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想去的地方

2011-12-29 00:00:00杨蓓芝
中学生百科·小文艺 2011年6期


  我叫张小曼,我喜爱行走,为此我深爱我的脚。据说人出生时都是头先挣扎破出母体,然后轮到身子,最后是脚。双脚最后来到这个世上。我不喜欢这个程序,这程序忽略了我喜爱的脚,这程序在人们看到头时便宣告大喜,以后的一切都是顺理成章了。
  脚不该这样默默就来了,于是我给了自己重生的机会。在甲年乙月丙日丁时,我的脚首先挤破母亲的羊水,破体而出。我的脚触碰到了地面,这片坚实的土地,我有了人生中坚实的第一脚,然后我的身体,我的头心甘情愿地跟着出来了。最后普天同庆。张小曼出世了。
  我的先出生的脚给了我最初的坚实的温暖,于是我喜爱上了行走。
  我的身体随脚支配。我不得不说我有一双任性调皮的脚,它从小就爱捣蛋,走到树上藏猫猫,走到田野里踩泥巴,走到建筑工地用新鲜的沙泥给自己涂脂抹粉。而最让我记忆深刻的一次,它走到了河里。或许它只是想去河边玩玩,用河水照照镜子,却鬼使神差地就走进了里面。这可让我呛了好几大口的水,并为此被妈妈拘禁在了家里。
  我真心地感谢妈妈对我这样做。我为管不住自己的脚而深感丢脸!而这使我再也不用为我调皮的脚而让身体其他的部位受到伤害了。虽然脚先它们来到这个世上,可它们总该有些地位,我得像上帝一样公平。并且我的脚太过张狂,它们彼此应当相亲相爱,这样我才好做人。
  一直到我长到现在这个年纪,我的脚虽然不至于对我服帖顺从,但它也总算有些收敛了。我想它也和我一起懂得这个道理了,那就是张小曼十八了。十八了,是个独立的人了,不该一天到晚被一双脚支配着了。
  张小曼现在在一所普通的高中读书。普通是那些厉害的人根据各种各样复杂的理由定义的,我可不这样认为。学校里各种各样新奇的人已经让厉害的人口中的普通在我眼里变得神奇了,更何况他们也都有一双脚,这该多有趣呀!我想我的脚不再那样折腾着我了,它也能同我朋友的脚做朋友了,这样它才不至于太寂寞。
  我所认识的人中最喜欢的那个人,他叫,他叫——他叫什么来着?该死,名字是这个世界上最繁琐的东西。我叫张小曼,它如影随行地跟着我跟了十八年,我到底是记住它了。可觉得我名字该死的也一定大有人在。名字本身没有任何意义,但为了把人与苹果、香蕉那些东西分开等级,人就有了名字了。我想或许苹果的世界里也是有名字的,它们为把自己和人、猪分开等级而取名字。苹果不能统一叫苹果,要不然苹果的世界该大乱了。但它们可以统一叫人为人,它们眼中的我们同我们眼中的它们一个样。它们到了谁的肚子不是个死?
  好啦。我喜欢的那个人,我记不起他的名字,那就先叫他苹果吧。苹果是和我很相像的一个人,脚大概也这样察觉到了。我们相谈甚欢。我们有时候谈谈天呀,说说地呀,要不就研究着一棵草,默契得很。然后慢慢我就察觉到了我们相像的地方。终于有一天,我便和他谈起了我的脚。这坏东西。我打了一下我的脚就向苹果控诉起它的坏事迹来。苹果听着也和我一起数落起脚来——他听懂我的故事啦,要不我怎么最喜欢他呢?
  以后我便知道了苹果有双和我一模一样的脚,这两双脚还一同约定了去流浪,且不管那是何年何月的事了,就让脚记着吧。我还是得继续生活,这样以后我就可以离开苹果了。那是个和我一样的人,我每天对着另一个自己还不神经得打紧。脚也这样察觉到了,于是它把那个约定放在脚心就潇洒地走了。
  然后我还得继续认识其他人。那就说说他吧。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想他与苹果相对,那我们叫他药吧。我有时候觉得药是个没脚的人,或者说他的脚形同虚设,总之我的脚起先是不愿意与他呆一起的,它觉着闷。药,我该描述他为一个堂堂正正的学生。他热爱学习,那种热爱或许就与我热爱我的脚一样,为之所支配。而我就是一个不堂堂正正的学生。我想学习时我瞄它几眼,不想学习时我死盯着字也不过是在和脚一起发呆罢了。
  刚开始,在我与我的脚眼里,药一定是个让我们鄙视的人。然而药他还是让我看到了什么了。那是一些什么东西?一个浪人追求对岸,可他的眼里没有船,于是他于岸边蹉跎,最讽刺的是他乐此不疲地蹉跎。是的,我想说的是,我就是这个浪人,我最终看到了自己的讽刺。而药,他就是那个让我看到了船的人。有时候你鄙视的人却能让你看到自己让人鄙视的地方。于是我是要继续和药在一起的,脚是我乐此不疲的根源,药让它怵了。它放肆的时候有人管着它了,药这个没脚的人倒能替我管着我的脚了。
  最后我想起我称之为爱的那个人。张小曼十八了,心里也总会来来去去地装着几个人吧。以前的我不记得了,而现在的那个我称之为爱的那个人,也就只是个人罢了。我的心靠向他了,就这样了,无缘由的。心这个东西我的脚也管不了呀。那个爱呀,让我第一次支配了我的脚一次,我也不晓得它愿不愿意,我就牵着它来到了那个爱面前了。我叨叨絮絮地向他说了一大通,到了最后我还不要脸地踮起脚尖触碰了一下他的脸颊。我看到他怔住了,于是我便不好意思地转身逃走了。
  来来去去的人还多着呢。而脚是在哪里停留住,我也不晓得。有一天脚像小时候一样又飞扬跋扈起来,让我受了一大回苦。我问脚,脚,你想去哪呀?脚没有回答我,可能它自己也不清楚呢。如果这个世界真有个叫天涯海角的地方,脚有一天可能会领我去那里,可要是没有的话,脚又会去哪里呢?
  然而终会有一天,心忘记了那个爱,我离开了药,脚就去寻觅苹果的那个约定了吧。毕竟脚它张狂得很,我自以为现在制住了它,也许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所以我得小心翼翼。我想起小时候被关起来的张小曼与被关起来的脚,以及他们的对话——
  脚,在长大之前,你听我的:在长大之后,我再去听你的。张小曼说得斩钉截铁。张小曼毕竟强于脚了,至少在支配方面,要不,就让脚去死呢。脚要不愿意,那就得答应。张小曼听见脚唯唯诺诺地回答,好,好。
  
  编辑/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