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9年,荷兰人雨果·格劳秀斯出版了一部很难称得上完备的公法著作《海洋自由论》。在这本“早产”的小册子里,现代国际法之父第一次提出了与大陆传统相对立的海洋秩序和海洋“法”。
依他的见解,大陆的法以越来越明晰、越来越不易变更的国土疆界和疆界内唯一的统治者(君王)作为特征,而“海洋是自由的”,它可能受到风、水、热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唯独不受国家及君主的控制。
由于海洋的流动性和几乎是无限的沟通作用,17世纪以来,当英国人和荷兰人以海洋作为巩固和发展国家的基石,并打算借助对海洋的控制和争夺来实现其伟大国家的理想时,他们的道路是越走越宽的。
而同一时期,我们对海洋有哪些开拓?雪珥新书《大国海盗:浪尖上的中华先锋》,将关注点放在了历来被忽视的中国海盗群体身上。他提出西方海盗得到其祖国的强大支持、成为拓殖先锋时,中国海盗却必须时时面对自己祖国来自背后的攻击。这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中华帝国的闭关锁国及其落后的命运。
海洋帝国不列颠
但是问题在于,即使是站在历史后端的我们,也无法轻率地断言以海洋作为立国基石的过程是“自然而然”发生的——17世纪初的英国政府对于海洋并没有表现出多少特殊的兴趣和开发欲望。当时的英国人并不认为自已的国土是一条浮动的利维坦巨鲸,而是像许多大陆国家的公民一样,管它叫“固若金汤的海中堡垒”。
在格劳秀斯出版其著作后26年,大名鼎鼎的约翰·塞尔顿爵士也在伦敦出版了一本关于海洋法的著作,标题争锋相对:《海洋封闭论》。这本小书罕见地同时受到了斯图亚特王室和“护国公”克伦威尔的好评。对此际的英国人而言,海洋航行自由也好,贸易正当性也好,更像是基于礼仪的敬辞,而不是某种带有特殊内涵和决定性重要度的法则。
除了海盗。
在17世纪初的英国,最富于商业嗅觉、冒险精神和闯荡勇气的人便是海盗了。这没有什么可羞愧的:在“国家”、“主权”、“民族”等现代观念站稳根基之前,个人一直是军事冲突和战争中最重要的角色。直到18世纪末北美独立战争时,英国王室还需要私掠船和德意志雇佣兵来替他们打仗。而从16世纪后半叶开始,以大名鼎鼎的德雷克、霍金斯、格林维尔、坎伯兰为代表的英国海盗成为了天主教西班牙帝国最难缠的对手。
依据政治形势的变化,伦敦的政府不时地作出决断,将海盗头领们封爵、绞死或者流放,与专制帝王时代皇帝对雇佣兵队长的做法并无二致,但这对海盗团伙本身的行动从来没有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伴随着海盗活动的蔓延,“自由航行”、“贸易保护”这些空洞无物的词汇被赋予了生命,人们逐渐发现了海洋生活之于他们自身的不可分割性。殖民性质的贸易公司兴盛起来了,信贷业和金融部门发达起来了,就连清教徒和囚犯也选择远渡重洋、到一片未知大陆(美洲)去开拓和建立自己的家园。
伴随着这种切身的、基于内在冲击的实践活动,英国民众的海洋观发生了某种不为人知的变化。到知识界对于这种变化作出系统的归纳和结论——即菲利普·麦道斯于1689年出版《关于海洋霸权和海洋主权的省察》一书之时,距塞尔顿的煌煌巨著《海洋封闭论》问世还不到60年。
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历史时刻。源自每个民众自身志愿的“社会”,而不是“国家”,首先决定承担驶入海洋的历史责任;这一开端对日后英国海权所取得的辉煌,怎么强调都是不为过的。
在那之前,英国是一个岛国,但也仅仅如此,与西西里、牙买加、毛里求斯并没有实质性差别,都是“脱离大陆板块的小块陆地”。但在17世纪之后,整个英国的社会观念和政治、经济结构都变得扩散和无根化了。
直到“日不落帝国”的辉煌烟消云散,伦敦的中央政府也从未能建立起一种高度集中和资源强制配置的管理模式,英国的整个海洋帝国几乎都是按纯粹的商业原则建立起来的,永远处于流动和扩散之中。海洋国家的秩序与海洋的“法”,终于尘埃落定,降临人世。
海洋VS大陆
雪珥关注的中国海盗,从时间上看,汪直、林道乾、林凤、郑芝龙等中国海盗活跃于17世纪前后,与他们的西方同行差不多是同一时间。
从力量上看,中国海盗在鼎盛时期拥有亚洲一流的舰队,航迹遍及南海与今日的东南亚国家,郑氏父子更一度据有台湾,使庞然大物的清帝国无可奈何,较之拓殖海外的英国、西班牙、法国海盗毫不落下风。
中国海盗也与欧洲海盗一样,与本国政府处在一种复杂的关系中:时而相互倚重,时而反目成仇。而更为重要、也是作者竭力试图说明的,则是两者最终之命运、特别是对“国运”产生影响的截然不同——西欧尤其是英国海盗最终成为本国“利维坦化”、形成以海洋为中心的现代化方式的先驱,德雷克等人更是成为民族英雄,至今名垂青史;而中国海盗在历经明一代的打击清剿和总体历史的嬗变后,至清初乃烟消云散,遁入历史的暗角。中国非但未能成为海洋中心的现代化模式的先行者,反而自废武功,转入闭关自守的封禁状态,直至19世纪中叶重新为西洋的“坚船利炮”轰开国门。
然而,这种“海洋与大陆对立”、“海洋中心优于大陆中心”的二元观念,并非全无可疑处。
欧文·拉铁摩尔在1939年出版的《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中即注意到:
“新海权时代产生于西欧的原因,是与近代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与胜利有连带关系的……这种情况以及英国由海权产生的政治势力,掩盖了新海权与新的商业、工业及金融权益本无关系的事实。”
作为一种旁证,进入20世纪初,伴随新技术革命的发生,盘踞大陆之内、在资源和人口上占据优势的陆权“洲级大国”已经可以和贸易中心的海洋国家相抗衡,而传统海权论坚持的“海洋经济是决定一国经济繁荣的关键要素”这一信条,亦为技术进步所颠覆。技术取代贸易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意味着现代世界中的海权与国家经济繁荣的关系和18、19世纪恰好相反:是一国总体的经济实力决定了海权的兴衰,而不是海权决定经济实力。
现代地缘政治学的两大传统,一为英国地理政治学,二为德国旧地缘政治学。前者基于盎格鲁一萨克逊海洋传统国家(英、美)的战略优势,自是希望尽可能维持和强化这种优势,后者则颇受19世纪末社会达尔文主义和仿生学的影响,惯于强调国家主体的“人格化”。无形中又凝固了“大陆与海洋对抗”的面相。
其实这种看似坚固的海神崇拜论,在历史演化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16世纪末,因为技术限制已经达到相对顶峰的大陆强权,为基于新的盈利方式和运作结构的海权所压服,海洋成为现代化的主流和神柢;而在20世纪后,陆权新优势的开发和反击又使得海权作出回应,终结了绝对化的海神时代。
由海而陆,由陆而海,地理意义上的权力中心始终伴随着技术、社会和思想环境的变化在海陆间循环,而“对立”与“超越”,不过是其中稍纵即逝的鸿影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