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简单手

2011-12-29 00:00:00曹勇
党员文摘 2011年5期


  股长,在我国行政级别中是最基层的干部,也称“中国最小的官”。然而,江西省鄱阳县就有这么一个股长,用最简单的手段卷走9400万元国家资产后,又以“来电来函”的方式嘲弄他曾经委身的体制——一个失效的监管体制,连携款外逃者自己都看不下去了,于是他从海外“举报”了自己。
  一个股长的能量
  一个股长有多大能量呢?李华波这个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的经济建设股股长,给了公众一个参考答案。
  在五年的时间里,李华波成功聚敛了近亿元资产,并在春节前顺利外逃。私刻印章、内外勾结,李华波的手段不可思议地简单。“手段越简单反而越有效。”巴菲特的观点在李华波身上得到了印证。不过,更“简单”的监管体制,才是李华波“成功”的根本原因。
  后面的情节,类似于电影《追击红色十月》,成功外逃的李华波留下一封意味深长的信……他在信里说,目前他已弃职携家眷出逃,因为他“从财政局资金账户上弄了很多钱”。
  春节电函
  李华波事发是在2011年2月11日。那天中午,他的前分管领导、财政局党委副书记程四喜,接到李华波的越洋电话:我已经逃到了加拿大,这几年,我贪污了很多公款。程四喜听到这个消息后,“只感到脑袋里‘嗡嗡’作响,都听不清楚后来他说了些什么”。
  李华波留给他的前上司、财政局局长欧阳长青的信,是通过李华波的一位亲戚于2月11日上午转交的。
  李华波的“来电来函”瞬间炸翻了鄱阳这个人口百万余的全国贫困县。当天,鄱阳县迅速组建了由县长牵头的“2.11”专案组,当即抓捕了鄱阳县信用联社城区分社主任徐德堂和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副股长张庆华。抓捕他们的原因是,李华波在信中详细供述了他作案的方式以及同伙,徐德堂、张庆华二人名列其中。
  早在去年11月,上级开始检查财政局的财政问题,李华波担心案情暴露,随后做好了出逃的准备。春节前,他将位于财政局办公楼后的高三层、面积达数百平方米的商品房以80万元的价格紧急出手,然后对邻居谎称到海南过春节,携家小出逃。
  简单的敛财手段
  经专案组调查,此案的初步定性为内外勾结、共同作案。
  从2006年至案发前,李华波等人一共分十余次从财政局设在信用联社城区分社的专用账户中窃取了共9400万元的资金,每次少则数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这些资金主要是中央和省市划拨给鄱阳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赈灾款项等等。
  按照财政局的资金划拨程序,首先是用款单位提出申请,拿到财政局的业务股室(财政局有十来个相应股室)审核,由经办人、股长签署审核意见(股长要盖上私人印章),诸如该项目、工程该不该给钱、该给多少钱、怎么给等等,另外由预算股审核项目资金的来源、支付渠道以及指标等等,接下来给分管副局长签署审核意见,最后报局长审批,审核后,由业务股填写拨款单(需要股长的私人印章),再盖上印鉴公章(在银行留底的印鉴公章)。必须要有股长的私人印章和财政局的印鉴公章,才能出账(填写支票)。
  局里为了防止有人作弊,由业务股室掌管支票和划拨单,而印鉴公章则由局办公室统一掌管。
  李华波虚填了用款单位的用款划拨单,盖上了自己的私人用章,然后私刻了一枚假的财政局印鉴公章,拿去给会计开支票——每个股室各自有一个会计,负责保管、发放支票,一般由副股长兼任会计,李华波的副手张庆华就兼任会计。至于前文提到的一系列程序如无人协助,李华波均不可能进行,也就是说,张庆华明知李华波填写的划拨单为虚假用款计划,明知其印鉴公章属于伪造,仍然填写了支票给李华波,李华波在支票上盖上伪造的印鉴公章,然后就拿到银行去提款了。
  对财政局来说,以上的程序都是对内的,还有一个终端防范手段——银行审核,财政局的印鉴公章在银行留了底,银行应该仔细核对印鉴公章的真伪。但是,李华波伪造的印鉴公章在城区联社没有被审核出来,钱被顺利地提出。
  不仅如此,按照财政局和银行的约定,每月财政局要和银行对一次账。而城区分社每月提供给财政局的对账单账目,竟与财政局的账目完全一致。也就是说,李华波等是用虚假手段冒领了这些款项,在财政局的账目上并不会显示出来,城区分社提供了虚假的账目,但这些对账单却是手续合法的单据——城区分社有人和李华波等共同作案。
  这个同伙是徐德堂吗?目前鄱阳方面没有进一步说明徐德堂是涉嫌共同犯罪还是渎职罪,城区分社乃至鄱阳信用联社还有多少人参与了共同犯罪,尚不得而知。城区分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银行每隔一段时间上级单位也会派人来巡检,几年下来居然没有巡检出来,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官场余震犹未了
  一个股长逃离之后,带给整个鄱阳县的余震还在继续,财政局和银行之间在案件尚未侦破前,便开始了责任之争。
  财政局认为,案件发生的主要责任在银行,因为银行没有把好最后一关,而李华波取走的钱,应该是银行的钱,财政局的钱应该还在,从银行提供的对账单就能说明;而银行则认为,财政局应当负主要责任,李华波取走的钱,当然要算在财政局头上,银行不能承担这个损失。
  2月21日,鄱阳县宣布免去欧阳长青以及程四喜的职务,紧接着,信用联社也召开紧急会议对党委书记、理事长吴智敏作出了停职处理。鄱阳县纪委副书记江水华说,他们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基于“一把手问责制”,应该给予行政处分。至于他们是否涉嫌渎职或者共同犯罪,还有待专案组调查。
  李华波为什么在成功出逃后留下这样一封信?目前在鄱阳有多个版本的说法:其一是忏悔说,认为李华波身为国家干部,毕竟良心未泯,干下如此惊天大案,内心里有深刻的罪恶感,其明显的例证是,留言中有“对不起组织对不起领导”的内容,这是目前鄱阳官方对外的说法;其二是“黑色幽默”说,李华波成功卷款出逃后,深为自己的“杰作”而得意,反过来要“幽大家一默”;其三是报复、泄愤说,认为李华波和他的同伙之间并不和谐,或者本来就对这些人看不惯,一旦成功出逃,就报复这些人。
  鄱阳县委的工作人员肖强(化名)说,李华波是有生存土壤的。在鄱阳,领导干部、公务员经商的不少。
  在宣布对欧阳长青等人处分的同时,由鄱阳县纪委、监察局牵头,鄱阳县开始大范围清查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的专项治理。江水华说,李华波事件让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的问题显露了出来,欧阳长青的儿子和人办酒店,李华波和徐德堂等人注册了一个公司,而提取的钱就进入那个公司账户,这给职务犯罪提供了温床。
  在肖强看来,产生李华波的另一种土壤,则是“官小权力大”,缺乏监管:除了内外勾结、上下串通外,李华波等人作案的手段并不高明,但如此长时间不被人发现,说明对干部的监管极不到位。
  (金卫东、龚宝良、曹世明荐自2011年2月24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