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旭远
(襄城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河南 襄县 461700)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有以下明显的三个特征:
1.1 在组织体系上,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实行了施工单位自我评价,监理单位把关、建设建设单位验收和监督部门监督以及业主评价的质量管理体系。这里关键在于建筑工程的监理和政府对建筑工程的强制性监督和审查。
1.2 在管理制度上,各方参与质量责任制需要建立和不断的完善,使其明确工程建设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在管理制度上各个法律法规以及条例要健全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监督得到有效的实施。
1.3 在管理方法和方式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在我国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也采取了科学先进的方法,凭借着我国建筑施工技术的不断进步、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达以及质量管理技术的不断提高,使得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得到保证不是空话。目前来讲,我国政府管理工程质量已经从过去的微观向现在的宏观转变了,也从过去的笼统的质量等级核查向验收备案制进行了转变。
再说说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之前,我们必须肯定现行的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对稳定和提高我国工程质量发挥的重大的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工程质量的管理职能的交叉、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制度的方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建筑工程管理体制不完善。工程建设体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政府主管部门的不作为和滥作为,功效不高且分割管理,献礼工程等各种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不按科学规律和技术标准的出现,这就导致工程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从而牺牲了工程质量,造成许多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出现,工程监督站的工作也是各自为政、封闭管理或者管理不严,隐患重重。
2.2 在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上保证主体的实体质量,却忽视了施工单位的保证和纠错能力,这是企业的实际能力,是质量行为的核心部分。比如一个企业可能会搞出来一个优质的工程,也会搞出来几项低劣的工程,这样的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就很不稳定。相反如果一个企业没有什么优质的工程,但是每一个项目工程都是合格的,这样其质量的保证能力就相对的稳定,就算出现问题,也能及时纠正和改进,这就说明这个企业的实力很好。而往往监督部门的责任监督时,忽视的是实际的情况,仅仅局限于一些资料和证书之类的,企业真正的“实际实力”没有得到监督。
2.3 实体质量的监督重点不够突出、监督方法单一、技术手段较低。监督站往往走入一个误区是无论巨细都查,包括划分区域或者是定点定人等监督方法,更甚至充当了施工企业技术员的角色,作了一些本该责任主体单位应该做的事情。还有一些监督站主要为定点式的监督,把重点抽查部位罗列出来告知施工单位,现场的监督检查也都是采取一些比较低级的技术手段,比如手摸、小锤子敲、卷尺量等。导致施工单位加强部分抽查的部位质量控制而忽视其他主体工程,其实这样的做法并不能起到监督的作用,反而消耗了大量的监督力量,监督站的威慑力量在施工单位的心目中也大大的降低。
2.4 重处罚、轻纠错。由于建筑工程工期长,不稳定因素多,偶尔出现个别质量问题也是正常的,作为监督人员不应该只注重出现问题进行罚款,而对找出错误并纠正错误的重视程度不够,在技术上给予的指导更是少之又少,于是施工单位也就报喜不报忧,隐瞒工程质量实情。
施工阶段的质量是为达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标准所采取的控制方法和手段,包括专业技术和管理技术。
3.1 施工阶段控制原则
3.1.1 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建筑产品是一项特殊的商品,使用年限长,质量要求高,一旦有意外事故发生就会给人民的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所以施工质量控制人员要自始至终把质量放到第一位。
3.1.2 以人为核心
人是工程的实施者,质量控制也是由人掌握的,只有在施工的过程中调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处理好各方的利益关系,才能不断的增强人们的质量意识,人的素质的提高,可以减少工作的失误,从而提高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3.1.3 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就要注意工程前期和中期的施工质量,避免事后再进行检查把关,施工人员要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严格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加快进度,从而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
4.1 质监站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体系
质监站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体系主要是有以下要素构成的:
4.1.1 目标体系
任何公职活动都是有目标的,这些目标会派生出来许多小的目标,如何做到组织体系和目标体系相辅相成是非常重要的。质量监督的目标就是对质量监督方案中的规定和任务采取合理的措施和技能努力的完成,最大程度的使得工程符合规范要求和必须符合强制性的标准,达不到要求就返工处理,从而维护各方的权益。
4.1.2 控制主体
各级管理这者以及其所属于的部门就是组织中控制的主体,其水平高低是控制系统作用发挥程度高低的重要决定性因素,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督质量控制的主体就是质量监督人员。
4.1.3 控制对象
对组织中的控制对象进行控制是组织的整个活动部分,必须要全面,包括各种资源和业务都应该加强控制并列入控制范畴,如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机械设备、人力、材料以及周边环境等,从而使得整个施工过程都处在控制状态。
4.1.4 控制的机构方法和手段
对工程进行控制需要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具体可以划分为不同层次的管理控制和不同专业的控制,监督有不定期的巡查和常规的监督,整个控制手段都是以预控为主,质量监督方案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消除质量问题,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要去进行验证,这些监督人员都必须监督到位。
4.2 质监站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过程
4.2.1 质监站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主要有,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结合整个建筑合同工程对质量监督方案进行分析并编制,参加设计图纸交底及会审、监督方案制定和开工条件审查,这些工作在开工之前都必须进行准备。
4.2.2 工序质量控制
工序是人、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方法和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综合起作用的整个过程,对过程的质量控制是非常重要的,要想真正的建设出优质的工程就要加大工序的管理和控制,使其形成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只有把各个工序和要素切实有效的控制起来,才能使得工序处于稳定的状态,这是施工单位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当工序出现问题时,要采用各种手段进行分析,并作以判断,以此作为质量问题控制的依据,如控制图法、直方图法和因果分析图等。
4.2.3 施工最终产品的质量控制
施工最终的质量控制就是验收的质量控制,这使其从生产转入到使用的重要标志,也是对工程效益、设计以及施工质量进行全面考核的重要环节,工程竣工就意味着整个施工过程的完毕,施工任务的全部完成。而验收就是对竣工的所有项目进行质量和技术资料的审查,是施工管理的最后环节,只有验收合格之后,合同双方的义务和经济以及法律责任才能彻底的解除。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强化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服务水平和监督水平,并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同时还要保证监督工作的灵活性和有效性,牢固树立精品工程意识,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1]钱新.国外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做法之鉴[J].现代职业安全,2008,(12).
[2]陈明.完善房屋建筑质量监督机制的思考[J].民营科技,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