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钟夫走后我就辞工了。在那之前我是一个有着大好前程的律师。我处理了我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我们生活十年的房子,车,还有傻瓜——我们的狗。傻瓜一度慰藉过钟夫对于孩子的天花乱坠的想象。他一直想要个孩子。他永远得不到了。那天早晨,我把傻瓜送到公公的公寓后,在路边搭了一辆长途汽车,由它把我带走。
到了秸城,我找了一个有温暖阳台的房子住下来。车把我带到秸城,我愿意相信这里是个好地方。隔几天,我穿过三条街去一个叫灰色的酒吧坐上半天,喝一种黑色的茶。有人弹琴,偶尔唱一段,时光被那个歌手的手指抚摸得棉花一样松软,我有时在里面打个盹。醒来,望见窗外暗淡的天光,我常想,我是不是老了。窗外,有很多人经过。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孩天天来,在头顶拉起一个条幅,上面写着:丽丽,我爱你到天荒地老。人们经过男孩和他的宣言时,很少停下来。日子一天天过去,男孩始终蔫头耷脑坐在地上。有人对他感兴趣,问点什么,他总是一瞬间激动起来。我隔着玻璃看见两片嘴唇一开一合,手臂划动着。我慢慢养成一个新习惯,观察酒吧的每一位女服务员,希望从她们的表情、举止看出什么来。我说过,我是一名优秀的律师,证据也许就藏在她们俏丽而不动声色的微笑里。我相信我能找到她,就像相信男孩等不到她一样。我漫不经心地等待结果来临。
是啊,我现在有多么充裕的时间。每天,我比别人的进餐时间要慢两到三个小时。早上一般是十点,我这个时候才能醒。失眠到秸城后不治而愈,我迅速地胖起来,中年人的那种胖。午餐两点,晚餐七八点,外加夜宵。我常常一边吃,一边看新闻。这是多年的习惯。以前我经常错过看新闻的时间,因为要陪客户吃饭、喝酒、唱歌,也因此经常省略和钟夫一起吃饭的程序。省略的还有做爱、交谈、拥抱,一起去看他的父亲,周末郊游等等。钟夫埋怨过吗?直到他出车祸,我才恍惚想起,钟夫没有这么做,不等于他心里没有。而之前我的概念里证据就是一切,钟夫没有付诸行动,等于没有。
钟夫办公室的抽屉里,躺着他的遗嘱。上面除了他的父亲、傻瓜,还提到一个女人。单单没有我。也许我不如傻瓜,傻瓜陪伴他的时候比我多。在他眼里我坚强,富有,用不着他安排和考虑。我实在用不着难受。在我躲避他的热情,在我偷偷服用避孕药,在我陪别人吃饭的时候,钟夫可能的悲伤,比我现在受到的伤害,更宽阔。当看见那个陌生女人的名字的时候,我还是哭了。我承认我那几年有些走火入魔,没有杂念。从钟夫停止呼吸的那一刻开始,我有了,我又像个真正的女人一样开始痛哭,苦思冥想,追忆,打捞,寻遍过去十年的角角落落。
其实还是例行老本行,老一套,我在找证据。在我和钟夫的十年幸福生活里,不知是他太慈悲,还是我太粗心,有关他心灵的蛛丝马迹很难寻觅。他是一个教书匠,我这么说毫无贬损他的意思。教书是一件没意思的事情,在我看来,它无非是每年、每星期、每天重复着说话,向不同的小孩子说相同的话。在这里,分数统帅着一切。相对于我错综复杂、生动离奇的案例生涯,它呆板、单调,毫无想象空间。他们致力于改善效率,复制出一批又一批视力微弱智力高超的木偶孩子。说钟夫是一个教书的工匠是准确的。每天三点一线,家,学校,图书馆,在我眼里,十年来他画着这样精确坚硬的三角形,乐此不疲。我想象不出是什么导致了他的腿对轨道的偏离。
在那场车祸中他失去了腿。我失去了他。如果,钟夫还能出现在我身边,我能否对他的腿糊涂的方向感付之一笑?抽屉里,那个陌生女人的名字耀眼夺目,闪电一般将我留在了黑暗中。我恨自己不在这一秒钟前瞎掉双眼。或许,我该早点瞎,这样我可能会死心塌地给钟夫生一个孩子。当人的感官简单了,生活也会简单一点吧。
也可能我早就瞎了,我的视力平庸而肤浅,落不到钟夫的灵魂里。钟夫的灵魂在昏黄的灯晕里日渐委顿。灯光打在我的瞳孔上,辉煌而惨白的,是我一个人的世界。
2
我抱着电话哭诉,对我的一个旧日玩伴,我说我要崩溃了。她叫叽叽,小时候我就这么叫她。可能是因为她说话快,隔远了听上去你只能听见叽叽叽的一片。现在她当然不这么说话,她的声音优雅了一些,带着沙沙的造作的卷舌音,语速慢下来了。叽叽在舞厅酒吧之类的地方混迹多年,好听点说,是一个交际花,她在我们家乡时从没有表现出这种倾向,就是现在我也看不出她多么善于交际,她只是比较容易搭上男人罢了。我是在一次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即将跟我的当事人对簿公堂的所谓不要脸的女人,就是叽叽。当时我手里是她的一张大笑的侧面照片,她和一个富态的中年男人在互喂食物,嘴角扯得很有点罗伯茨的味道。我愤怒的当事人用食指频频点着叽叽的头像,口水四溅,恨不得往她嘴里塞进拳头或炸药,所以我面对叽叽无辜而甜蜜的笑容,及时调整了表情。
官司结束后我没有再见叽叽。现在,我居然给她打电话。电话里叽叽沉默了一会儿,说她会来找我。我来秸城没有告诉任何人。也没打算告诉叽叽,在我眼里,她是一个高级妓女。我向来瞧不起这种女人。她们是寄居在男人腐烂器官内的寄生虫,对那些男人我的第一反应是吐出隔夜的食物,而对她们我连口水都懒得吐。当然,这些生理反应我都成功掩藏在线条优雅的西服和微笑中。正是有了她们,才有了我事业的辉煌。辉煌的基石建立在这种高度腐烂的关系中,我仅仅是成功利用了她们的混乱和自己的冷漠。现在,她居然第一个出现在我脑子里,比我的所有亲戚、同事和朋友都来得快。
我甚至来不及权衡我们之间的关系。
本来我们之间是一团乱七八糟的线团,然后是两根平行线,在那场官司结束后我给她汇去一笔款子的同时,我们的关系,幼年的,成年的,都用一个简单的句号了结。如果不是钟夫的突然消失,我想我既不会找她,她也不会跑来找我。我们从彼此的视线里蒸发,哪怕路遇,也将不再打招呼。我喜欢简洁干脆的关系,不拖泥带水,既然这个世界不需要我们怀旧,它抡着鞭子,佐以优胜劣汰的嘹亮号角,迫使我们马不停蹄地向前向前向前,我就能轻易相信自己没有停下来的理由。连钟夫都不是这个理由,他朝思暮想的从未在我腹中生根的婴儿不是,我患病身亡的双亲不是,这个叫叽叽的女人还能是?现在,我无法继续赶路,巨大的钟夫,巨大的他的消失,挡在我的车轮之前。全乱套了,我居然向一个底层的女人示弱。
很难想象,叽叽小时候一直压迫着我,尽管她那么瘦。这也许是我到现在都不准备原谅她的原因。她八九岁时美貌就初露端倪,成绩好,人缘好,我怎么努力都比不过她。我们小学的班主任曾预言,她长大后会当一个歌唱家。她的确有这方面的天分,听她唱歌的时候,我常常看见一只白天鹅在空中盘旋飞舞。飞过去一只,又来一只。我怀疑我当时是恨她的,她使我没有朋友,她们全堆在叽叽身旁,像彩云绕月。叽叽的外号是我喊起来的,尽管她唱歌那么好听,完全可以叫做啦啦或啊啊。别人也叫她叽叽,可她们疏远的是我。跳猴皮筋,分吃酸梅粉,串门,逃学,没有我的份儿。那时我做的梦都是一些宰鹅吃的场面,我踞案大嚼,撕扯着肥鹅的腿和翅膀,吃得满嘴是油。我不能判断自己吃的是不是天鹅。现在我想,我没有当一个厨子的原因,可能不是因为胸怀大志,而是叽叽在她读高二的时候一次高烧,喝药喝坏了嗓子。自此我脑海里天鹅盘旋的场面消失了。奇怪的是与此同时,我不做梦了。我的时间除了一小部分用于睡眠,都用来实现理想。我的理想是,做一个优秀的人,比叽叽优秀的人。在她的嗓子坏掉以后,我意识到我的机会来了。
小时候的玩伴里,叽叽算得上对我最好。她完全不知道我的心思,上学下学都约我,我有时拒绝,有时同意,就看我当天的情绪。我那时对所有的同学说尽她的坏话,在日记里涂满毒药,甚至有过绑架叽叽的念头。我庆幸自己没有那样做,那样的话我就看不到我们两人的现在,我的优越出色和她的低微黯淡。我也看不到在官司过后,她长着棕色雀斑的脸蛋是如何低垂到胸前,泪水沿着脸颊满不在乎地流下。
那场官司我打赢了,赢得毫无悬念。我没有负疚之情,我需要挣钱,需要积累荣誉。换上别的律师,叽叽面临的还是输。叽叽的输只是时间和程序的问题,结果等在那里。案子结束后,我从个人报酬里抽出一部分给她汇去,当然比她那两年从我当事人的丈夫那里挥霍的要少,但足够她在搭上下一个男人之前过上一阵子。
如果知道可以在另一个场合打败她,我小时候就用不着那么穷凶极恶。
3
叽叽三天后来了,如果精确地计算,她不算守时。但她来了。我发觉我对她的到来有一点感激。叽叽的样子比两年前憔悴了一些,和我相反,她惊人的瘦。她带来一个背包,说打算住一星期。背包小小的,和她这个人一样不让人讨厌。她的天然卷的刘海凌乱地堆在前额,笑容有些心不在焉。我警觉的鼻子皱了起来,嗅着空气里她离开客厅时留下的刺鼻香水味,和一股膏药的味道。我忽然有点怀疑她来这里的目的,很有可能是来躲避某桩麻烦。她放下包就去了卫生间。我不能想象她用我的浴缸的情形,我那只浅蓝色的浴缸里会不会因此沾上某个男人的体液,毛发,或者皮屑呢。过了一刻,我为自己的想法惭愧起来。在这惭愧中,我做好了三菜一汤。
叽叽出来的时候,惊呼了一声,说她有大半年没吃到这样的家常菜了。谈话从这里展开。我敏捷地接住话题,从而摸索到和她之间的共同语言。叽叽一开口还是暴露了她的目的。刚刚被一个男人甩,痛不欲生,这时接到了我的电话。叽叽还是这么一见到底,我奇怪她居然成为过我的假想敌。在这样的微微失望同时又陡然轻松的情绪中,我忍受了叽叽的痛哭流涕,和神经质般的喊叫。叽叽结识的男人总是不适合跟她结婚,他们总是已婚。也不适合跟她相处更久,叽叽总是提到结婚,脸上散发让男人敬畏的光辉。在叽叽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这个男人也消失了。
我拍打着叽叽的背,递给她一些纸巾,趁势看了她的肚子。随着她幅度很大的动作,晃荡着的是她的胸部,其他地方包括肚子都没有几两肉。我怀疑那个小胚胎流窜到了她的乳房里,如果被甩后她经常这么狂喊狂跳的话。叽叽很瘦,瘦到让你无法理解她的胸部竟那么大。除了善于分配脂肪,她还擅长怀孕。她不厌其烦地怀孕,又若无其事地打掉。这大概是成年后的叽叽除美貌之外唯一的特长。在那场我参与的官司里,我的当事人因此不得不多付给她一些钞票。我猜想这就是她恣意发挥特长的原因。这回,把柄握在了手中,男人却逃之夭夭。
孩子当然是叽叽的把柄之一。我一向这么看待人与人,人与物,这世上所有的关系。叽叽抽噎着,把成斤的涕泪蹭到我身上。她总能很快找到新的依靠,比如我的肩膀。我的手拍在叽叽薄薄的背上,让她止住了成串的哽咽。叽叽自然卷的长发很潦草,毛拉拉的,是典型的没有营养的头发。我奇怪那些男人的营养都到哪里去了。为什么在叽叽身上看不到一分一毫?叽叽挥霍的是他们的营养还是自己的青春?是他们的钞票,还是她自己的爱情?我想象不出男人摸到这样的枯发,心里会有什么样的念头。自钟夫走后,我承认我不是很了解男人。
叽叽同样不了解。她看上去了解实际上不了解。我心里冒出了一点点微弱的水泡。叽叽的哭声听上去像一只老猫在叫,我从没有听叽叽哭过,想不到她哭起来这么难听。如果她的嗓子不是这么沙哑,哭声一定就不同了。肯定还像一只受伤的天鹅。在她的哽咽里我忘记了自己的事情,就在这样的胡思乱想和拍打中入睡了。
一觉醒来,我发现叽叽站在窗前抽烟。凉风涌进室内,我打了一个寒战。我关上窗户,掐灭她的烟。叽叽回到床上来。这时我发现自己和她同睡一床。叽叽躺成一个大字,枕边放着她的手机。我俯视她干瘪的腹部,怀疑里面的生物已经不存在了,说不定在她哭的时候顺着眼泪流出来了,抽烟的时候随着烟雾跑出去了,或者留在我的浴缸里。为此我去了一趟卫生间。我把浴缸清洗了三遍,刚躺进去,叽叽撞开门进来了。
她举着手机说,你听你听,他的手机响了。响了。我听了,是有铃声,没响完一声,叽叽就扯回来贴紧自己耳孔,屏声静气等。她的眼珠子流光溢彩,在灯光下像一个琥珀色的玻璃珠。铃声是《欢乐颂》。不过叽叽没等来她的欢乐,脸色迅速暗淡下来。随即她把手机扔进了我的浴缸里。我惊叫一声。水花四溅。场面混乱了片刻,我一时忘记了遮盖我的身体。我不知道叽叽这么野蛮。我们呆呆地对视了一会儿。叽叽俯身迅速地捞起来,呆呆地看着面目模糊的手机。袖子湿到了手肘处,滴下来的水很快在她脚边汪了一小团。
整个晚上叽叽缩在我怀里睡觉。我忍受着这样的亲密无间,被迫充当着她下一个男人的替身。为了避开她喷出来的凉飕飕的气体,我把头尽量往后仰,使来自她鼻孔的远程发射擦过我的脖子。她坚硬的肩胛骨刚好顶住我一边乳房,很不舒服,我忍受着被穿透的危险,一动不动。我不想吸入她呼出的气体,不得不计算频率,跟她保持同步呼吸。她的肺部肯定有问题,呼吸时毫无规律,时长时短,时缓时急。她的呼吸里还有一种河水的腥味。为此在曙光初现时我才勉强合眼。久违的失眠重新找回来,和叽叽的出现一样毫无章法。
4
早上我把叽叽留在房子里,去我的灰色酒吧。我边走边活动我的右肩膀,刚醒来的那阵,那简直不是我的手臂,完全麻木了。等恢复了知觉,隐隐发疼。本来我就有轻微的肩周炎,一晚上廉价的同情加剧了它的症状。
吧厅播放的是《Quizas,Quizas,Quizas》,徜徉在这舒缓忧伤的调子里,常有恍若隔世的感觉。钟夫是个喜欢音乐的人,如果楼下的噪音很大,他会慢慢旋转按钮,直到别的声音消失。在我们争吵的时候也这样。当我深夜回来,他还泡在音乐里。脚下是傻瓜。窗帘纹丝不动。沙发上,他被落地灯的光圈包围着,闭着眼睛,傻瓜趴在他的影子里。他们似乎睡着了。现在,这样的情景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眼前。我一闭上眼睛,它就出现。那是一个我无法进入的世界。我像窗外的风,咆哮呜咽,都进不来。那些听不懂歌词的音乐,也曾勾起过我一丝不安,但很快,这微弱的波动被我耳壁上回荡的更强大的旋律吞噬了。我没有在意这些沉闷模糊的声音,我咀嚼它们的时间不比一顿晚餐长。现在,这涟漪日渐长成一面巨大的湖。它们将我的世界倾轧得又扁又薄又动荡。那是钟夫讨伐我的旗帜吗?钟夫身后的女人,或许有着音乐一样的头发和眼神。今天我不得不承认,那些流淌在客厅上空轻飘飘的东西是有力量的。那个隐形的女人是有力量的。钟夫留下它们,给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重重一击。
我望了窗外一眼。天气不错。男孩还在那里,他是风雨无阻。标语换了一幅:丽丽,我等你一生一世。有人走过来了。在男孩脚边扔下一枚硬币。这时男孩抬头,呆呆看了那硬币一会儿。这枚硬币似乎在他意料之外。他挂在胸前的脑袋突然上扬,跳起来追那个男人,要把硬币塞还他。男人愣住了,接着扯回衣襟,双臂一挥,把男孩推到地上。神经病!我看见男人吐了这么三个字,咂咂肥厚的嘴唇,走了。男孩半天没有爬起来。他的额头好像磕在石墩上。一个女人走上来,蹲下来跟他说话。我看出是叽叽。她一定在打听我。我把脑袋缩进柱子后面,低头喝茶。过了一会儿,他们都起身了,站在条幅下。和昨晚不同,叽叽看上去精神颇好,似乎一夜睡眠让她恢复了元气。两个人手舞足蹈,还手拉手唱起了歌,那个路口渐渐聚拢了一堆路人。我听不到他们唱什么。事实上我很欣慰,我不知道叽叽还能唱些什么。
我离开了灰色。沿街走一走。半路上我到超市买烟。我慢慢地踱步,走到湖边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我喜欢秸城的理由之一就是它有湖。它足够小,不会迷路。它还足够远,安静,适合想一些事情。秸城很适合度过余生,仿佛冥冥中钟夫指给我的一个福祉。
叽叽还是找到了这个湖。她来的时候已是黄昏,展开一张地图,兴致勃勃地说服我同行。我说,不是来打胎的吗?叽叽抬起头,诧异地看看我的脸。她说,我什么时候这么说过?我不打,我要留下这个孩子。轮到我诧异了,看着满脸红潮的她,我没有话说。叽叽抬头望了望天,微笑说,今天早上,我发觉这个世界也没有那么糟糕,有太阳,有住的地方,有做好的早餐,还有你。说完叽叽用湿润的目光注视我,煽情得让人受不了。
她在我身边坐下来,继续用愉快的声调说,我昨晚睡得好极了。你呢?我说,不好。你的骨头差点谋杀我。叽叽说,谁说的?他们都说我骨架小,说我什么柔若无骨呢。说到这里她眯起一只眼睛笑了起来,大概想到了某个男人,又大概被这个男人挠到了痒处,她仰起头,抱着膀子,稀里哗啦地笑开了。我得承认,叽叽这个动作轻浮极了,也撩人极了。
叽叽开始长篇大论跟我讲那些说她没有骨头的男人们的种种趣事,她好像喜欢他们所有的人。她居然承认了,还说,我喜欢他们,我想他们也喜欢我。他们有妻子,才更喜欢我。爱情短暂,我得用一个个男人的身体去积累,维持它带来的享受感。男人的爱是鸦片,女人需要它来维持内分泌平衡。我敢说,你跟一个男人过了十年,荷尔蒙的分泌都该退化了。我冷冷地说,那为什么留下孩子?既然这把柄毫无用处。什么?叽叽瞪大眼睛望着我,什么把柄,你说孩子吗明芳?我不大习惯叽叽这么喊我,我老早改了名字,简洁有力的两个字。这个女人,在我面前大惊小怪,咋咋呼呼喊着,我不这么想,明芳,你不觉得吗,孩子是爱的结晶,自然的爱……过了一会儿,我简短地问,打算怎么养活?叽叽的脸慢慢白下来,把眼睛掉过去看湖。
她漂亮脸蛋上的红潮,跟她这些年的冲动行为一样毫无节制,稍纵即逝。有风从湖面吹来,扬起她毛拉拉的长发。如同秋天里的那些又干又脆的叶片,我想摸上去,准会发出嘁嚓的碎裂声。在这个破碎的季节里,我们谈论孩子,爱,显得多么奇怪。如同钟夫走了,我开始听音乐一样。置身如此巨大的荒芜里,事实上我感到害怕。每当我害怕,我会在下一秒钟变得冷漠。有一会儿我确信,叽叽心里也是害怕的。当然,她害怕的时候总是脸色苍白,或者,满不在乎地任泪水顺着脸颊流下。
天空由恢弘转入暗淡,也就是片刻间。叽叽回头问我,有手机维修店吗?仿佛她从没有同我谈论别的问题。我说楼下有一个。她雀跃起来,拉我走,饿死了,你想饿死我们啊,一尸两命呢。我们要留着见孩子爸爸呢。我皱眉问,最喜欢这个男人?叽叽狡黠一笑,没有最喜欢,只有更喜欢。
5
次日起床时,我发现叽叽不在身旁。我在屋里转了一圈,她的行囊都在。餐桌上摆着稀饭,辣炒雪里蕻,几个小萝卜包。窗外传来叽叽的笑声。院子里,她正跟什么人打着招呼。从叽叽的背影,我能感受到她极富感染力的笑容。她两只手在身子两侧撒开,穿着我的睡袍,活像只肥鸭。我从未想象过这类情景,长大了的叽叽像一只肥鸭,或像只肥鸭出现在我的院子里。她的声音还是那样沙沙的,造作的卷舌音,似乎在表明自己来自一个更大的城市。但她稀里哗啦响成一片的不够完美的笑声,一瞬间又卷走了这些。那个四楼的邻居跟她足足讲了一刻钟,这个胖女人因为上周频繁往下扔香蕉皮,经过我的登门警告后,每当路遇她脸上总是摆出一种愤愤之态。香蕉皮依然如腐烂的黄金一样从天而降。她的脸依然胖。香蕉这么高热量的食物,就是对她的最好惩罚。我只有这么想才能心平气和。现在,她看上去很开心。但愿她们不是在讲我的坏话。
叽叽蹲在那里,往木栅栏上涂着什么。搞什么?我皱眉问。叽叽吓得失声叫了一声,呀!我不由得笑了,你在做什么坏事,吓成这样。叽叽拍着胸口,跳起来,指着栅栏说,这颜色怎么样,和这些花花草草蛮搭配的吧。让人一看就想跨进来,是不是?
黄色的油漆,像骤然开放的春花,在阳光下发出质感很好的色泽。我抱着膀子笑笑,那可不好。叽叽问,怎么不好?我说,你以为围栅栏干什么。它们的意思是,非请勿入。叽叽转动眼珠,说,因为好看呀。就像我们女人,穿衣服是因为好看,更有派头。我为叽叽这个说法笑了出来。叽叽更来劲了,真的明芳,要不谁分得出我们谁是律师,谁是混混呀。要都一丝不挂的。我说,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俩一丝不挂,男人跨进的,准是你的院子。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这些。我感到说过这个我和叽叽感到轻松,愉快。叽叽默认了我的说法,在院子里转着圈,抒情说,将来我的孩子,你的孩子,在这个院子里玩泥巴,捉蝴蝶,打打架,哭着叫妈妈,多有意思。我们呢,就坐在这个葡萄架下说话,对了明芳,你该在这个地方放一架秋千,你懂我说的吗?我们荡秋千,喝喝酒,对他们说,好了好了,别哭了。多好玩。
叽叽意犹未尽,眼睛亮亮地看着我说,你会有孩子的,明芳。我们生两个女孩,让她们做姐妹。生一男孩一女孩呀,做亲家好不好?
叽叽把栅栏漆好,天色已暗。院子仿佛围绕着一层浪花,把夜色也拒之门外。在刺鼻的油漆味中站了一会儿,我第一次觉得,这像个家了。
做晚饭的时候,厨房的水管堵塞了。我张着两手,看脚边污水一层层涌上来,扯下围裙逃进客厅。叽叽正捧着饼干盒,窝在沙发里对着一个韩剧哧哧傻笑,看到我鬼一样的神情,起身去看。一会儿她出来了,大概嫌我碍事,把我推到沙发上坐。她跑到外面,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堆工具。我吃惊地拦住她说,不用你。我听说孕妇早期大都有呕吐的情况,叽叽当然不能干这种活。这事我明天找人干就行。
还等明天?叽叽笑了,扎好裤腿,撸起袖子进了厨房。半小时后,叽叽提着通红的两只手出来了,脸上冒着热气,说好了。我递给她毛巾和暖手袋,进去看,里面除了还有点潮湿,被打扫得看不出痕迹。我问躺在沙发里继续看电视的叽叽,什么时候学会这个的。叽叽一只脚跷得高高的,斜过眼,笑说,很难吗?我会修灯管,电扇,取暖器,热水器和煤气灶。像你打官司,我觉得难,明芳你还不是随手做到了。
叽叽说话时还是扯着嘴角,笑得妖冶,让我想起当年那个官司。叽叽打过的官司可能不只一个,可以肯定结果都差不多。我奇怪她还能笑出来,怀着不知去向的男人的孩子,修着下水道,还能笑成罗伯茨。下水道在我的意料之外,它同她的生活应该是风马牛不相及。我无法理解叽叽和灯管,电扇,取暖器,热水器,煤气灶之间的关系。我依稀看到,在所有纠纷过去之后,她被打磨得更加光滑,饱满,仿佛那些时光和事件只是从她身边滑了过去。
6
叽叽漆过的栅栏赢得了过往行人的驻足,有个丧偶的老人每天来串门,他形容栅栏是一小丛暖和的阳光。叽叽上门给他救活了一盆奄奄一息的植物,我因此有幸尝到老人亲手烤制的桃酥。叽叽在他们嘴边成了带来阳光的女孩。院子里的香蕉皮消失了,盆景再没有被小孩子连根拔起过。几盆花草经过叽叽的侍弄,虽然在冬天,还是精神抖擞,绿意盎然。
秸城没有秋千卖,我请人搬来一个躺椅,权且充当秋千。叽叽躺在太阳底下,很快晒成了棕女郎,她搽防晒霜的时候,跟我撒娇说,她想在这里过一辈子,不走了。
有的时候我们被太阳晒懒了,出去吃。这天叽叽说她请客。她身上还有一些钱。那个男人留下的钱物,曾让她以为他不会这么早离开。她至今不相信他拔腿走了,不留一句话。她说,有一天他回来找我,我会问清楚他身边发生什么事了。如果担心我介入他的家庭,我要让他放宽心。我说,你觉得你不会介入吗?叽叽望着我,甩甩头发。我说,如果他不回来呢?叽叽扎着盘子里的牛排,把盘子划出咯吱的响声。过了一会儿,她用一种略尖的嗓音轻轻说,不,他会回来。
我们静静吃东西。窗外,阳光真的很好。在它们还辉煌的时候,妖冶的晚霞已经侵占了半边天空。我们吃得很多。我没有饱腹的感觉,倒觉得里面空荡荡的。叽叽叉起大片的生菜往嘴里塞,看上去她有点撑着了。歇了一会儿,我问她,为什么专挑已婚男人。叽叽举着刀叉,笑着说,我不挑食啊,做梦都想遇到一个能结婚的人。那些没结婚的都看不上我。我说,是你看不上人家。你说这些人是青皮梨子,而且口袋干瘪。叽叽笑说,对啊。看着好看,味道涩死了。我说,你总觉得自己出众,理所应当得到一切,不管是否伤害到别人。从小你就这样。叽叽停下刀叉的动作,抬头说,是他们先破坏了自己的家庭,再找我的。我再次问,你觉得你没有介入吗?叽叽甩头,说,他们总是说自己有一个破碎或是快破碎的婚姻,他从不给我讲他的家庭。我知道他也是差不多的。我没有想去伤害谁……我说,你不清楚吗,如果你不出现,可能他们的婚姻能自己愈合。叽叽认真地看着我说,一定要愈合吗?我把盘子一推,说算了,你在给自己找借口。你伤害了她们。
叽叽愣了一会儿,说,我不管。我想不了那么多。一开始都是带着结婚的愿望跟人交往,也总是到喜欢上了才发现不可能结婚。也不可能断掉。我怎么办呢明芳。叽叽放下刀叉,揉了揉眼窝,有些疲倦的样子。她把目光投向窗外,那里黄昏正在进行。为什么我们要争执呢?在这么好的天色下,夕阳盛开,室外一片光明。玻璃发出那种惊奇的反光。餐厅静谧如旷野。叽叽合上眼睛,脑袋歪歪地倚在窗上,说,那天他接电话,好像跟那边起了争执,他唔唔地答应,过一会儿才慢慢地接一句话,然后闭上眼睛长长地透气。每当他接他老婆的电话时,脸上总是这种很累的样子。我就出了房间,在他接电话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是个小偷。偷取他的时间、他妻子幸福的小偷。这样的想法让我很难过。那次好像更严重些,我站在十一楼的窗前,好想跳进天空里。后来我拉断了保险丝。我觉得在黑暗里,心里轻松了一些。
很快他跑出来找她。两个人在黑暗中紧紧相拥了一会儿。那是叽叽记忆里最美好的几秒钟。后来他放开她,踩上凳子修保险丝,不时低下脸对着她仰着的面孔笑一下。在烛光的包围中,她觉得有一种暖和的情绪,在冲撞自己的鼻窦。她真想永远这么仰望他,也让他看她烛光中美得惊人的脸。
我要的就是那样的夜。叽叽说,他看到的永远是好看的我。
可是……
她伏在我臂弯里,把眼泪流在我皮肤上。我觉得看不到他了。我很想很想他。有时我觉得他会回来。他的鞋子还留在我家,每次我出门的时候都会想,等我回来,他说不定就回来了。你懂我说的吗?我害怕错过他。我总是跑出门,然后又慌慌张张地跑回来。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等。我准有一天能等到他,除非我死了。
次日醒来,叽叽不见了。她的背包也不见了。梳洗用具、衣服全都不见了。这些日子我做几菜一汤,现在不用这么麻烦了。不用反复洗浴缸。不用避开她抽烟。自从她说要留下孩子,我抽得少了。还给她买了戒烟的烟,乍听这个说法很好笑,但我还是买了一些,放在她那边床头的抽屉里。它们至今完好无损地待在那里。她既要生下孩子,还不能耽搁她的享受。如果说工作让我有享受感,显然叽叽把男人当做了工作。男人在我这里是个什么位置呢,我不要他陪伴,不靠他支撑,甚至不用他制造孩子。我和叽叽相比,男人恐怕更喜欢她这类女人吧。
看,我又拿叽叽跟我对比了。尽管我已经取消了我们之间的可比性,但她走后,我重新回到了这个恼人的问题上。我开始失眠,同来到秸城之前一样,夜晚充满了动荡不休的梦魇。像映在墙面的水光,我感到那些平复不过是幻觉。尽管我不愿承认,叽叽短暂的出现,搅动了我的生活。
窗外的那个男孩不见了,同时不见的还有灰色的一个女服务员。我不能肯定她就是丽丽,就像无法肯定男孩的离去是否因为叽叽那天载歌载舞的表演。男孩那个渗血的额头,蠕动的厚嘴唇,就在那幅红横幅上拂动着,上面隐约有字:花好月圆,不离不弃。这些词被叽叽成年后的嗓音唱出来,很有些荒凉意味。我一直躲在一扇玻璃后面,听不到叽叽的演唱。现在她离开了,我的感官陡然复活了,好得和我做律师之前,做少女时一样茂盛葳蕤。叽叽被药坏的嗓子,残破的音质,单调的曲风,来和这几个圆满的句子,要多惨烈有多惨烈。要多平和有多平和。歌声中男孩和女服务员牵手离开,消失在地平线上的背影,极其唯美,值得灰色的常客反复咀嚼与回味。
据反映叽叽那天一共唱了六支歌,其中《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被点唱三遍。围观的人中有好几个女服务员。圆脸的,长脸的,瓜子脸的。叽叽残缺的歌喉居然为男孩的爱情带来了转机。当然,这是一个大胆的揣测。当灰色的老板宣布说,如果叽叽重新出现,他得请她来灰色唱上一段日子。我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太荒诞了,叽叽的歌星梦早就破灭了,这么多年过去,居然就流行沙哑唱腔了。叽叽用这副嗓门,居然可能留住灰色里一天比一天少的客人,留住她一天比一天大的孩子。
过了两天,我想,可以打电话问问她有没有兴趣。但我总是忘记打电话。
7
我离开灰色,沿街走一走。湖水一天天瘦下去,从不考虑该储藏脂肪过冬了。它似乎跟叽叽一样不太懂事。叽叽这么瘦,她的身体怎么应付得了这个冬天和那么多次流产。叽叽的智力和美貌无疑是背道而驰的。我其实不应该见她,这样,少年时的仇恨就显出了无聊和可笑来。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叽叽一直为报考那所著名的艺术学院做着准备,整天吊嗓子,往我家阳台乱放天鹅。叽叽有三个弟妹,和她父母一样平庸。如今一家人都搬到这个城市了。她爸爸做了一辈子工厂守门人,据说撵在叽叽背后要她早点嫁人,是他退休后的主要工作。我记得她妈妈做的酒糟非常地道,甜得好像云朵一样。据说叽叽的好嗓子就是喝酒糟喝出来的。
叽叽的嗓子坏掉以后,我家阳台清静了不少。早上,我再听不到她那个嘹亮的嗓子在云端里漫步了。顶多是一些还没有长齐全的青蛙,以蝌蚪的形式在干涸的河床里痛苦扭动的情形。那些有着淡淡雾霭的清早,在我的睡眠边缘,时常擦过几声来自叽叽喉部的挣扎,冷不丁的,给我酣畅的睡梦带来一些不快的刺激。有点类似不知名的鸟叫,偶尔裹挟几星闪电,有时是小男孩变声期的咆哮。总之我没有听出一首像样的旋律来。叽叽带着这副嗓子上考场,就像她跟我的当事人打的那场官司一样,结局是摆在那里的。叽叽还是执意考了几年,直到把自己考成一个大龄青年。由于过于迷信自己的嗓子,叽叽的文化课荒芜一片,要捡起来冲刺别的专业,无异于赶鸭子上架。在我大学毕业前夕,叽叽顶替她爸爸进了工厂,做了一名挡车工。
据说在车床这类机器的轰响中,去欣赏叽叽的歌喉,是一种全新的体验。那些当初自告奋勇当听众的男子,最后没有一个不带着鼓胀酸痛的耳膜灰溜溜退出的。此外有个神经强健的学徒,当初是受了众人的撺掇,在一个极刺激的赌注下,驻扎在叽叽的车床附近的。即使他是唯一的听众,叽叽一样身处旷野旁若无人。叽叽亮着嗓子唱,或者说,裸露着嗓子,在车床发出的坚硬冷峭的光里,她一层层剥开自己柔嫩的声带,一遍遍冲刺它年久失修的底线。像大姑娘洗浴一样,不愿意有人看到的。不过后来,她无所谓了。车间那种地方,比作姑娘的闺房或浴室不合适,说战场更贴切,炮声隆隆,火花四溅,她得把声音盖过去。叽叽常年涂着红嘴唇,可着嗓子,肆无忌惮地喊,似乎想要扰乱,或打断车床的节奏。事实上,在这一大片连贯粗暴几无间歇的轰鸣中,叽叽的嗓音是不存在的。丑陋的、扭曲的、挣扎的、咆哮的叽叽的歌,是不存在的。
叽叽对此毫无知觉,或倒是对此满意,我不得而知。叽叽选择在这种地方裸露,而不是她家里,让我在满意之余有点困惑。
总之,在我毕业回家消磨的那个漫长暑期,我没有听到天鹅或别的生物在我家阳台闹出的动静。叽叽依然喝着她妈妈做的酒糟,同她爸爸一起,带着微醺的状态去公园散步。在我看不到的另一些画面里,她唱着歌。她无休无止地唱,笑得弯下腰,指着学徒的傻愣样子。她搭着他肩膀,跟他去喝酒。
我结婚那年,叽叽来吃酒,我当时忘记了寄请帖给她。那天,叽叽自己来了。我没有见到传说中她那个考上北方一所学府的男友。叽叽的到来让我有点尴尬,还好我脸上敷了厚厚的粉。她那天穿得桃红柳绿,比我还像新娘,在酒席上的举止还斯文,没有自告奋勇上台献唱。席间有男子向我打听她的情况,我只说不清楚。我确实不清楚,自从参加工作后,我对叽叽的情况已不那么了如指掌,或说不是那么在意了。就算是叽叽在社会上鬼混的传闻,也是一次深夜,我目睹她爸爸守在巷子口等她回家,在杂货店老板娘的零星几句话里揣摩出的。那时叽叽已经买断了单位的工龄,她和那个小学徒的关系也随之断了,或者,说和车床的关系更准确一些。叽叽是因为学徒还是北方学府的男友,或别的什么人,而最终混成了一个交际花,我不是很清楚。或许,我想离它们远一些,好掩盖我曾经那么无微不至地琢磨过它们的主人叽叽,那种现在看来生涩可笑、回想起来不大舒服的心路历程。
婚礼结束后的一天晚上,叽叽的爸爸来访,向我打听婚礼上的那个男子。据说叽叽爸爸除每晚在巷口等她回家外,不定期地会到各种声色场所寻找叽叽。我盛大的婚礼一定给了老人相当的刺激和推动。那天我早早睡下了,我让小阿姨请他进屋。叽叽爸爸坚持等我出来,不肯进去。我出来时,看到他一只手撑在门框上,那样子回想起来似乎有点羞赧,是乞讨的姿势。已显老态的叽叽爸爸就这样问起那个在我婚礼上打听叽叽的男子。据我所知,男子在外多年,小有积蓄,这次回家探亲确有结婚的考虑。他勤俭保守,加上见多识广,目光是居高临下的,是散视的,阳光雨露般地给予,叽叽不过是他沿途无意瞥见的一棵花木。在家乡他的亲友熟人不少,我不怀疑他很快能在一些唇舌间找到有关叽叽的一切。在这些不见得是恶意的话语的投影中,叽叽的颜色、姿容自然没法保持他最初看到的样子。所以,我含糊地回答了叽叽的爸爸。
我记得我在门口说,叔叔,来我家喝杯茶吧。我说话时神情里有一点天真,天真的做作,在结婚初期在我身上体现得很突出。我记得,当时有风穿进我的话,穿过我的喉咙,我忍住了一串咳嗽。当叽叽爸爸时值壮年还算清朗的目光扫过我脸时,那种一目了然的略显疲惫的样子,让我有了一种惭愧。现在我还能忆起那惭愧的热度,在一个历尽世事、卑微坦荡的老人面前的脸的热度,一烧烧到二十年后的今天。
是我把父亲挡在门外,把叽叽挡在门外,挡在日常轨道之外。这念头如此清晰,日益清晰,让我在相当长一段日子备受折磨。或许,这就是我时不时想到叽叽的原因。
8
公公来电话说,傻瓜死了。他问我土葬还是火葬。公公语气淡漠,他用的词语很专业。他所有激烈的情绪都被他儿子带走了。那个下午我正在灰色听一首恩雅的老歌,听得昏昏欲睡。我猛然醒了。当晚我坐上了回去的列车。
傻瓜死于一场莫名其妙的病。从少吃少喝到不吃不喝。公公坚持说它得了魔怔。他带它走访了许多医生,没有一个能说出病因。傻瓜最后是饿死的。
我找出锹铲,在后院挖了个不大的坑,傻瓜和它的盒子放进去刚合适。傻瓜周身看不到伤口,皮毛很完整,但是皱得不行。钟夫走的时候也皱得不行,我当初选择火葬,公公对我是有怨恨的。他说他儿子再回不来了,因为钟夫的腿被我烧了,没法同钟夫弥合在一起了。公公坚信泥土能让一个人的身体弥合在一起,能让一个人的灵魂,同另一个人的灵魂弥合在一起。地底下的钟夫,同上面的公公沟通的意愿,被我一把火烧成灰。公公老泪纵横的样子还在眼前。
今天,他没流泪。公公站在我身后不远的门边,看我在院里忙碌。他不出手帮我,如同他当初把儿子交给我一样,在他,是完完全全地交给。钟夫的东西他只留下手机。钟夫的手机响过一阵,公公接听那些电话,一遍遍告诉对方,钟夫走前走后的一些零碎事,奇怪的事,解释不通的事。每次语气都是一样,孩子般的故作镇定,不住地干咳。手机渐渐沉寂下来,他只好自己拨打它,听那些长长短短的嘟嘟声。有一次他听见钟夫在那边喂了一声。他一再告诉我,钟夫接听他电话了。钟夫知道傻瓜要去陪他了,高兴了。钟夫不怪他了。我没有像以前一样反驳他。他预计遭到质疑而戒备、凌厉的目光,渐渐委顿,一层一层暗下去。我想,他老了。我也老了。
在填土之前,我到钟夫房间找出他的一张照片,插进盒子里。洗手的时候,我的眼睛盯着发出叽里呱啦欢声的水柱,那水柱在冬日的映射下如一根晶莹的玉石,耳边慢慢又响起钟夫的脚步声。他的脚步踩在软绵绵的音乐上,傻瓜摇着软绵绵的尾巴跟上来。一大一小两个影子,对亮白的阳光熟视无睹,他们的世界里充满影子。深深浅浅的影子,像某种黑白口红,根据感觉的厚薄,决定颜色的浓淡。对傻瓜来说,钟夫的离开应该是最黑的那一支。钟夫最白的欢乐,最黑的痛苦,我一无所知。我属于那些可有可无、灰扑扑的中间层次。我所有的热情都给了那些事物,所有的感官、想象、情感,连同我自己通通被它们吞噬了。即使我面对钟夫流下的庞大泪水,也不过是恐慌与困惑的产物。也许只有傻瓜,能给钟夫带去泥土,带去有关灵魂和身体的神秘信息和对话。
这几天我没有出门。公公开了几服中药喝。每天早上起来我都闻到一股醇厚的药味。我到钟夫以前的房间,翻出一些磁带,放进机子里。房间里又多了一种飘荡的东西。在它们相互的撕扯中,妥协和融合中,我的心像窗子外的天,一点点深下去。一天的时间正如我所愿飞快地离我而去。每天,以前的每天这个时候,钟夫和傻瓜就是这样制造他们的口红吧。天空的颜色,先是蓝得妖艳,红得堂皇,再转成灰白的一瞬间,跌入黑暗。只是,有时间的人,能把那一瞬间分成无数块状,由浅到深,一格子一格子去填,直到浓黑。如果没有那场车祸,钟夫还是有时间的人。我还是没时间的人。可能还要经过漫长的一段,我才看得到那份尽头的黑。此情此景,事情的面目这样模糊不清,要物是人非之后,才给你领悟的机缘。
电话响了。里面是一个不熟悉的女声,明芳明芳地叫我。我听了一会儿,才听出叽叽的声音。她不连贯的话里有一个词语用了几遍,尾音的颤抖把我带回现实。我说叽叽,你在说什么,我为什么要赶过去?叽叽说,明芳你一定要来,我听说你回来了,我在门口等你,我除了你没有别人。叽叽断断续续说着话,时远时近,我听到周围嘈杂的鼓声乐器声,她的声音很合节拍,但没什么逻辑。
我想叽叽遇到的事情不会比那些官司更麻烦。至于我,一个工作热情丧失殆尽的律师,一个体温稀薄怀抱里只剩时间的女人,在这个夜晚走一趟,不会改变任何事情。我不喜欢陷入到别人的生活里。我和叽叽应该是彼此的过客,这种关系才是安全的,持久的。
叽叽怎么总能找到我呢。我完全忘记了当初是自己一糊涂,把电话拨到她那里的。叽叽最后那句话还是打动了我。除了我她没有别人。她是指什么呢。另外,叽叽为什么提到她爸爸。印象中,叽叽爸爸是一个平庸但活得很认真,吃着老伴做的酒糟能醉上一辈子的人。虽然,他一年比一年衰老的身影,冷不丁会出现在叽叽曾经待过的酒吧之类的地方(他永远慢一拍),但他对这些传言始终抱以坚定不移的怀疑。他的迟缓和每次的一无所获,或许给叽叽甚至他自己带来过巨大的安慰。父女间的进退腾挪,疑似攻守同盟,这些有关寻找和逃离的主题而颇富戏剧性的场景,让我不能不想到当年我在我家门口那个天真而世故的拒绝。
此时,我对叽叽爸爸抱有的歉意,被叽叽毫无逻辑的话语挑了出来,从尘埃深积的死角里翻出,一个我拒绝过的无辜的老人。在父亲眼里,无论小歌星叽叽,挡车工叽叽,还是混世魔王叽叽,都是他的孩子。
9
天鹅在我家阳台上扑腾的岁月里,我不可能想到有一天叽叽会降落到这种地方。
在朝酒晚舞的后门,我差点错过叽叽。我急匆匆地经过一个穿露背装的女郎,往里走。这时我被门口拐角处一个披黑色风衣的女人拉住了胳膊,回头一看是叽叽。她的头颅我已经认不出,被许多叫不出颜色的鳞片包裹着,闪闪发亮。头颅以下融入了湿冷的夜色里。裹着一件肥大的长风衣,露一截光光的脖子和小腿。袖口冒出很浓的烟味,瘦长的十指神经质般地拽紧了风衣,叽叽整个人都蜷缩在里面,鼻尖是汗,又很冷的样子。她哆嗦着嘴唇说,明芳你总算来了,快,我爸爸已经在大厅了。她的嘴唇发出蛇皮一样的幽光,说的话显得诡秘森冷,如巫咒。她的散发磷光的指甲掐入我的肉里。
十点十分,我该上场了。叽叽在后面追着喊。我低头看手表,十点。就是说,她只给我十分钟。我小跑着进入大厅,在幽暗的光线中左顾右盼。一个男人在我经过的时候伸出一截轻佻的腿,扫到了我的裙摆。我沉稳地站定,扫视了一圈周围。我继续前行,后面传来刺耳的玻璃杯的撞击声和笑声,几声零落的鼓声,口哨声。这不是欢迎主角的仪式,只是正餐前的开胃菜。我得在灯光大作之前,办好事情。大厅那么暗,如果不是一束灯光打过来,也就是类似一杯餐前酒的灯光,正好旋转到恰当的位置,潋滟水光如神灵乍现,我也许就有负叽叽所托了。就在光束一晃而过的瞬间,我看到在几个举着小巧酒瓶喝酒的女孩子附近,一个老人正茫然地站立。旁边有几个空座,他不安地打量四周,看看台上唱歌的男人,看看仰面喝酒和大笑的女孩子。身后不时呼啸过几个年轻人,把他带得一趔趄。在五光十色的人堆里,叽叽爸爸显得苍老。
从家乡到这个城市,老人企图在这些陌生场合里找回叽叽,打捞叽叽。他在灯光袭击下的一撮颤动闪亮的白发,茫然无助的脸,无端让我想起了渔夫和海的画面。二十年前,在我门口的他仅仅是卑微,不老。二十年后的他衰弱而坚定,从我的门口走开后,他一直守在另一个门口,等女儿走出来。
我迅速扒开人群,走近他。顾叔叔。大概被飞旋的灯光打蒙了,他一时没有任何反应。就在他转动浑浊的眼球打量我的时候,人群一阵骚动。台上有人在高喊,马上进入我们妖妖小姐的最热辣火爆环节,进入妖妖小姐的身体最深处——台下爆发出尖锐的欢呼。灯光也开始爆发,交替穿插,一浪压一浪。然后我听见他们撕裂般的呐喊,妖、妖、妖、妖,要、要、要、要、要……我扑上前拥抱老人,顺势一拨拉,两人换了个方向。他的眼球因为背对光源显得疑虑重重,我退后一步,大声喊,我明芳啊,叔叔不记得我了?
在老人的背后,一群女郎蛇一般蠕动,叽叽从她们后面极其缓慢地游出来。光溜溜的叽叽,身上点缀着一些布的符号和光的碎片,全身似乎没有了骨头,随着她一步步逼近,人们看到了她身上缓缓转动着各个弧度、不同层面的光芒。令我窒息的是,她的胸部在肉色的光线下,似乎一丝不挂。我留意了她的腹部,在劲爆的乐声中,它抖动得如同一条灵活的绳子,随时可能扭成麻花,或打成一个蝴蝶结。叽叽怎么能把那里抖得那么厉害,她忘记了孩子的存在吗?她怎么能给她的孩子制造这样恐怖的地震。叽叽脸上闪烁着色泽不定的油光,青绿红蓝紫,轮番切割她没有表情的脸。一颗硕大的黑色眼泪,点在她的小脸盘上,显得诡异而可怖。
老人认出了我,在认出我的一刹那,他的身子突然一软。我扶住他时,感到他的背在簌簌抖动。他脸上涌现出的软弱或者说茫然,换成了模糊的感激。仿佛他在这里一直寻找的就是我。我的出现,让老人有了颤抖的空间。这抖动让我感到多年来在他心里积攒的那份不能承受的重量。
我们走出大厅时,灯光转成了黑色,四周一片死寂。老人回头看,一只手牢牢拽着我的胳膊,在一个无限大的沦陷中他只能抓住我。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淡绿色的磷光在漆黑里再现了叽叽的身体,她脸上的那颗巨大的泪滴,此时正发出银子一样疹人的亮光。这绿光和泪滴,就是他的女儿,就在他眼前。老人浑浊而清晰的视线里,呈现出一种淡淡的迷惑和落寞。我随他走出大厅,身后是潮水般的人群和灯火。
我把叽叽爸爸领到茶座,叫了两杯红茶。喝了茶,身上的冷被驱散了些。老人比我离开家乡的时候老得多,仿佛一眨眼,皱纹全部涌现了。我问及他的健康,他的其他儿女,以及叽叽妈妈的酒糟,他一律说,很好。随后他提到到舞厅是等个熟人,可能是他找错了地方。我说,哦。我把茶喝得很勤。老人问我,有酒吗?我说这里只有茶。我让服务员到下面超市买了几小瓶二锅头来,老人就着点心把酒喝了,问起我的近况。我笑着说,一个人怎么都好。自由,省心。老人眼睛里泛起了红血丝,愣愣地看着我说,你还年轻,孩子,找个像样的人,过一世。你爸妈要在世,你就不会这么晚还待在这种地方。很久没人叫我孩子了。我也喝酒了。几个酒瓶很快见了底。
老人用目光抚摩我,如同用他粗糙的手掌抚过我的头顶。这是我排斥的一种接触。但今晚,我没有什么反应。我低下头,觉得自己缩小成一条鱼,被打捞上来晾在岸上。我很想诉说往事,就着酒意,提到当年门口的那一幕,甚至,叽叽的孩子。老人说,孩子。他还说,你没有个孩子。他叹了一口气,眼光飘落下来。
我什么也没有说。
几点冷雨滴进颈窝里,我缩缩脖子,竖起了衣领。阴霾的街头,路面是黑色的,路灯在上面覆盖上一层银色。夜晚有一种金属的质地和光感,无端令我想到若干年前的车床,车床下的叽叽。被冷雨滴着,那些事显得更远了。雨要下不下,欲说还休,同事情的面目一样模棱两可。在这个路口,我刚刚把叽叽爸爸送进一辆的士。同时,我把叽叽落在秸城的身份证交给了他。我让他带给叽叽,从某点来说,我不具备把它亲手交给叽叽的勇气。身份证上有两个陌生的符号,一个是叽叽的头像,大概是高中时期照的,扎着马尾巴,面目清甜,眉毛淡淡。而她的名字,我只有更陌生。除去姓之外,那是完全糊涂的两个字。我当然不会将叽叽同这名字联系起来。老人告诉我,他给她改名了,在她落榜之后,进车间之前:锦绣。顾锦绣这三字如此陌生,又如此眼熟。就在叽叽离开秸城的前几天,当我从床褥的缝隙里发现它,触及这名字的一瞬间,眼前一片片闪电。这闪电将我留在黑暗中。捏着证件的手指迅速冷却,那冷气延伸上去,将那胳膊冻成一截冰棍。叽叽居然有这样石破天惊的名字。如果不是亲眼得见,我永远不会将她同那三个字联系在一块。
车停在我身边的时候,悄无声息,叽叽的头从窗玻璃里弹出来时,我还没有从某种情绪里回过神。我吓了一跳。叽叽笑了,被我爸吓着了?嘿,这么老了,他还能神出鬼没。
快上来。她整个身子挂在车窗上,嘴里喷出的酒气,浓郁而腐烂。我正犹豫,叽叽突然撞开了车门,冲里面说,没骗你吧,我今晚和美女有约。车的暗处探出一个男人,略显失望地笑一笑,说,能送两位美女,是某某的荣幸。男人徐步下车,为我开前座的车门。车子行驶过程中,我几次想下车,车后座发出的动静实在让人难受。后视镜中,叽叽的头一下不见了,她被放倒了。一会儿她又弹跳起来,垂下眼整理衣襟。叽叽笑得放浪,间杂啪啪的清脆的响声,不知道是发自叽叽的屁股,还是男人的脸。
下车的时候,男人没来给我开门。我在车外站了好一会儿,叽叽才砰的一声撞开车门,头发凌乱地滚了出来。去死吧。叽叽说。一张被欲望泡大了一圈的脸悬挂在车窗上,眼睛跟死了的金鱼一样。在我的工作场合内外,经常有一些家伙自愿或不得已袒露出这种脸相,它基本上已经幻化成所有男人的脸相。叽叽拿鞋跟踹着车门说,滚。她趔趄着拉我往她的住处走。等拐过一个角,车子看不见了,我抽出我的手,说我该回去了。
叽叽没站稳,扶住了墙。她在墙角靠了好大一会儿。她已经换下演出服,或者说,已经穿上了衣衫。泪滴不见了。她不出汗,也不发抖,体温很正常了。非要找出痕迹的话,无非是她额角的一点两点鳞片,她平坦而平静的腹部,仿佛还沾着几个小时前那些劲爆乐曲的回声,在微微起伏着。她一只手正放在腹部,仿佛想平息她一手制造的那些疯狂。我闭上眼睛,依然能看到她把那里扭得跟一根绳子一样。
我听到她在笑,耳边乐声阵阵的景象才隐去了。叽叽一直倚在墙角,笑了一会儿说,你不陪我了?我以为你打算陪我一晚呢。她的姿势有点奇怪。因为背对路灯,我看不到她的脸。我说,你用得着我陪?叽叽说,我忘了。有一个排的人排队等着陪我呢。今晚你帮了大忙,我不会忘,也不打算报答。我跟你不是一类人,你知道。今天不是明芳你,我爸就看见我了……从今往后,我不找你。这就是我的报答。
她摇晃着往楼上走。
10
天边滚过一个闷雷,楼上哪个窗子漏下的灯光里,有粉笔粗的雨条扯下来。我拽着叽叽瘦长的胳膊,上了楼。门一开,一阵大风猛扑过来。窗帘鼓胀胀地扬起扑打着我们,窗棂在奏一支空灵的狂想曲。墙上笨重的钟正发出警告般的震动。我把叽叽放在床上。我拔去她的鞋子,正环顾这个小屋,轰隆一声炸雷,正奇怪冬天里怎么会有这种雷,雨已经不由分说地砸下来。
窗帘歇了,转为低语。出门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双男式黑皮鞋。约四十二码,鞋面锃亮,有点瘪,似乎含了一点委屈,欲说还休的样子。它们口型含蓄,像一个幽深的洞,在道道闪电的探询下发出不可琢磨的气息。这是那个男人的遗留之物了。鞋想说什么呢?我蹲下来,盯着它们。人拔腿走了,鞋留下来,这里面有什么暗喻吗?
钟夫也有双皮鞋失踪了。在他消失之后,我整理他的东西时,怎么也找不到它们。也许还有别的东西失踪了。我对钟夫的鞋子衣帽没有数目,注意到那双鞋子,是因为我不记得自己给他买过那样一双鞋。我也不知道钟夫喜欢有鞋带的鞋。我记得我问过他,为什么喜欢有鞋带的鞋?那是个飘着白雾的清早。那时我已经不天真,也不做作。我的发型和嗓音都很清爽,是那种胸有成竹面对一切的有准备的清爽。那天,我为什么对一双鞋子发生兴趣?莫非,那天我已经有了钟夫要离去的预感。
离开这城市的那天,天空下着牛毛细雨。我在门口站了十秒钟。在门锁的咔嗒声中,那双有鞋带的皮鞋也锁一样卡在了我的记忆里。在那十秒钟里我想通了,钟夫他有时间系鞋带。而我无暇去琢磨一把锈迹斑斑的锁,只因为我面前洞开的大门太多太辉煌。
我疯了一样地寻找它们的情景,就在眼前。我究竟在找什么?找到它们,和找不到,对于我有意义吗?我还能追上钟夫的脚步?我还能找到通向钟夫的路吗?那一把通往钟夫的钥匙,我亲手丢弃了它。
我有可能拾回来吗?
雨下得正痛快。我一走进去,全身就湿透了。衣服贴着皮肉,一层层地扯得我胸口生疼。沿路看不到一辆的士。巷道一片漆黑。我干脆闭着眼睛走,因为睁着没有用。睁着眼反而更惊慌。找鞋时,触摸钟夫时,抱有希望的那种惊慌。深一脚,浅一脚,雨水大片大片浇在我脸上,似乎是浇在玻璃上,我感觉不到冷。又似乎是一个人在玻璃窗后看着我,她触摸不到我,仅仅是看见了我。她冷眼旁观,冰一样的眼睛发出讥诮的微笑。身后是橙黄的灯光,她双手抱着膀子,倚着华丽的窗,欣赏着雨中人的无助。有一刻我愤怒了,无缘无故,我冲她飞奔而来。雨更大了。无数只巨大的皮鞋朝我飞舞过来,每一只都标着四十二的码子,像瞪大的眼球。大大的四十二标在钟夫的眼球上,棕色,咖啡色,黑色,急速旋转着,翻涌着,从四面八方扑来。它们和我的身体摩擦发出桀桀的怪叫声。玻璃如风铃一般阴冷地在我身体深部响起来。我听见自己碎裂的声音。一支听不懂歌词的旋律在头顶回旋。如一只巨大的蝙蝠的翅膀。钟声浩荡。钟夫的遗嘱被翅膀载着,上下飞旋,越来越大,闪着磷光的那个名字依稀可辨。夜幕中那名字闪电般苍翠寒冷,光华夺目。灯灭了,天地陡然黑下来。我一头撞碎了玻璃,和额角挂着血串的她合二为一。
我大叫着醒来。隔壁房间传来公公的咳嗽声。门被推开,公公出现在门口,手里的杯子口冒着热气。吃药吧。你烧了两天。他低下身子,把水和药丸放在我手里。你像个鬼一样敲门,把我吓坏了。我以为你要跟傻瓜一样,在我前面走掉。
到时候,我拿你怎么办呢。是火葬,还是土葬呢?公公喃喃着离开了房间。
我望着钟夫从前的房间,望着房间的墙壁,那陌生的灰白,暗淡的灯火。在我重新躺下之前,给叽叽发了一条信息。
在我们的院里等你,等你和你的孩子来这里报到,注册,永久居住。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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