y)提高时,Q*1移动到Q*2,最低限度的最优信息量为QA’,QA’> QA,因而需要的最低限度的最有信息量更大。因此需要更大的信息量才能保证对委托代理中寻租腐败行为的制约。如若提高寻租者的寻租成本,或者明晰公共产权,实现寻租活动的收益与成本承担主体的对称性,减少反腐败的成本。同样可以达到对腐败行为的制约作用,即将Q1移动到Q2,此时最低限度的最优信息量为QA"所需要的信息量,并且此时满足因此,委托人进行反腐败的最主要问题是寻租者的腐败问题。
(一)为委托人提供更多信息,减少行政权力垄断
完善供应商的资料库和网络信息平台。规范供应商准入制度,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准入管理,只有具有符合硬性的认证标准的供应商才可以加入政府采购中。认证的标准应该客观独立,自成体系,从业绩、能力、发展等因素来考核[7]。
完善评标专家库系统。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中,公开招投标是主要的采购手段。在招投标中,需要评标专家参与评标。功能完善的评标专家库有助于政府采购机构统一管理专家资源,杜绝专家评标时寻租腐败和暗箱操作的情况。
(二)腐败惩罚应根据腐败类型区别对待
在反腐败实践中,应该针对腐败的类型有的放矢,将代理腐败和寻租腐败区别对待:
1.当代理型腐败更加严重时,应打破代理行业中的政府垄断
某些地方政府采用“地方立法”的方式,禁止本地区以外的原材料和商品进入本辖区。这些滥用行政权力,超越行政职权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采购秩序。我国应从规范地方立法,提高委托人的监控权力,让供应商完全参与竞争,从而减少行政权力造成的腐败行为。
2.当寻租型腐败更加严重时,应提高寻租成本来遏制腐败
在寻租型腐败中,也可以通过改变寻租活动的收益和成本承担主体的不对称性[8]。由于很多国有资产的产权不清晰,即使受到损害,即使受到惩罚,也不完全以个人利益承担。只有改善国有资产的产权制度,实现寻租活动的收益与成本承担主体的对称性。
(三)进行委托代理机制改革
政府采购的委托代理机制改革应从两个途径进行:
1.激励
对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的成果进行量化,设置立体式考评,对于节约采购资金成果优秀的政府采购机构进行奖励。大部分政府采购机构都是自收自支的单位,直接提高采购机构人员薪酬水平是有力的激励方式。
2.监督
对于现有的政府采购机构,应以多种形式的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政府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机构招投标的各个环节的监控,规范化操作,从根源上杜绝寻租腐败的可能性;招标单位作为委托人,也应发挥主体作用,对采购机构进行监督;采购机构本身应该完善组织机构,合理配置自身权利分配,明确责任,公开信息,形成政府、招标单位和采购机构三者牢牢结合,成为监督政府采购、防止寻租腐败的坚强盾牌[13]。
本文围绕着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首先提出了中国政府采购的现状和不足,通过三方决策模型进行分析,从而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信息量的多少对于政府采购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中外学者的理论和政府采购的实践都反复证实,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公开的信息发布平台,是减少政府采购中的寻租问题的关键。
第二,根据信息量的类型,可以将政府采购中的腐败行为划分为两种类型,代理人腐败问题和寻租人腐败问题。腐败的治理应根据其类型对应的信息量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方法治理。
第三,通过三方决策模型分析可知,政府采购中存在最优信息量,即交易中满足这一信息量即能达到采购单位、采购中心和供应商三者的利益最大化。这个结论对于我国的政府采购实践具有实际指导意义,也为后来的学者提供了新的研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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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马 涛]
Research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Problems Based on Tripartite Decision-making Model
ZHANG Zeng-tian,TANG Shi-qian,YANG Liang
(School of Management,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Hefei 230026,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 was developed as a means of fundamental instrument for public expenditure in the western countries more than two hundred years ago.Now it has been widely accepted and adopted by most of countries.However,in China,rent- seeking behaviors frequently result from government procurement system which is considered as an efficiency and anti-corruption means.Therefore,how to reduce rent-seeking resulting from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s well as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s a problem to be solved in China's economic management fields,while scholars'research has not offered a feasible way for China.To solve the problem,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situation of China's government procurement with principal agent theory and tripartite decision-making model,and then makes feasible suggestions which can reach best procurement efficiency with information as little as possible
government procurement;principal-agent;rent-seeking;corruption
F069.9
A
1009-1971(2011)04-0037-06
2011-05-29
2009年度中央纪委监察部党风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基金项目“廉政状况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张增田(1964-),男,安徽天长人,副教授,从事行政伦理、廉政建设研究;唐诗倩(1988-),女,安徽合肥人,硕士研究生,从事政府采购、腐败治理研究;杨梁(1988-),女,山东临沂人,硕士研究生,从事腐败治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