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最大挑战是满足捐赠者需求

2011-12-29 00:00:00姜琳琳
南方人物周刊 2011年30期


  与捐赠者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是慈善机构的当务之急
  8月23日至8月31日,民政部起草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指引》对信息披露主体、时间、内容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得到专家肯定。
  但是,《指引》的实际操作性引来了较大争议。其是否要求高、操作和监督难?是否存在法律效力?为此,本刊专访了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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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中国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法规来规范这些组织的捐赠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指引》征求意见稿发布。你如何评价它?
  王振耀:《指引》的发布提出了一个正确的方向。在我国,慈善组织缺乏管理规范和标准,而《指引》填补了这一空白。现在的问题是下一步要怎么完善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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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引》的发布能否解决慈善公益组织的信任危机?
  王振耀:只靠一个文件的发布就想解决这个问题是不可能的。信任危机的解决需要依靠慈善组织本身,看他们如何取得大众的理解。民政部这次只是规定一个标准,如何执行还需要慈善组织自身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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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努力包括哪些方面?
  王振耀:尽快满足公众的需求。现在捐赠者的主体意识全面提升,如何满足捐赠者的需求是慈善组织面临的最大的挑战。与捐赠者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满足捐赠者的需求,是公募慈善机构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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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引起争议的红十字会未出现在《指引》办法之内。这是否意味着红十字会不用遵守《指引》的相关规定?
  王振耀:《指引》就是民政机关发布的一个参照标准,如果它认为标准设定得好就可以参照。但是,如果红十字会摸索出比《指引》更适合的办法,那当然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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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否意味着红十字会只能靠自身的进步与完善?
  王振耀:不是。因为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果大家都承认这个标准,那就可以按照它对慈善组织进行全面要求。更何况,组织机构无法脱离群众,老百姓的捐赠意愿决定着组织建设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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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慈善公益组织自身应当怎样做到透明公开?
  王振耀:更加细致地公开信息。同时,慈善组织成立一个专门的团队来研究大众的需求。分析大众最关心的部分,率先发布;大众能理解的,需要细化的之后发布。通过与大众的互动,完成对公众需求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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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认为,《指引》只规定了奖励,没有任何惩罚,只有“胡萝卜”没有“大棒”。这会不会影响其效力?
  王振耀:它不是法律,国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它只是发布出来,给社会指引一个方向,做一个推进。同时,这一规定用的字眼是“指引”,意味着它属于倡导性质,与法律刚性的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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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人对《指引》的实际操作性存在质疑。他们认为其要求高、操作和监督难。你怎么看待这个意见?
  王振耀:我觉得这只能算其中一种意见,还要听听别的意见。目前《指引》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大众认为标准高了就降低,大众认为低了再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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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种说法是,公众要参与到慈善信息公开的管理中去。你赞同吗?
  王振耀:在标准不系统的情况下,监管越严就越没有人做事。在慈善行为中,每个人都是监管者的话,就没有人捐钱了。不明确标准,不明确程序,只强调监管,强化问责,是极其古老的管理模式。况且,现在主要的问题是标准太空泛,而《指引》的发布恰恰规定了这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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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计划,将公益慈善类组织统一从社会组织中拿出,单独由慈善司负责。你怎么看待这一行为?
  王振耀:如果民政部真的这么做了,它的目的应该是加强行业的监管,实现行业的系统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