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输出——关于“走出去”之我见

2011-12-29 00:00:00潘凯雄
出版广角 2011年4期


  尽管中国图书“走出去”工作近年来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我们对“走出去”产品的结构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关于中国图书“走出去”的话题说的时间已不短,各种议论也不少。一个话题、一件事、一项工作能引起人们至少是与此相关人们的广泛关注,总归比“无人喝彩”要好。我愿就此将自己对“走出去”工作的种种看法和盘而简洁地托出,以完成《出版广角》编辑部之约。
  中国图书“走出去”工作近年来所取得的重大进展毋庸置疑。究其原因大抵有如下三个方面:其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发展,经济总量截至去年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这样一种客观事实的存在要想世界与中国“不接触”完全没有可能,等而下之者也就是边接触边“妖魔化”。其二,党和政府从提升国家软实力的战略高度出发,对“走出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其三,中国出版业自身自改革开放以来的高速发展,无论是品种还是内容、形态,其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在我看来,正是上述三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共同促成了中国图书“走出去”工作的重大进展而非单方面原因使然。
  尽管中国图书“走出去”工作近年来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我们对“走出去”产品的结构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这既是一个简单的数据同时更是一个数据体系,以一个简单的总量数据作出某种结论则肯定是草率的。坦率地说,据我的了解,目前我们“走出去”的产品更多的还是以生活实用性、服务性、展示性为主的产品,真正传播中华民族文化精髓且足以影响人类思想与智慧的精英文化产品并不多;而从版权贸易的角度来看,不少产品售出的价格也相对低廉,而如此低价销售在海外市场的命运其实是不难想象的。
  与上一点相联系,衡量中国图书“走出去”工作成就如何的标尺不仅在数量更在质量。而这个质量标准在我看来主要有三:第一,“走出去”的产品更应该是那些真正传播中华民族文化精髓且足以影响人类思想与智慧的精英文化产品。第二,“走出去”的产品能够真正进入对方的主流文化市场流通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而不仅仅只是一纸合同或在人家那里被束之高阁。第三,版权贸易的数额起码应该是正常的而非低廉的。在某种意义上,这种质量的标准比数量的标准更有价值更有意义,所谓“贸易逆差”与“贸易顺差”之间的比较也应该是版权贸易金额量的比较而不是版权贸易品种数量的比较。如果只是简单的品种数量的考量则很容易导致我们的产品被贱卖。
  中国图书“走出去”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这当然没有问题,但在相当程度上这项工作的推动与前行更需尊重文化规律与市场规律,而不是简单的行政推动。尽管中国的经济总量现在已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人均数则又还排在世界靠后的位置,因此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位置并未发生根本变化。如果有那么一天中国的经济真的发展到了足以影响整个世界经济格局之时,那么就不难想象我们图书的“走出去”将会有怎样的发展。这就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尽管两者之间有可能出现不平衡的现象,但从规律角度而言,两者间的总体关系还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也是我们信奉的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理之一。
  对中国图书“走出去”工作的考量还应该根据不同的图书类型分别进行,因为文化的差异、语言的转换在不同的图书类型中的表现毕竟有着不同程度的表现。比如那些简单的知识性、实用性、服务性的图书,语言的转换难度相对就要简单得多,而文学,诸如小说、诗歌的语言转换难度则要大得多,坊间早有“诗不可译”之说,话说得虽有些绝对,但至少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文学翻译的艰难。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一本旅行指南与一本优秀小说间的翻译难度根本就不在一个层面上,当然它所传递的文化价值、文化影响力自然也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如果不加区分地笼统混为一谈,用一个标准一种要求来考量,简单自是简单了,却暴露出管理的脱离实际和欠精细。
  总之,本人更愿意从文化交流与文化传播这个角度来考虑与运作图书“走出去”的问题,既是文化交流与文化传播行为,那就首先应该思考探讨其基本规律,进而就要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只有这样,我们的这项工作将会在现有成就的基础上更上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