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立法禁止当街吐痰?

2011-12-29 00:00:00英国琐记
看世界 2011年10期


  近日伦敦北部的一个议员,呼吁立法禁止公众随意吐痰。1990年以前,如果随意吐痰,一次要罚5英镑。
  运动员吐痰,见怪不怪。英格兰的足球名将鲁尼2008年对摄影师吐痰,美国的老虎伍兹今年二月也在比赛中吐痰,引来观众叫骂声。
  吐痰的口语是“flobbing” 或 “gobbing” ,人们一般痛恨这种自私的恶行。
  今年初到伦敦交通博物馆参观,有个展览厅,纪录二战时的伦敦遭到德军轰炸。我在那里看到了一张严禁吐痰的海报,上面写着:
  通告:不少地铁站现在充作公众的庇护所,因此,公众务必遵守法令,禁止在地铁站里吐痰。违规者可重罚。
  由此可见,吐痰不是中国人的专利。40年代的英国,同样有吐痰的问题。当时,为了防止结核,立法禁止吐痰。所以,当时,到处可以看见“严禁吐痰”的告示。
  该不该立法禁止吐痰呢? 报道访问了英国阿伯丁大学细菌学的Pennington教授。他的看法是,随地吐痰虽然很讨厌,很恶心,好比随意在路边小便一样,是个nuisance,但不致于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所以无需小题大做。
  Pennington教授却认为,比吐痰更危险的,其实是在公共场所呕吐。
  在英国,随意吐痰,我很少见到,但是,大人在路边小便、在公共场所呕吐,就见怪不怪了。英国人喝酒喝得烂醉,在街头就是这副德性,连女人都一样,丑态毕露。
  还有一件也很恶心的事。如果你有孩子在英国的中学上学,你可以问他:在桌子下面,会摸到什么?孩子会告诉你,桌子下面,满是一团团嚼过的口香糖。学校一般是禁止嚼口香糖的,但是孩子会偷偷嚼口香糖,还在桌子下留下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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