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农民李得福这些年靠种果树发了家,银行里的存款已经有30多万元。他一分钱也不肯乱花,瞅着存折心里就琢磨,怎样才能让这些钱多下几个崽呢?想来想去,他还真想出个“主意”!距离他们村子不远处有条小凌河,他想在河里建个小水电站,这样他每个月坐在家里就可以收电费。村里正好有个包工头叫张大柱,据说过去给别人修过水电站,于是李得福就把修建水电站的活儿包给了张大柱。从动工的那一刻开始,李得福就盼着赶紧到完工的那一天。
眼看雨季就要到了,水电站还没有建好。为了缩短工期,李得福找到张大柱,要求修改水电站的设计图纸,把原图纸设计的1.5米高的土围堰改为3米高的水泥拦河坝。水电站终于修好了。这年雨季连续下了七八天的暴雨,拦河坝蓄水太多,结果被冲垮了,把放学后路过的3名学生冲走,最后导致一死两伤。
事故发生后,当地水电局经过调查,找到李得福了解情况。李得福修建水电站不但没有经过报批,而且为了省钱,连施工图纸也没有找专门的单位设计,而是由张大柱找人画的。
三名学生家长把李得福和张大柱告上了法庭,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制裁。
案情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137条规定,李得福、张大柱已经构成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此罪的,对直接责任人要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李得福和张大柱也违反了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规定。根据以上规定,修建水电站必须报水利部门审批,工程图纸必须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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