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4月份,全国用电增长速度达到12.4%,华东、华中、华北15个省市出现了2004年以来大范围缺电局面。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文要求各地做好有序用电工作,重点上调了15个省市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在此背景下,浙江、江苏经济大省先后来我区商谈能源合作事宜,他们和我区能源合作的思路,与已和我区签署能源合作协议的8个省市基本相同,都是按照我区煤炭转化的政策,通过本省的直属能源投资公司在我区建设火电、煤制气等能源转化项目,占有我区的煤炭资源,增强本省未来能源保障程度。这些省都把能源保障摆上了战略地位,也对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调整产生影响。可见,能源的基础作用更加突出,正如2008年江泽民同志在《对中国能源问题的思考》一文中明确指出的“能源安全事关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这为我区能源基地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有利于我区最大限度地发挥能源资源优势,构建产业优势,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对促进我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区富民具有战略性意义。
我区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作用日益突出,承担国家能源供应的任务也越来越重要。国家能源“十二五”规划初步安排我区煤炭、电力新增外送量占全国省际新增外送量的40%和30%,我区能源外送通道的铁路、公路、电网、管道将作为国家能源供应的战略重点逐步实施。我们要按照建设现代能源体系的要求,深入研究我区能源发展战略,制定内蒙古煤电基地规划,争取纳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要按照规划的内容、要求和标准,做好能源开发的前期准备、项目储备,落实配套的水、环境等支撑条件,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管理法规、规范,科学有序推进能源项目建设,力争建设一流现代能源基地。
利用好能源优势,构建产业链,提高能源就地转化率。能源输出与能源就地转化变成产品输出,对于强区富民的作用差别很大。能源消费总量、消费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准,能源就地变为产业用能是产业联动发展效益倍增的过程,如煤——电——工业硅——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链中,终端产品与煤的产值比是50多倍,产业链越长,产业链集聚效应和技术创新越强,附加值越高,就业机会越多,推动服务业和城镇化发展进程越快,强区富民作用越大。为此,我区应该依托能源充足、价格洼地的优势,按照能源、资本、技术密集,高转化率、高附加值、长产业链、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在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上下功夫。去年自治区制定的沿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产业发展规划,对蒙西地区一二三产业、城镇体系、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的空间布局作出了战略规划,在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中提出了重点打造22个重点工业园区、18个循环经济产业链。实践证明,通过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是实现我区产业延伸、升级,进而实现多元的最有效途径,也是转变我区工业发展方式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区已形成了新型煤化工、盐碱化工、多晶硅、电解铝、建筑陶瓷、煤矸石综合利用等规模化产业链,资源综合利用程度、节能减排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我们应认真总结我区构建“煤——电——用”长产业链的成功经验,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实施双百亿工程,细化东西部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产业规划,努力改变初级加工项目多、产业链短、循环利用不充分的发展方式,按照规划建链、延链、扩链、补链,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竞争新优势。
利用好资源优势,创新承接产业转移模式,推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发达地区大范围、高比例缺电为我区依托能源和资源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创造了机遇。发达地区电力供应是一个长期的难题,尤其是珠三角、长三角等污染指数很高的地区,环境制约越来越明显,国家已严格控制在这些地区新上火电项目,加之运力和煤价上涨的压力,发展火电空间受限。而核电建设受日本核事故影响,原来规划的项目放慢进度,需重新谋划决策。广泛热议的特高压送电即使近两年国家做出决断,但其建设周期仍需2-3年。发达地区缺电程度越重,产业转移速度和规模就越大,市场优化产业布局的作用就越强,我区能源充足、价格低对产业入住的洼地效益就更加凸显。目前,能源用量大、资源型加工产业向我区转移已呈现规模化、链条化、集聚化的趋势,我们要按照我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的总体规划,优选承接产业,发挥后发优势。要针对省际能源合作对方的需求,发挥资源配置的杠杆作用,扩大合作内容和模式,不仅要资源换项目,而且要用资源换其产业组合式、链条式转移,创办专业工业园区,利用好资源配置手段优化全区产业布局,整体上实现产业与城市协调,各地区分工协作,各展所长。要不断总结资源配置的经验,细化配置目录,完善资源配置与项目转化相互制约和投资完成验证等办法,探索适应国家煤炭等矿产资源政策变化的运作模式和手段,以及惠及当地居民的利益分享机制,既强区又富民。
要深化对能源资源价值规律的认识。化石能源资源的稀缺性、有限性,使得其基础能源地位本世纪难以改变,资源潜在价值是在不断升值的,资源为王的时代不无道理。有些自然资源随着技术进步发生了质的变化,可由废变宝、由害变利。“钱是刮风来的”这句谚语,风电发展使它变成了现实。这些资源潜在的价值往往首先被企业认识,利用政策的空白区,以极低的价格,甚至是无偿圈占了大量资源,抢占了先机,占有资源支配的主动权、开发权、受益权。政府作为资源所有者和配置者往往丧失了主动性和调控力,损失了许多应有的权益和公共利益,引发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冲突,影响了科学和谐发展。因此,要总结实践经验,提高对资源属性、价值、相关权益、开发规律性的认识,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资源所有者和开发权的关系,科学界定所有权和探采矿权的界限和相应的权益,理清探采矿权代替所有权的问题,处理好政府作为资源所有权代表与开发者的利益关系,处理好行政配置与市场配置的关系,行政配置要探索资源所有者权益的合理实现形式,市场配置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原则,用竞争机制显现资源的潜在价值。二是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探索开发中生态环境长效补偿机制、建设机制、保护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处理好政府、企业、职工、当地农牧民在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关系,积极探索资源资本化的有效方式和政府、企业、矿区农牧民对资源红利的分享机制,企业收益与当地农牧民收入要同步提高,群众分享开发成果,共同富裕、和谐共赢。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开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