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东省采取了几方面的措施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利:一是提高农民征地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也就是被征地乡镇征地补偿费的最低限,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地补偿标准除依照法律规定之外,从2010年开始,实行征地保护价制度,今年把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调高28.8%。二是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例如养老、就业等具体问题。三是预留用地的改革。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预留被征地面积的10%~15%给被征地的村作建设用地,让他们可以用于生产。四是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免费培训问题。部分大项目要硬性要求安排农民就业,例如安排他们做一些后勤、绿化的工作,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 (广东 何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