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性别差异

2011-12-29 00:00:00陈昕媛欧龙
新农民 2011年12期


  [摘 要] 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是加快我国城乡建设、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的关键问题之一。本文通过社会性别视角的角度,并通过各方调研的数据,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妇女农村劳动力在转移的过程中与男性的各方面差异,这一差异将是农村劳妇女非农化转移过程中最大的阻碍。
  [关键词] 妇女就业;性别差异;传统性别观念;劳动力转移
  中国的“三农”问题实质就是我国农村贫困的问题,就目前我国农村各方面贫困的根源,更多来自于较多的农村人口占有不成比例(较少)的各方资源,导致了农村全面生产率低的局面。而农村劳动力转移正是解决次问题的根本途径。近年来,随着农业的生产率的不断提高,以及女性自主观念越来越强,进城务工的队伍中,女性的数据越来越多。农村女性劳动力的转移,不仅对其自身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有很大的提高,而且对自身各方面素质发展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对农村家庭的收入来源提高等问题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深入了解分析农村妇女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对我国快速解决“三农”问题有着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分析
  从国内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各方面的调查数据中不难发现,在庞大的农村劳动力群体中,男女两性在各方面数据上都存在很大差异,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概括:(1)非农化转移的数量上,农村妇女的数量明显少于男性的外出数量;(2)外出务工的农村女性中,未婚的数量明显高于已婚的数量。外出的女性相较同村同龄的女性在教育程度上明显要高;但却明显低于男性。(3)非农化转移的主体是小于35下的青壮年,但女性总体的平均年龄要低于男性(谭深。1997、1998)。
  “外来女劳工研究”课题组在湖南省钟水村的研究发现.基本上男性都是以个人为主进行非农化转移的流动,女性则不同,未婚者个人流动较常见,已婚者大多是伴随家人或丈夫;包括外出务工的工种上,两性也存在这很明显的分工。同时,调查还显示出,外出考虑的基本因素即是“家庭的整体利益”,也不排出个人利益在内,对于一些未婚的青年而言,外出成了他们改变现在生活状态的机会。珠江三角洲的相关调查可以清楚显示:年轻人外出的主要原因是“生存”和“个人发展”(李银河,1995)。
  从宏观层次讲,一些如《走出乡村:中国劳动力流动实证研究》(作者:杜鹰、白南生)等相关著作中,在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等问题中明确指出了地区经济不平衡发展的结构因素,同时也揭露了农民流动的本质问题。但似乎跟流动的性别不能挂钩,近期,甚至有人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女性流动成了主角,并从相关经济角度解释非农化转移过程的“2P”理论。丁立平就曾在自己的《农民流动的性别变化及其原因分析》中指出: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她们带来的收入对整个家庭来说是微不足道的。相关结果显示:20岁以下的农村女性流动大多是个人激励坚持的选择结果。目前国内劳动力女性在非农化转移过程中,还存在如下差异:
  1.性别顺序的差异
  首先,本土化的乡镇企业一般都遵循“先长后幼,先内后外,先男后女”的基本原则。在大规模的非农化转移的起步时期,大多只有干部亲亲属才能有机会,离开土地进入稀少的乡镇企业。回顾1990年代江苏省扬州郊区的非农化转移的路程,能够有机会进入乡镇企业厂里工作的有两类人:一是干部亲属;二是复员的军人或者有某种专长的人。这些能够有幸入厂工作的少数女性,基本上全部靠干部亲属关系,男性则不同,除了这一条途径,他们还可以通过被招收入场[1]。这一点也是女性非农化转移过程道路狭窄的体现。其次,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空缺位置,此时也由女性进行较低职位的“填充”,此时的发展,更多的男性则选择了离开,去外面从事更大利润空间的经济活动,把空位正好留给那些渴望进厂的农村女性。由此可以看出,农村那行在非农化转移过程中快女性一部,很自然的把一些收益小的职业份额留给农村女性。加之大多女性内心认同并存在这过分依赖男性的弱点,因此很自觉的把自己放到了帮助男性取得成功的位置,自愿扮演相夫教子的角色。
  2.性别分工的差异
  首先,从传统的乡镇企业可以很明显的看出男女职业层次的分化。回顾1990年代初,在上海近郊农村非农化转移过程中,存在一种“男将女兵”的普通现象。与此同时,江苏省的苏南、苏中都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分层现象,其中71.6%的农村女性被安置到经济地位较低的乡镇企业中,女性的数量是男性的8倍。由此可见,非农化转移过程中,女性职业过程的底层化,而男性则相对提高了职业层次。出现了“乡镇企业的管理层,基本是男人的世界”的局面。女性成了被管理的阶层。
  其次,家庭分工也主张“男主外,女主内”。回顾1990年代以后,乡镇企业慢慢的出现效益下跌的现象,很多人选择退出乡镇企业,办理自家工业,出现了很多节约成本的夫妻家庭工厂。据调查,这些夫妻家庭工厂大多延续了传统的角色分工:男人以负责起步事项为主,掌握决策营销权;女性则更多起辅助作用管理内部事物。
  第三,农村非农化转移过程中,有这样一个共同特点:绝大多数男性外出经商、打工,女性留置在家中。于是出现了“农业女性化”的现象。但外出的男性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且在农业种植生产方面,主要的决策工作还是来源于男性,男性对一些农业新技术的运用、土地利用等方面相较女性都有明显的支配作用。因此“农业女性化”并不代表着女性占据着农业的主导地位。
  3.职业收入的性别差异
  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指农民工从所属企业得到的劳务工资以及相关的物质福利待遇,城镇优越的生活环境给农民工带来的精神享受不予考虑。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假设,农村劳动务工者是理性人,收入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他们是否进程。从些别视觉来分析,男性农民工由于其生理、体力等方面原因,在进程务工的道路上显然比女性处于优势的位置(这并不说明是我国企业在用工时存在男女性别差异),这也直接导致男女的收入差距。
  二、农村劳动化转移过程中,性别差异存在的危害及原因分析
  首先,农民工非农化转移过程的“先男后女,先内后外”的原则,使女性在从事非农产业的机会的同时还处于“男强女弱”、“男尊女卑”的思想之下,把一切机会的获得归功于男性的恩赐;非农转移后的性别分工,延续并扩展了这种传统模式的性别分工,从而把这种“男外女内”“男主女辅”的思想扩大到社会公共领域中来,在新一轮的利益分配中强化了女性的依附地位。
  其次,性别的平等将直接影响着经济的增长。世界银行在世纪之交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引用亚非发展中国家最近30年的统计报告说明,性别差距消除较快的国家在经济增长中取得了较快的速度,反之,国家中的性别分化越严重,国家的经济增长也就越缓慢。且妇女群体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却走向了贫困边缘地带,也是违背社会公正发展的最根本宗旨的。总之,农村非农化的进程应该是提现社会公正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的过程。性别差异的产生,有着社会文化的现实原因及深层次原因。
  1.现实的直接原因
  农村非农化进程中,农民工是主体,他们参与了社会的发展,并与此获得及实现了自身的价值,但使自己才智及能力得以挖掘和提高成了关键要素。可以从如下两方面概括:
  (1)妇女教育和培训的参与机会少、成效低
  首先,从教育程度上看,女性明显低于男性。据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农村男性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30.3%,初中文化程度占38.3%,小学文化程度占31.4%;而农村女性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7.5%,初中文化程度的占28.3%,小学文化程度占54.2%[2]。由此可知,男女性别之间有明显的受教育程度的差距,而下一代的女同失学率也与女性整体文化素质有着密切关系。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势必给农民工非农化的进程带去影响,也是在非农化进程中收入低于男性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次,在一些成人的培训方面,女性的参与率明显低于男性,且参与的层次较低。基本女性参与的目的以“扫盲”为主,在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的培训中,女性比男性低了13.2个百分点,男女性别之间存在着明显受教育程度的差距[3]。且女性相较男性在接受新技术新知识的机会上也处于明显的劣势。
  第三,妇女培训的成效方面来看,相较男性培训往往收效甚微,这也使得扫盲的成果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失去它的意义,进而也影响了农村女性文化素质的更进一步的提高,从而在以后工作的机会中,即使有幸转入了非农行业发展,也只能处于低收入的职业行列。
  (2)农村妇女的组织化程度较低
  农村女性的组织化程度表现为群体接受培训以及教育等可以提高农村女性工作成效的方法,首先,农村女性接受培训的机会少,组织结构也比较少。如果通过国际国内的妇女发展项目进行农村妇女的专门培训,肯定可以取得不错的培训效果,但这种国际培训的数量在我国农村举行的次数少之又少。除此之外,根据中国妇女相关的地位调查分析,农村女性中,继承性务农的农村女性占据86.4%的数量,相较男性,高出了10个百分点,而外出的农村女性中,由组织安排的比例低于男性一半[3]。可见,能够组织农村妇女进行非农化外出流动的相关机构的工作效能比较差,这一点在某种程度上也同样是女性非农化转移的阻碍。
  2.深层次的社会文化原因
  (1)相关决策的过程中缺乏社会性别意识
  相关的决策过程、土地政策制度以及相关培训的机构设置都缺乏社会性别意识。社会性别意识的本质就是以性别的视角来审视各个项目或政策是否存在通过以牺牲女性利益为前提来求“发展”,忽视女性利益的存在,它的本质应是两性的平衡协调发展,挑战了传统的性别观念。社会性别意识在具体实施过程的主要体现,把男女的共同发展作为出发点,鼓励支持女性参与社会的发展,走出家庭,并制定了相关针对女性特点和实际需要的实施方案。
  目前,国内在实行妇女成人培训以及相关土地决策中,都缺乏社会性别意识。首先,因社会性别意识的缺乏,使得支撑妇女发展的组织和机构的工作能力都比较薄弱,组织化程度不强。其次农村女性的培训过程不能根据女性的特点以及相关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例如:培训的时间不能跟农村劳动女性的作息时间相吻合;内容与农村劳动妇女的实际知识存在很大差距;培训的方法也不能够激励女性的主管能动性,等等这些都可以归纳为社会性别意识的淡薄。第三、农村土地相关政策中缺乏社会性别的视角,不仅剥夺了应与男性平等的土地权益,而且还强化了女性对男性的心理依赖感,使得他们在家庭决策中不得不更加依附于男性。现在某些地方实行“策婚策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等土地政策,对于未婚女性来说,到了适婚年龄,土地都是要被政府收回使用权的。但,大量男性出外务工,长期离开土地,却依然拥有土地使用权,漠视了女性的土地使用利益,使得女性在传统家庭中的社会地位更低,严重阻碍了女性非农化转移的发展道路,同样也加剧了男女性别的不平等。
  (2)传统性别观念的塑造和影响
  我国传统的性别观念一直是儒家文化的“男尊女卑”的父权制。虽说这段历史已经很久远,但在新时代的农村女性非农化的进程中,传统的“男强女弱”的传统观念的生命力依旧很旺盛,并逐步向下一代的文化概念进行传递和渗透。
  首先,中国传统的性别观念,仍以旧社会的伦理道德以及社会舆论来进行评定,并以此来塑造中国农村妇女的传统性别角色。尤其是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传统农村女性,这种观念对他们的影响力十分强大。她们往往把“传宗接代”、“遵守妇道”等观念作为人生中最大的价值体现。在农村女性非农化进程中,她们自身追求发展的积极性也不高,即时有些“想法”,也被繁琐的家事给泯灭了。
  其次,在中国传统性别的观念中,关于女性和男性的本质特点的规定,左右着男性对于女性的态度和女性对于自身的期望。同时,女性的自卑心理、依赖心理和替代性成就动机等心理现象使女性在实际生活中甘愿默默奉献,把男性的成就归为自己的价值实现。而在面对和男性同样的机会和选择时,又常常怀疑自己的能力,主动退缩,丧失机遇。这种心理素质使大多数女性在非农化进程中面临新的机会和选择时,没有迎刃而上的勇气和魄力,不敢打破陈规、挑战传统角色。
  总之,“文化总是煞费苦心、千方百计地在错综复杂的条件下,使一个新生婴儿按既定的文化形象成长”[4]。由于社会传统文化以及所形成的社会制度的塑造、影响和制约,使得传统性别观念在不止这个时代,还包括以后几代人的相继传递中,都会受到影响,因此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到决策中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的过程。
  参考文献
  [1] 金一虹.父权的式微[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
  [2] 全国妇联,国家统计局.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报告[R]北京,2001
  [3] 金一虹.从发展资源配置关系中的变化看农村社会变迁中的妇女发展[A].半个世纪的妇女发展,2001
  [4] 玛格丽特·米德.三个原始部落的性别与气质[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