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通过对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在我国应用现状进行分析,反映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具体应用中存在的各种缺陷及时我国财务信息的不利影响,并根据这种不利影响,提出应如何从准则规范、核算方法、报表披露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加以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财务信息;会计舞弊
一、前言
FASB在《国际会计准则157号准则》中指出:“公允价值是计量日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获得的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公允价值的确定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第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考熟悉情况并且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或参考实质上相同的其他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第三,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由于特殊的价值确定方法,所以,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反映的资产和负债更加与实际价值相符合,更符合会计目标的“决策有用性”。
但是,公允价值的使用也有其局限性。在实务中,公允价值的确定我国一般采用“盯市法”,在市场价格变化剧烈的时候,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核算的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也会急剧变化,从而导致财务信息的“波动”性,这是非常不利于财务信息正常使用的。所以,我国在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时,是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基础之上的谨慎性引入。根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中所披露的内容,不同程度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套期保值、金融资产、债务重组、收入、资产减值、企业合并等16项准则。
由于我国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是有条件的,所以。截至2008年底,我国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比例不足10%,金融负债不足1%。虽然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没有成为我国会计实务中的普遍现象。但是,该计量属性引发的各种问题却不容小觑。本文正是通过分析公允价值在实务应用中存在的各种弊端,提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几点改进建议。
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财务信息的不利影响
(一)账务处理混乱,给会计舞弊留下较大空间
首先,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为例。在金融资产进行分类时,主要的依据就是根据管理者的意图进行的。例如企业购买五年期国债,如果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则应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果存在一个公平交易市场,则应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如果持有意图不是很明确,则应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上述的意图。企业是可以随时发生变化的,如果在公允价值比较低时,可以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样就可以把价值升高的部分作为当期损益计入利润表,当期利润就会被高估;如果想要粉饰所有者权益,则可以把该五年期国债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价值升高后,价值升高的部分一方面计入当期利润;另一方面增加了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
如果该五年期国债的公允价值较高时,为了避免公允价值下降影响当期的损益,则可把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这样就可以避免其公允价值变化对利润表的不利影响。所以,企业同样是持有一个五年期国债,通过人为的分类和调整,就可以达到粉饰利润、包装报表的目的。
其次,以《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为例。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成本模式;另一种就是公允价值模式,并且两种模式之间可以进行转换。除此之外,如果企业持有房产的目的发生变化,企业自用房产和投资性房地产之间也是可以互换的。笔者只是分析其中的一种情况,看投资性房地产在核算中是怎样给会计舞弊留下空间的。
比如:甲企业有一自用房产,账面上显示其成本为100万元,累计折旧40万元,无减值。如果该企业管理层需要“美化”一下其账面上的利润,就可以把该自用房产改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转换时,按照准则要求要进行对等转换,不确认损益,其账务处理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 60万元
累计折旧
40万元
贷:固定资产
100万元
这样转换完之后,对利润表没有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该房产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则确认其公允价值的变化300-60=240万元。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40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40万元
这样就可以通过减少损益240万元的做法,提高本期的利润。
上述的账务处理,根据会计准则也可以一步完成,就是在公允价值模式下,自用房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用上述的例子,其账务处理应该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300万元
累计折旧
40万元
贷:固定资产——成本
100万元
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
240万元
这两种处理方法都是按照准则要求处理的,但是很明显。两者的结果是不同的,第一种做法可以提高利润表的利润,而第二种做法可以改善所有者权益的相关会计科目。
以《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为例,执行新准则后,如果债权人高估抵债资产公允价值,则会使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降低,从而提高本期利润;相反,如果债权人低估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则会使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增加,从而降低本期利润。通过这样的处理,企业就可以根据一定的目的进行盈余的操纵。
所以,在现有的会计准则制度下,企业为了达到上市融资、再融资以及管理层的绩效奖励等目的,会利用一切手段进行盈余操纵甚至舞弊。通过上述的分析不难发现,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无疑为盈余管理者提供了有利的工具。
(二)会计核算与经济实质相背离,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是会计核算遵循的一个重要基本准则,而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下的核算处理,有的却没有很好地遵循这一准则。
笔者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企业以投资为目的而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中,会计分录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如果公允价值下降,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在期末,该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处理,再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结转到“投资收益”账户。也就是说,以投资为目的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损益的最终体现账户是“投资收益”账户,并且这也和“投资收益”账户的定义相符合。
再看一下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是:“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从定义中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持有者的主要目的是“投资”。所以,从经济实质来说,投资性房地产由于“投资”所带来的损益应该通过“投资收益”账户来进行最终的反映。而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则: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如果公允价值下降。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在期末处置该投资性房地产时,其账务处理为:
1.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
2.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或借记)
3.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或相反分录)
从上述的账务处理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最终的投资损益是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来反映的。而投资性房地产的经济实质是“投资”,其投资的损益应该通过“投资收益”账户来反映。所以,会计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的规定,已经脱离了其经济实质,背离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从而对会计目标的实现造成一定的障碍。
(三)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顺周期性,扩大了财务信息的“波动性”
公允价值的“价值”确定主要分为三个层次(详见前言部分),在实务中,我国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存在公开市场交易的,主要是采用“盯市法”,以市场的交易价格作为其价值:如果没有活跃的市场价格,采用参考其它公司的价格;利用估值技术自己确定公允价值的情况在我国比较少见。所以,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交易环境的有序性,如果交易是无序的,就会使市场价格失去公允性,从而导致“公允价值”不再公允。而用不再“公允”的价值在会计报表中反映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就会影响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的实现。使信息使用者作出的决策不再客观;不客观的决策反过来又会影响市场价格的“公允性”,从而使市场价格进一步偏离“公允价值”,这就是公允价值的顺周期性。公允价值的这种顺周期性在这次的金融危机中得到了检验。
(四)加大了审计风险,不利于会计监督的实施
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我国使用并不是很广泛,再加上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也没有统一、规范的准则加以说明,以及公允价值确定方法本身的“不可靠”性,这些都为会计舞弊留下了较大的操作空间,加大了审计风险。
另外,目前我国公允价值审计也处于简单、分散、准则规范不健全等混乱的局面中,这也进一步加大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会计监督实施的难度,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优点反而可能转变为管理层用于进行盈余操纵的手段。
三、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改进的建议
(一)制定规范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会计准则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下的会计舞弊。还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产生的顺周期性,都来源于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相关的会计准则的不规范。
所以,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可以参考国际上的做法,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适用范围、应用情况、会计核算账户的设置、公允价值的确认条件、公允价值计量价值的确定,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附注信息中的披露等作出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所依赖的外部环境还不是很成熟的情况下,对其应用应进行严格的控制。准则的制定和完善是一个过程,即使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相关制度规定上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对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规范,一方面是修改不合理的地方,比如上文中对现行准则下各种会计舞弊的分析;另一方面就是对规定不健全的内容进行查缺补漏。以投资性房地产为例: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房产应征收房产税,现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前者采用的是从价计征,后者采用的是从租计征。对于从价计征来说,其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即房产原值减去房产剩余价值后的差额。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尤其是在由公允价值计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转向自用房地产后,结转后的房产在征税时,是按照公允价值还是按照原始成本计征?在现有的税法中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所以,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进行准则的规范、统一,不是单指企业会计准则。也指与企业会计准则紧密相关的其它准则、规范甚至法律的完善与统一。
(二)增加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属性的补充报表
在现有的企业会计制度下,资产和负债在报表中所反映的价值大部分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的,只有很少的资产和负债是按照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加以反映的。
由于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计量属性,而在一张报表中却同时存在,两种计量属性所反映的财务信息以及对财务信息的分析方法是完全不同的,所以,两种计量属性同时存在于一张报表的情况下,需要财务信息使用者具备相当厚实的财务专业知识才能对财务信息有一个正确的理解。而在现实中,财务信息使用者“非专家”占据主流地位,他们对由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共同表达出的财务信息会缺乏一种理性的判断和认识(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引起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顺周期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建议把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计量属性分开在不同的报表中加以反映。具体来说就是,现在的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资产和负债都按照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在这个资产负债表之外,再增加一张“公允价值资产负债表”作为资产负债表的补充,在这个报表里面,主要反映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反映的价值。这样,整个财务报表就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基本报表,公允价值资产负债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对资产负债表的有益补充,而现金流量表是利润表的有益补充的构成格局,各个报表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在利润表中,原来由于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中的各项损益也不再分散在各个账户中进行反映。具体来说,就是利润表中的各个科目都不再反映由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情况。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归集,最后通过投资收益进行反映,而在利润表中增加一个账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数”来进行统一反映(如表1)。这样,就能让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历史(历史成本)和现在(公允价值)有一个更加清晰和明确的认识。
(三)加强职业道德的宣传与建设,培养熟悉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会计和审计人才
会计行业本身的性质,决定了所有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因为诚信是会计工作的命脉和灵魂,也是会计工作的立身之本。换句话说,如果会计没有诚信,也就失去了其在社会上存在的意义。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会计信息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决策者、企业管理者等所使用和重视。但同时也必须认识到,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所以,要利用一切的途径和方式。加大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培养,并不断给会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减少会计从业人员客观犯错的因素。
会计监督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保障机制,其作用更是不可小视。权力没有监督和制约就会产生腐败,权力越大。就越需要制约,会计处理的操作空间越大,就越需要会计监督。因此,为了让公允价值能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就要加大对会计和审计从业人员掌握和把握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培养力度。在进行培养时,不仅要求会计和审计人员具备公允价值方面的会计、审计知识,还要掌握评估、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让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具体应用时更加客观、真实。
四、结束语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一个理想的计量模式,从理论上来说,它比历史成本模式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等财务信息。由于公允价值的确定对公平、公开的市场交易有一定的依赖性,所以,在现实中这一计量属性很难发挥其优点。即使再完善的准则也不能覆盖经济内容的方方面面。因此,公允价值这一理想的会计计量属性的真正应用还依赖于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等的进一步发展。如果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公允价值所依赖的理想市场交易环境能够实现,那么,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才能真正地担任并发挥其功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s],北京:人民出版社,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