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贪污成本

2011-12-29 00:00:00高荣伟
人民周刊 2011年10期


  早就听说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拥有绝对权威,反贪污局局长和特别调查员,可以不用逮捕证逮捕任何涉嫌贪污受贿的人。新加坡贪污犯被抓的概率高出菲律宾40倍。如果犯罪被发现的概率很高,它的震慑作用就是巨大的,关键是让贪污者付出代价。
  踏入贪污调查局一楼大厅,我们的目光被陈列柜中的一封遗书所吸引:
  总理:
  过去两个星期,我感到非常沮丧。对于发生这次的不幸事件,我应该负全部责任。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东方绅士,我应该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接受最严厉的惩罚。
  你的忠实的郑章远
  这就是曾经轰动新加坡甚至国际社会的“郑章远事件”。这位前国家发展部部长收受了80万新元贿赂,事情被揭发出来后,由于不能面对法庭和舆论压力而自杀。死前,他给当时的李光耀总理留下遗书。即便如此,国会还是向全国作出了公开说明,向人民交代国家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一位博物院院长,因收受建筑工程队4万新元贿赂,被判刑1年。而他只有几个月就要退休,养老金被全部取消,老年生活失去来源。事实上贪污者还要付出“亲情成本”,这位老院长的妻子是一名教师,因受不了打击而自杀。
  让贪污者承担巨大的心理压力、舆论压力、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严苛的反贪举措让每个人都明白:失去的远大于得到的。
  摘自《中国青年报》20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