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2011-12-29 00:00:00
南都周刊 2011年15期


  加油?加酒!
  
  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被爆动用巨款购买大量高档酒,舆论哗然。随后,新京报又披露:中石化“天价酒”调查组今日返京,4天调查密集开会,追查泄密人,目标或锁定内部中高层人士。如此调查方向,再次引发舆论反弹。
  @张鸿:中石化在查什么?“会议主要要求,第一,各个部门追查泄密人,到底是谁泄的密,怀疑是内鬼,一旦查出要严惩。第二,跟外宣部门商量如何应对媒体采访,坚决要求任何人未经同意情况下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苏振华V:出了这号事,不去调查酒喝到谁的肚子里去了,反倒去追查谁泄露的消息……无语。
  @财经网:不查问题查“内鬼”,中石化在向谁示威?“家丑”曝了光,中石化不仅不积极调查问题,反而接连开会追查“内鬼”。在他们看来,最大的错误似乎不是“天价酒”,而是将“天价酒”泄露了出去。该罚的是“内鬼”吗?从“天价灯”到“天价酒”,再到超豪华“和园”,中石化到底有多少“秘密”?
  @始福来:终于明白油价为什么会这么高了,掺了茅台的油能不贵吗?
  @马志海:我开车,车被拦,警察非说我酒驾!我不认,警察说没喝酒你的车怎么跑得歪歪扭扭?我说:你真笨,中石化的油!油里有茅台!油里有拉菲!车喝了酒,关我啥鸟事儿?
  一首讽刺中石化“天价酒”丑闻的改编歌曲《我为祖国喝茅台》也在微博上疯传。网民以戏谑的方式发泄着对垄断企业高层奢靡生活的不满。中石化的管理层如果不会喝醉,或者没有装醉,应该听听这样的声音。
  
  故宫御猫
  
  报!宫里探子来报!
  宫里新添的大阿哥、四阿哥、八阿哥、九阿哥、十四阿哥,全都在吃奶!
  “阿哥们”是宫里流浪猫新添的小生命,它们和世间别的猫不同,天生出在宫墙内,一生下来端的就是宫廷风范。
  @故宫官网在微博上陆续发布了多幅生活在故宫的“御猫”照片,憨态可掬的猫猫不但让这个官方微博透出亲切劲,也引来了不少粉丝。你没见过宫里的猫?不用跑到故宫,在微博上就可以一睹芳容。介绍一下,那个不为猫粮所动,见人不畏,一直端坐的是东边院子的“猫老大”,眼神犀利、威武从容的是“银巧”,回头一望百媚生的叫做“媚眼”。还有不怕人的“毛毛”,抢猫粮吃的“小白脸”,这些猫都是常跟人混的,时间久了就混上了名字,偶尔还能洗上个澡。而那些警惕地跟任何人都保持距离的,连个名字都没有,披着一身脏毛自顾踱着沉着的步子,还别说,脏也有脏的霸气。
  故宫里头游荡着几十只这样的流浪猫,工作人员说大多是在“非典”后钻进来的。猫猫们活动的地方一般不在开放区的游览线路,游客们很难看到。它们白天养精蓄锐,夜晚尽情游乐,通常都在办公区巡行,也散见于御花园里,那里人少,清静。有爱心的故宫工作人员在柜子里备足了猫粮,定期给它们喂食。
  清代的故宫里也有猫,是陪伴落寞嫔妃的萌宠,《猫册》中记录下跟她们亲近的小生命的好听名字:金虎、喜豹、玉狮子……猫的皇室主人早就与故宫没有关联,而曾被宠爱的猫怎么离开深宫大院的?今天行走在故宫里的每一只猫身上,是否可能也有着当年深宫宠物们高贵的血统?谁知道呢。
  
  狗是非
  
  为拯救一车被送往屠宰场的狗,4月15日中午,北京的动物保护志愿者在高速公路强行挡车,与狗贩子对峙至深夜,最后志愿者以10多万元买下520只狗。其间,志愿者以微博为动员工具之一,召集更多的爱狗人士赶往现场。另一方面,本次救狗行动也在微博上引发轩然大波,争论的焦点从强行拦车的法理困境延伸到是否禁止食狗肉。
  @马光远表态说:“我爱狗,自己也养过两条狗!但关于这次的大救援行动,我实在无法赞同。我自己不吃狗肉,但我无法反对别人吃狗肉的行为,因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狗肉不可以吃!在狗贩子拿出合法的证明之后,依旧纠缠,动用了那么多的警察。抱歉,我只能说,你们这样很鲁莽!你有爱狗的权利,别人也有吃狗肉的权利!”
  但这种为自由市场与人的权利辩护的观点,很快被爱狗人士的道德口水淹没。甚至还有网友私信于建嵘,要求于对救狗一事表态,@于建嵘在微博上透露:“有一网友在信中认定:你不愿表态,一定是同意打狗吃狗肉的人。现只得说几句:‘文革’中我沦为‘黑人’在街头流浪时,唯一的朋友就是一条狗。所以,我是最喜欢狗的,也从不吃狗肉。只是,并不一定什么事都要表态啊。”
  也有爱狗人士坦承此次救狗“违法”,@杨早说:“再正面评价救狗此事,也无非是以违法的代价换取社会对保护动物的关注,你们做了就做了,评论的事留给社会吧。”@王佩更是将民间救狗行动的意义拔高到这样的高度:“在国家和个人之间,形成一个民间自治层,不借助国家之力,毋须法律背书,而表达主张,采取行动,这是市民社会的雏形,在铁板一块的当下更加弥足珍贵。”但立即就有网友反唇相讥:“背离法律采取行动,能建设市民社会?得了吧。”
  一向在微博上口不择言的@染香也发表了她的“狗论”:“富人可以为宠物狗洗一次澡花100元人民币,可以认为狗的生命权高于猪牛羊,但你们绝对不可以把自己的价值观凌驾到中国社会之上!你们一下子跑来几百人,违法拦截运狗卡车司机,竟然还敢对抗数十名防暴警察,无视警方警告,强行限制一名生活在底层的老百姓长达15小时的人身自由!你们太嚣张了!”
  另一名网友@易天反驳说:“染香指责救狗不讲程序正义,但是ta错了!这是最大的程序正义!首先,中国的法律和民间舆论是倡导见义勇为的,这就意味着赋予了每个公民去拯救生命阻止罪恶的权利,救狗行为恰恰是这种拯救行为的履行,这非常符合程序正义要求。其次,在动物保护法出台之前,何来程序?营救本身就是程序!”
  两个人发言的共同特点就是感叹号特别多。@李清马上指出“易天的逻辑严重有问题”:“‘中国的法律和民间舆论是倡导见义勇为的,这就意味着赋予了每个公民去拯救生命阻止罪恶的权利’,你凭什么先断定吃狗、运狗是罪恶呢?”
  作为一个对狗很有感情,但更珍视个人权利的人,我愿意将动物保护志愿者的这次救狗举动,视为公民行动的一次不成熟的演练。所以,我想将@胡淑芬的一条微博送给所有的爱狗朋友:“我从小养狗,是狂热的狗热爱者,我可以接受吃其他动物,却无法接受吃狗肉。但我只能为那些狗的悲惨命运心痛,却无法把我对狗的情感强加于他人。爱动物是个人情感,在私人领域,你怎么爱,怎么非理性无可厚非,但你非要把个人的爱恨强加于他人,还号称正义,那就是典型的非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