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与消费

2011-12-29 00:00:00珞珈
出版科学 2011年6期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认真总结了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在谈到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时提出要“扩大文化消费”,“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思想和要求。
  联系出版与消费来说,出版是一种生产,生产的目的不是生产本身而是消费,消费既是生产的目的,又是促进生产的推动力。出版是内容产业,内容生产是出版的根本任务,然而只有使生产的优质内容为千千万万读者接受和消费,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才是出版的最终目的。出版的力量在于它在人民群众中的强大传播力和深远影响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衡量一种商品和产业的优势、地位,不仅看它的生产规模、产品品种、数量和产值,同时要看它的市场占有率、销售量和为消费者接受的程度以及在消费者中的影响。三十多年来,出版取得了划时代的进展。截至2010年,新闻出版业总产值达到1.22亿元,传统出版产业不断加强,新兴产业迅速兴起,出版规模逐步壮大,出版产业得到发展。这是就生产而言,就消费而言情况就不怎么理想。例如图书品种1990年全国为80224种,总印数为56.3亿册(扣除教材、教辅,下同);2010年增加到32.8万种,总印数为7l.4亿册。品种增长4倍,总印数只增加151亿册。这说明,经过20年,品种成倍增长,图书消费量却滞后不前,图书生产和消费之间存在很大的不平衡。虽然其他出版物的情况要好些,但图书生产和消费毕竟是出版物的重要方面。生产和消费是市场的两翼,只有两翼共振,出版产业才能持续发展。
  出版是一种传播媒介,出版流程包括作品创作、编辑加工、复制和营销,产业链的终端是营销。出版物生产后进人营销环节就是进入了市场。计划经济时期,出版物销不销得出去,出版者不大关心。向市场经济转变后,出版者十分关心营销,但也是到此为止,出版物进入批发渠道和零售渠道便是“马到功成”了。其实渠道并不等于营销,营销并不等于消费,营销的数量并不等于消费的数量。且不说存放在仓库里的出版物不能算读者消费,即使营销到读者手中的出版物,也不一定就阅读消费了。出版物的消费包括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两方面。读者购买了,阅读了,产生了效益,才zH3PRtsEgqJIyKh6chI4rA==是真正的消费。近几年来,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大力倡导全民阅读,社会兴起阅读之风,读者越来越重视阅读消费。在这种情况下,出版产业链有必要拓展到出版消费,出版消费应成为出版流程的一部分。《人民日报》最近有一篇讨论文化再生产的文章,把文化生产分为四个环节:创作、生产、传播、消费。作者认为,文化消费不仅能够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而且能够激发创作者的创作灵感,从而使文化再生产周而复始,延绵不断(见《人民日报》2011年8月25日7版)。这是很有见地的。我们应该重视出版消费对于出版生产和再生产的能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和扩大出版消费,不仅事关出版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事关我国由出版大国向出版强国转变,而且关系到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国家的繁荣昌盛。
  出版与消费的关系,实质是出版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正如《决定》指出的,“一切进步的文化创作生产都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满足群众需求,服务人民大众,是出版工作的永恒使命。出版工作为人民服务,主要是为读者服务。为读者服务不是仅仅把他们视为经济上的消费者,同时要努力使他们成为精神上的消费者,要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向读者提供优秀的精神食粮,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修养,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不仅出版物内容要优秀,还要使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精品为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和掌握,就能产生强大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李长春同志在讲到文化产品要面向群众时指出,要“把群众喜欢不喜欢、满意不满意、接受不接受、认可不认可作为评价作品的最终标准”(《求是》2010年第12期)。这同样是评价出版工作和出版物的最终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