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回应内幕交易案

2011-12-29 00:00:00王金
证券市场周刊 2011年47期


  “知道内幕交易不对,却没有意识到会这么严重,法律意识薄弱。”美锦能源集团董事、总裁姚俊杰接受记者采访,谈及近期美锦能源集团涉及内幕交易案时表示。
  12月13日,中国证监会在召开媒体通气会议上,通报了美锦能源集团欲借壳凯诺科技(600398.SH)发生内幕交易案。根据披露,2009年3月美锦能源集团筹划借壳,将集团煤矿资产重组上市。在重组期间,美锦能源集团副总姚四俊涉嫌将重组信息在凯诺科技停牌之前,告之美锦能源集团销售部副部长张建华和长子姚锦飞。二人在获知消息后分别购买该股票获利,并于2011年3月已接受刑事处罚和上缴非法获利。
  
  内部开始整顿
  美锦能源集团于1992年由姚巨货创办,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独立焦化企业。美锦集团由7位家族成员控股,其中姚巨货、姚俊杰、姚俊花、姚三俊、姚四俊、姚俊卿各持12.5%的股份,姚俊良持25%的股份。2007年美锦能源集团焦炭业务借壳天宇电气上市,名称为美锦能源(000723.SZ)。
  姚俊杰为姚四俊的哥哥。姚俊杰向记者回忆,当时公安部门来公司调查、抓人时,才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在此之前,公司内部及自己知道内幕交易不对,却对刑事层面考虑的不多。
  “内幕交易事件后,集团内部大小会开了十几次。以后公司针对内幕信息都要保密,不能随便泄露,谁泄露谁负责。如今中层以上干部人手一份证监会发的手册学习。”姚俊杰强调。
  北京镜凯律师事务所律师满开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内幕消息泄露已变成了一个很平常的事情。受利益的驱使,有人明知故犯,缺少一定的法律素养。
  “美锦能源集团一旦进入上市程序,要受证监会的监管,是一个公众公司,不应把自己当一个家族企业,且姚四俊还是旗下美锦能源上市公司高管,应该知道内幕交易里面的利害关系。”满开麟强调。
  近日,山西省证监局局长孙才仁曾公开表示,山西省资本市场目前犯罪频率最高、影响最大的违规行为就是内幕交易。山西省资本市场近几年发展迅速,尤其是在煤焦等产业领域上市企业并购重组上。
  
  上市公司恐受牵连
  美锦能源董秘朱庆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姚四俊之前虽在上市公司美锦能源任职,但这起涉嫌的内幕交易属个人行为,与上市公司没有关系,且姚四俊已辞职离开。
  朱庆华提供的辞职公告显示:2011年1月25日,姚四俊因工作需要辞去在上市公司美锦能源的职务。
  与美锦能源接近人士透露,自内幕交易事件以后,姚四俊一直处于半工作半休息状态。姚四俊为美锦能源集团家族企业成员之一,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泄露,都不应该为这点钱给自己惹麻烦。
  此次内幕交易虽然并不是发生在上市公司美锦能源,但巧合的是,2011年10月12日,美锦能源发布公告,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拟解决同业竞争,停牌至今。证监会在这个时候披露内幕交易事件,姚四俊仍为美锦能源集团股东,重组多少会受些影响。
  某券商煤炭分析师对此表示,正规来说,内幕交易事件和美锦能源没有关系,且涉案人员已离开上市公司,但由于他的关联性,证监会对于美锦能源的重组肯定会更加严格。且会严格监测,这次停牌之前是否涉及到内幕交易。
  这名分析师表示,如果没有受到内幕交易事件影响,这次重组还是很有希望,为完成同业竞争,控股公司将会把全部焦炭产业放入上市公司。
  姚俊杰表示,未来上市公司和集团将走两种路线,上市公司主要是煤-焦-化,集团公司走煤-电-建材(钢铁、水泥)-房地产路线,彻底解决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同行业竞争问题和上游燃料问题。
  目前,上市公司美锦能源只有一条焦炭生产线,而集团公司有五条生产线,通过这次重组,有望全部装进上市公司。美锦能源集团有4个已经投产煤矿。
  自2007年美锦能源曾为解决同业竞争申请停牌,但最终因条件不成熟而无法实施。此次为二次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