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中的“学生自治”制度探索

2011-12-29 00:00:00齐玉峰
考试周刊 2011年36期


  摘 要: 新课改提倡学生的参与性与发展的全面性。学生自治工作,如能规范开展,就可以极大地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河北省深州市中学《以人为本,变管理学生为服务学生创建特色学校》课题组,从“人本”理念出发,把学生的发展放在首位,在研究多所学校“学生自治”制度的基础上,就学生自治制度提出了完善的制度、广泛的学生参与和科学的指导监督等主张。
  关键词: 学生管理 学生自治 学生发展
  
  学生自治制度,国内当属陶行知先生最早倡导,具有非凡的现实意义和未来意义。就目前来讲,它一方面符合新课改要求,为学生全面发展搭建了一个锻炼平台,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学校管理人员紧缺的问题。从长远来看,学生校内自治使学生有机会明确地接触并亲身体验社会的规则性,为他们顺利步入社会奠定基础。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必须以成功的自治为前提。否则,负面影响则可能伴随孩子终身。中学学生自治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学生自治宜法治而非人治
  学生群体中因家庭背景、体质、性别、性格、交往范围等因素的不同而自然区分出强势和弱势的个体差异。在个体融入群体的过程中,其内心充满着好奇、试探、快乐和恐惧。出于对外部世界和他人内心世界的向往,他们逐步接近其他个体,并通过游戏和学习活动等形式,以及更多的个体接触、交流,互相了解,在共同兴趣中产生友谊,在相对固定的群体中被接受和认可,从而获得安全的归属感和快乐。但他们也时时警惕着外界潜在的威胁。他们因为威胁的存在而恐惧,因为恐惧而渴望安全。对于安全的渴望使他们不自觉地靠近或加入某个成员间关系更加密切的群体。于是团伙或帮派现象产生,而团伙给团伙之外的更多的个体带来恐惧。倘若学生自治中不具备完善的规则制度,单单为了省事,为了学生“听话”而专门选用学生中的“厉害”角色参与管理,则极易催化此类现象的产生,甚至衍生出黑恶势力,横行校园,贻害无穷。所以学生自治必须制定严格的制度,使一切行为有法可依,而且要具备严格的监督机制。
  二、广泛的学生参与
  学生参与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谁参与,二是参与什么。
  谁参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部分学生参与还是全体学生参与,是“终身制”还是轮换制。实践表明,在实施效果层面上,全体参与优于部分参与,轮换制优于终身制。当前大部分学校采取的是选取有些学生到学生会或学生自治会中帮助学校参与学生管理。这样操作简单,但其弊有二。一是这种做法剥夺了其他学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