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知识一向是读书的堂皇功能。然而,如果从发生学的角度出发,书的产生,本来在于娱目,也就是满足眼球的欲望。当然,读书所能带给视觉系统的感官享受,比之影像,实在轻薄得很,然而却并不因此就不吸引人,甚至惟其如此才更吸引人也未可知呢。
论到书之于人的影响,真的是个够大的题目。一本书甚至N本书,其实未必拥有改变人生的驱动力,而知识改变命运的说法,也太过功利,大约是所谓励志思维强直挤兑下的路径选择。不过,阅读之于人生,却是足以带来改变的,并且无疑可以持续终生,我想这才是书作为人类独到发明的伟大之处。
鲁迅先生当年是不肯给青年学生开书单的。因而以下所及,只是阅读之于我所带来改变或曰影响的若干地标,既不具有普遍的意义,也绝非重大个人事件的推手。甚至所谓改变或影响,其实并不适合逐个加以量化而胶柱落实于具体的某书。人生的观念是由人生的过程确定的,其中不乏皮肉的感知,阅读所带来的未必多于它,然而如果没有阅读,皮肉的感知或许也未必能够成为感知。
提到鲁迅,就不妨从他说起。而从人生的意义上,他的书似乎也最该排在首位。鲁迅先生的书,实在不好做琐琐的细致划分,不能说篇篇都好,但的确几乎都是好文章。于是只好用《鲁迅全集》来标识,尽管对先生的书并非是以全集的姿态实施贯穿通读,但时常的定式是,当头脑感觉枯竭或者乏味甚至无聊的时候,此老的书随便抽出来,捉到某篇来读,就会收拢不住地一如李逵排头砍去一般的读下去,所谓枯竭乏味以及无聊,也就在砍读的持续中,不觉淡去,或者忘记了为何要读:读他的书,大约是不需要理由的。
关于鲁迅,之前是一边倒的推崇,后来又着意的贬损,这些翻来覆去的发生,实在说,正是因为鲁迅就是鲁迅,用他自己的话说便是,有缺点的战士终竟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也终究不过是苍蝇。先生目光犀利,笔锋冷峻,却遮掩不住悲天悯人胸怀滋养下的一腔温柔敦厚。能够拥有鲁迅,实在是中国的福分。作为一个中国人,如果不能不肯甚至不屑于知道了解鲁迅,那实在是他或她及他们乃至民族的悲哀。
其实从闲适意义上讲,周作人的书更投耽读之人的脾胃,然而就个体如我而言,这两兄弟中,鲁迅的意味更其不可替代。
古人曾有案头书的说法,该是随时可以拿来娱目自慰的心头好。这样的书于我,是颇有几种的,而且排名要论先后。实在说,最经常案头的,是《围城》和《聊斋》。
钱钟书先生的名气是不需讨论的。不过,与其说他是学术大师,倒不如叫他大才子更为合适。当然,就当下而言,钱先生的学问远比许多标榜的大师更大师,但就他所处时代而言,就他与那些学术当家的大师们而言,大才子更合乎他的本色。
藏书家黄裳,年轻时爱慕有“甜姐儿”之称的女星黄宗英,据说这“黄裳”的笔名也有“黄的衣裳”之意。听说黄某觅得《痴婆子》善本,钱便调皮奉送一对:遍求善本痴婆子;难得佳人甜姐儿。虽然自己也觉得有些刻薄,无奈对得实在太过工整,技痒难耐,才子心性,依然难以“默存”地不吝奉告。
《围城》的好处,自然是其中俯拾皆是醍醐灌顶的精辟句子,和连珠一般令人忍俊不禁足以喷饭的精妙譬喻,仿佛汹涌澎湃的地泉,不耐烦一层薄壳的桎梏,左冲右突,非要冒将出来不可。譬喻实在是语言界面的智力体操,绝妙的譬喻,写的人爽利,读的人受用。记得上大学时众兄弟在寝室里传看该书,饭桌上自不免讨论局部真理之类的调侃。有趣的是,这种其实写给读书人自娱自乐的好文章,女生们反倒不怎么感兴趣,个中因由,一如钱氏的妙譬,不可捉摸。
《聊斋》的意义文学史上说得几乎殆尽,个人对它的偏好,不敢轻言向蒲松龄学习造句,或者编造新版鬼故事,而属于不贤识小,依然在于文字的韵味。那些耳熟能详的名篇自不待言,即便是记录逸闻趣事的几句话,照样会埋伏下出人意料的妙笔。譬如《真定女》里讲,十来岁的孤女做了童养媳,被丈夫诱交而孕,未几生男,其婆母叹曰:不图拳母竟生锥儿!如此造句,不由人不抚掌拍案。古人读书快意时,有浮一大白的掌故。《聊斋》里的文章,不动声色之间,拈花微笑,落英缤纷,不是好酒量,未必撑持得下去呢。
早在上学的时候,就曾发愿,退休后就读《本草纲目》破闷。后来写博物系列的中药,只好将此前置,阅读之下,发觉早年的发愿实在有些滞着:好看的书为何偏要留着倒计时才享用呢,要学会善待自己才是。时珍老是本家,所以称他为本家大爷,不算套磁。本家大爷的书,不能说药学的内容不好看,甚至果然是宅心仁厚的端正好,但最吸引我这样非药学专业人士的,偏是他老人家堆放在条目下的那些与之相关的掌故轶闻。大爷生活的时代,离搜索引擎的问世太远,所以那些掌故轶闻,全是逐本逐字读来后的细细载记。难为他居然琐琐碎碎不厌其详地四处镶嵌下众多不免解颐的延伸阅读,着实令人感佩。
作为文史的兴趣者,老祖宗们一向自豪的史书当然要提。《春秋》讲究笔法,标榜新学的王安石,从微言大义入手,推崇《公羊》和《谷梁》,而鄙视《左传》为“断烂朝报”。不过,苏东坡却推崇其“依经以比事,即事以显义”的实录精神。东坡是不世出的奇才,我不敢套用“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的逻辑而和才子并肩,但纪事本末的《左传》中,的确有许多耐人咀嚼的好文字,譬如开篇第一的《郑伯克段于鄢》,就是脍炙人口的经典桥段,是诸如《古文观止》之类的选家必备无遗的首选篇章。
前辈们强调,读史要读前四史。而四史里,又以《史记》尤其耐读。和《左传》的即事显义不同,司马哥展示给后人的,是将人物作为节点,绘声绘色娓娓道来各色具有私密色彩的本事脚本,织就疏而不漏的历史矩阵。这是一个伟大的开创。后人却喜欢挑骨头,说司马哥如何能绘声绘色到如此地步。然而历史本来十分精彩,记录历史的书也没理由不跟着精彩。诚然,这精彩不是凡人就能做到的,所以司马哥尤其难得,算得上中国几百年才会出没。当然,客观上说,《史记》的写作去古不远,有些是足以实录目击证人供词的。至于散落于民间的野老传说,确乎具有史诗的价值,亦不妨写进史书的。其实,很多传说始于简单的真相。而考古的许多发掘,都在证明了司马哥著作中史实的言之不谬。
作为文学的经典范本,所谓四大名著,其实都足以给读书人带来深刻影响。不过,就个人喜好而论,内中亲近最多的,还是《水浒》。少年时学校里评《水浒》作为运动铺展,因而学生也可以堂而皇之的摊开《水浒》而不必担心老师的管教。那时我和一位同好经常互相考较一百单八将的绰号和天罡地煞的归属,我的姥爷则用“少不看《水浒》”的老话提出警示。但相比“三言”“二拍”之类话本小说的香艳,甚至《红楼梦》的儿女情迷,我的母亲更倾向于对《水浒》的有限度放任。至于那句少年不宜的老话,个中道理,实在是少年之后才渐渐体味,而宋大哥耿耿不弃的招安,也是在更后才真正开悟的。都说乱世出英雄,其实英雄辈出的乱世,未必就是民不聊生的苦难岁月,不但西门大官人的药铺生意红火,就是孙二娘的人肉包子,也是经营积年的。林教头想回去和标致娘子团聚,宋押司要在太公床头尽孝,这其实都是承平世界的祥和要素,不是一个“乱世”就可以胡乱遮盖得住的。
止庵兄总是有意无意暗示我缺乏外国书的滋养,这大约是个误解吧。所以这次需要正本清源。
作为现代语言学理论的奠基者,费尔迪南·德·索绪尔的名字对一般读者而言,或许陌生,但他的许多理论也许已经渗透到许多他自己也未必想得到的学科。这是一位对原理和法则充满浓厚兴趣,并且的确缔造了许多影响后世法则的伟大人物,仅仅说他是语言学家,或许有些狭隘。西方人习惯上将语言学划入思维科学而非如我们这边归属边界不详类似含混箩筐的社会科学。像索绪尔这样的人,首先是一个不同凡响的思想家。他区分语言和言语,能指和所指;指出组合和聚合的关系,系统和意义的关系,共时和历时的关系,这些都已经成为现代语言学的基本概念。
有意思的是,这样一位开山人物,生前几乎没有著作。唯一着落于他名下的著作《普通语言学教程》,则是他的两位学生在他去世后,根据听课笔记,参考他遗留的手稿,整理而成的。而令人失望的是,他本人每天赶写讲授提纲的草稿,已经在写完之后随手毁掉了。
原来他也是一位述而不作的大人物。这令人不由想起国人自豪的孔夫子之于《论语》—尽管这联想未必贴切。毋庸置疑的则是,这两位都生活在思想发生剧烈变化的时代。这样足以影响后世的人物的思想,却是由其学生加工而成的,思想者本人根本没机会过目。然而这丝毫没有影响思想者的思想缔造深远影响。
法国文学的灿烂,使得任何人提及欧洲文学都绕它不过,其中又以雨果最当如此。最早读《悲惨世界》时,很不耐烦一开篇就喋喋不休地描述主教大人,以及他对冉·阿让的道德救赎。但随后的故事,则让人实在佩服他的开篇,因为那埋伏下了后来的许多线索,当然无疑包括道德救赎。如果说芳汀小姐以及柯赛特的段落还属于英雄救美而令人快意,当看到警长沙威不能理解冉·阿让从主教大人那里承袭来的仁慈而选择自尽时,震撼是不能自制的。这世界假如有真正令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东西,大约只好是仁慈吧。最柔软的最刚强,这却是中国古代的哲学了。
说到霭理士的《性心理学》,最吸引我的,最初自然是题目和内容的犀利,但最终杀灭眼球的,则是译者潘光旦先生的注释。潘先生的注释不能不吸引人。因为他老人家背靠学贯中西的功力,常常会在注释文字里,引经据典,将散见于各类古书尤其是稗官野史上的相关记载,拿来做本土的文献例证。那些记载,尽管是作为学术的注脚,却泼剌鲜活,甚至不乏八卦的色彩,不免令人流连,在感叹先生的博览与强记之余,也顿悟原来学术也可以如此有趣。
将法布尔的《昆虫记》放在最后,当然有大轴的意思,这的确是一个预谋。八大家的韩愈作诗说,尔雅注虫鱼,定非磊落人。所以中国没有出现法布尔这样“罕见的观察家”。这是达尔文的称誉,看来即便在欧美,他也是不多见的,起码在他生活的那个时代。
法布尔的发现不仅在于他像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写;也不仅在于他荷马一般的描摹昆虫的史诗;而是更加在于:生命无论大小,原本无论高下,并没有什么优劣,对待生命——所有的生命,不应当孜孜沉浸于人本位的琐琐计较和考量,而只应当去敬畏。
对于自诩高级并十分痴迷于改造自然的人类来说,也许忘记了,进化的极致,或者高级的意义,也就是终极。有一条人类自己发现并承认的法则:愈是接近终极的,也就愈是接近死亡。自然未必可以改造,被改造的未必就是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