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郑爽因患绝症死亡,仅仅给妻子邱萍留下20万元遗产。事后邱萍发现,原来丈夫早在去世前就把600万元的巨额财产转给一个名叫杨燕的情人。邱萍决定要去找那个女人问个清楚,当她找到杨燕之后,却发现事情与自己想象的并不一样……
案情:郑爽和邱萍1998年结婚,两人感情平淡,且一直两地分居,尚无子女。郑爽多年在外做生意,邱萍对郑爽的生意从不过问。2009年6月郑爽因患胃癌死亡,留给邱萍20万元遗产。丈夫去世,邱萍在伤心之余,对这20万元却很是怀疑,因为郑爽生前生意做得很大,所有资产绝不仅仅只有20万元。
为了搞清楚郑爽生前的财产情况,邱萍找到了郑爽的律师。据律师说,郑爽的生意一直做得很好,这两年一直不停地在扩张,可奇怪的是在郑爽去世前的半年,他突然停止了扩张,而且把所有的生意都回笼,转让店铺、回笼资金。在他去世前的三个月,顺利地结束了手上的所有生意。丈夫为什么放着好好的生意不做而回笼资金呢?那些回笼的钱都去了哪里?不可能就只有20万元吧?虽有种种疑惑,但邱萍却无从查起,直到几个月后,邱萍的一次取款行动才在无意间揭开了丈夫巨额财产去向的神秘面纱。
一天,邱萍拿存折去银行取款,让银行打出一张对账单来,当她看到对账单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对账单显示,之前有很多笔的对外汇款,都汇往同一账户,总额高达600万元。经过调查,这个账户的所有者是一个无业的30出头的女人,这个女人与郑爽没有丝毫经济上和生意上的关系。这个女人叫杨燕,是郑爽生前的情人。邱萍找到杨燕,说明自己是郑爽的妻子,杨燕听到后跳了起来,说她才是郑爽的妻子,而她从来就不知道有邱萍这个人,同时杨燕还拿出她与郑爽的结婚证。
原来杨燕曾是郑爽的店员,人很机灵,也长得清秀可人,销售业绩一直很高,所以郑爽就经常把杨燕带在身边开拓客户和业务,一来二往,郑爽与杨燕就恋爱了,2006年她们领了证结婚。几年后,突然有一天郑爽对杨燕说自己得了胃癌,已到晚期。他会把杨燕的生活安排好。于是郑爽开始把自己的生意全部处理掉,回笼资金,又帮杨燕开了一个新账户,把全部现金都打到这个账户上。
邱萍找到公安部门,举报杨燕犯有重婚罪。公安部门对此案做了调查和取证,证明杨燕婚前并不知郑爽已婚,因此杨燕不构成重婚罪。邱萍干脆又一纸诉状将杨燕告上法庭,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600万元巨款。在法庭上邱萍认为,郑爽与杨燕的婚姻属无效婚姻,因为法院之前判定郑爽犯有重婚罪,杨燕不是郑爽的合法妻子,不能继承遗产。对于这个问题,法官当庭给出解释,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重婚属婚姻无效情节。就在邱萍志在必得之时,杨燕当庭又提出了一个抗辩理由:她与郑爽有一个儿子,这600万元是郑爽留给儿子的抚养费。第二次开庭时,邱萍又提出一个新观点,她认为这600万元不属于遗产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郑爽一人无权处理,所以,杨燕必须把钱归还。
对于此案,法院最终做出判决:600万元属于郑爽与邱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为郑爽、邱萍各得300万元,郑爽的300万元生前赠予杨燕的行为属合法有效,因此归杨燕所有。
理由:600万元现金均属于郑爽经营所得,没有证据表明它为郑爽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生产、经营的收益属夫妻共同所有之列,因此,600万元现金属于郑爽、邱萍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对于郑爽应得的300万元,在他生前出于他本身真实意愿赠予杨燕,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其行为属合法有效,因此,郑爽的300万元归杨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