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水
月饼税,有木有
中秋将近,单位发了两盒月饼,即使自己不爱吃,也可当礼品送人,不失为美事一桩。但是且慢高兴。税务部门说,月饼要收税。据称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发月饼的单位,要将月饼的市场价值加入到员工的工资内,然后按照工资标准的个税进行扣除。吃个月饼还这么闹心?于是大伙在微博上冷嘲热讽开了——
@顾三爷叼着香烟唱着歌:国税总局以后应该这样做:春节收年货税,元宵收花灯汤圆税,情人节收玫瑰花税,愚人节收傻瓜税,劳动节收五一劳动奖章税,儿童节收少年儿童税,端午收粽子税,重阳收菊花税。
@新闻人艾君:如果政府对“三公”开支的管理,能够精细到发送月饼这样的水平,我同意征月饼税。
@人大张鸣:才知馒头税,又闻月饼税,剩下屎尿没税,屁股幸福过嘴。
@望不见彼岸:既然征的是月饼税,那我上交月饼就行了。你要征20%,我就把一个月饼啃得还剩20%给你,行了吧?给你21%都可以。
@谭世平:俺这厮,得学卢大善人,向诸位发个公告:谁送我月饼,谁就是存心让我损失现大洋。如果你仍要送,俺这厮,在此立个规矩:今年收月饼,只收税后的。(点评:其实个人间赠送月饼是不收税的)
@林刚:【中秋报仇新招】打听到仇人月薪3400,送他一盒200块的月饼,然后到税务局举报他逃税,哦耶!
@张泉灵:【月饼避税法】 我研究了一下税法,发现通过以下5步即可发月饼,不交税。1.公司成立食堂。2.食堂买进月饼作为原料。3.食堂开出月饼午餐。4.大家领月饼。5.食堂解散。有财税专家吗?我这方法可行不?
@琢磨先生:今天单位通知去领甩饼,奇了个怪的!到了一看原来是月饼。我问:这明明是月饼呀,怎么会是甩饼?主管憨憨一笑:月饼要交税,甩饼不交税,所以我们都用毛笔多画了一道,变成甩饼了。
微漫画
@大鱼说漫画:#有意思的漫画# 作者:卢曼(保加利亚)。这张漫画真的太棒了!
交锋
又闻限购令
导火索:台州出台限购令,成为首个限购商品房的二三线城市。据称住建部已经与约20个二三线城市达成“出台限购措施”的“协议”。微博上对于商品房限购合理与否的争论,又起烽烟。
@马光远:对于楼市限购,我的观点依然是:必须长期化,制度化。限购不是不让没房的人买房,而是不让有房子的人炒房,在我国人多地少的情况下,限购是确保房价稳定和居民基本居住权的可行办法,不涉及什么市场经济计划经济的问题,帽子没那么大。看看谁最反对限购,就知道这个办法有没有效果了,但必需最少五年。
@王志安:现在剩女这么多,对社会稳定是个极大的隐患。有些人不端正婚恋观,一次次谈恋爱,我看该整整了。建议每人只能谈两次恋爱,多谈的一律法办。如果你觉得限购商品房的政策靠谱,请支持以上提议。
@陈志武:今天的限购、价格管制,跟以前的粮票油票肥皂票火柴票是异曲同工,都是去货币化,是用权力代替权利。
@茅于轼:货币是百姓持有财产的一种方式。限制它的使用,即使不是完全的剥夺,也是一种蚕食。如果限制的范围扩大,货币的用场越来越小,那就无异于是权力逐步代替货币在配置资源。这是一种不声不响的迈向权力经济的嬗变。我们需要对此加以高度警惕。
微数字
@每日经济新闻:【郭美美杀伤力有多大?—全国慈善组织受捐额剧降近9成!少掉50多亿!】据京华时报,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介绍,6月郭美美事件发生后,公众捐赠剧减。3-5月慈善组织接收捐赠总额62.6亿,而6-8月总额降为8.4亿,降幅86.6%—郭美美,慈善界的战斗机,一颗炸弹炸掉50多亿。奇葩有木有?
@葛爱平的世界:前几天去台北待了几天,对台北出租车很有兴趣。台北出租车都为司机自有,司机只要向管理机构月交1700元新台币(约380元人民币),其余任何费用和收入都归自己,月入在3到5万,合人民币7000到1.1万,在台北市算“不错的”。7年后如无违例便可被批准自立,无须再归靠管理机构。任何人都可入行只要有台车。
@薛蛮子:我夫人的远房亲戚每年春节卖烟花爆竹。我问他春节生意如何。他说成本越来越高。我问他啥成本高?爆竹的进价没有涨,但是为了拿一个卖烟花的点要交的好处费年年涨,今年要了14万元,是他全部利润的一半儿。我傻了,连句安慰他的场面话都说不来了。商业环境败坏如此,贪腐分肥已成制度,小民怎么活呢?
@凤凰李炜:明治维新以来,140多年,日本一共有95任首相,平均18个月换一任。日本人感到自己的首相换得太多,因此日本的政策延续性和规划长远性都不好,是不是应该恢复天皇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