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人类在改造、征服自然,创造历史的过程中形成的物质文明、社会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中国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检察事业发展的精神动力。充分认识中国检察文化的概念、内涵、特征及其价值功能等基本问题,对于进一步推动中国检察文化建设和检察事业进步,全面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检察文化的基本概念
检察文化到底是什么?国内理论界对该问题见仁见智,有人认为检察文化是“检察官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的过程中形成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道德准则、精神风范等一系列抽象的精神成果。”有人则认为“检察文化是法律文化的一种,是一个在社会中存在的、与检察法律相关的价值观念、规范制度、程序规则和行为方式的总和。”甚至还有人将检察文化等同于单纯的文化活动,如读书、打球、书画比赛等等。
笔者通过学习实践认为,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形成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的物质表现的总和。中国检察文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文化,是我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在长期的工作、生活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体现。是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检察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物质文明的总和,是人民检察官通向守卫社会正义基本价值取向的重要路径。从广义上看,检察文化是指在一定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下的检察制度、检察实践活动及其发展成果的总称。简而言之。检察文化是支配检察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和保证该价值基础社会化的过程或方式。
当代中国的检察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既要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共同准则,也应该有自己的职业特色。它反映着我国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这一特殊职业群体共同的价值标准、审美观念、思维方式及其发展趋向。它既是这一群体的精神及物质文化水平的高度概括,又体现着这一群体精神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标准和成就。
二、中国检察文化的内涵特征
我国检察文化伴随着人民检察制度的诞生、成长、发展完善而不断地充实、丰富。它融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价值。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精神和本质属性。作为一种自觉和理性的文化,检察文化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强大的生命力。
1,检察文化从属于法治文化。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必然要有自己的法治文化。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根本指导,是以依法治国为核心、以执法为民为本质、以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以党的领导为保障的法治理念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充分贯彻和展开。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力量之一,由此而呈现出来的检察文化内涵,必然隶属法治文化的范畴,是法治文化的具体体现。检察文化是法治文化的一个分支,检察文化不是凭空产生自发形成的,它是检察人员在长期司法实践活动中,由其特有价值观、执法理念、行为规范等决定而逐步形成的一种检察职业文化,是检察机关区别于其他机关的重要标志之一。检察制度、检察工作运行制度、检察官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构成检察文化的外延,即检察文化的表层。在这一表层下面,存在其固有的特征和文化基因:传统、观念、立场、政治关系等等。而检察法律思想、检察法律规范、检察法律设置及检察法律方法论等。则是构成所有检察文化不可或缺的内在要素。
2,检察文化体现法律监督属性。检察文化是以检察制度为核心的文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检察文化是检察权运作制度的总和。检察制度构成检察文化的本质内核,是区别于法院文化、警察文化、律师文化的最重要的内容。我国宪法确立检察机关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机关的独特性质决定其法律监督职能是其他形式的监督机关所不可替代的,这一性质决定检察机关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等职能,代表国家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宁和秩序: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惩治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行为,从而有利于保证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法律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检察机关通过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清除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中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特征决定中国检察文化的基本属性。中国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在于培育和提高与法律监督职能活动密切联系、符合职业特点要求的执法思想及职业道德准则、道德情操和道德品质,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检察执法理念,培养“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检察文化可以派生出检察组织文化、检察职业文化等亚检察文化。
3,检察文化的发展具有开放性。检察文化是一个历史范畴,随着检察制度的产生而出现,具有历史延续和继承发展的特征。因而呈现出开放的态势。我国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初土地革命时期中央苏区的司法制度,检察文化随之诞生。在检察实践中。由道德良知、民众情感和经验法则构成的朴素正义的司法观念,通过一代又一代的传沿相习,逐渐被人们认同,成为以政治、社会、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为目标的理性执法的重要内涵,也成为我国检察文化的重要内容。我国检察文化还提炼、借鉴、吸收了传统文化和外国法治文化中的有益思想和价值理念,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传统,“天地之间、莫贵于民”的民本理念,“和为贵、和而不同”的和合思想,“革故鼎新、因势而变”的创新精神,“富贵不淫、威武不屈”的高尚气节。“扶正扬善、恪守信义”的社会美德等,同时弘扬了“民主、自由、人权、平等”以及“善法而治”、“程序正义”等世界法治思想文化精华,在历史的新起点上创造出符合当代精神和时代潮流的新文化。
4,检察文化具有丰富的内涵。检察文化既包括检察制度文化,又包括全体检察官在长期的工作、生活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对检察文化进行不同形式的划分,总体来说。检察文化既有原则统一性,又有形式多样性。检察文化涵盖理念、制度、行为、设施等各个方面,我们可以从管理学的角度对检察文化做出以下划分:检察理念文化,是指检察机关在长期执法实践活动中,人们对检察文化本质及其规律的理性认识与整体把握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基本观念,是对检察文化精神的理解和对检察文化价值的解读而形成的思想结晶,如程序正义、人权保障等。它除了包括法治文化的基本理念外,还包括检察文化体系中的特有基本概念、基本关系和基本理论:检察行为文化,是指检察行为所具有的精神内涵、所秉持的价值取向、所体现的文化特征,它研究的对象是对行为主体产生影响的一切文化因素,其中包括心理状态、家庭环境、工作环境、社会环境、历史传统、相互关系、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等;检察监督文化,是指检察机关在长期法律监督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监督制度相关的思想观念、职业精神、道德规范、行为方式以及相关载体和物质表现的总和:检察廉政文化,是指检察机关以党的重要理论为指导。在检察执法工作和检察管理活动中创造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具有鲜明检察特色的关于廉洁从政的价值观念、知识、原则、规范、职业道德及其行为模式等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称。它是以促进廉洁从检、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主要目标。以廉政理论、廉洁思想、廉政制度、廉政文艺等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形态;检察管理文化,是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实践基础上,通过对传统管理理论进行扬弃,以检察机关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和事务管理为核心内容,以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关于检察机关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管理方法、管理模式的内在价值体系;检察榜样文化。是指检察机关在抓典型、树榜样、激励人、促工作的检察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相关的思想观念、方法手段、制度机制、管理模式以及相关的活动载体的总称。检察官“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基本道德规范,是榜样文化建设的核心与灵魂:检察环境文化,是指检察机关物质环境文化(硬环境)和人文环境文化(软环境)的有机统一。我们所研究的检察环境文化仅指狭义的物质环境文化,它是检察机关内看得见、摸得着的物化的文化形态。是检察文化的外壳和载体;检察箴言文化,是指运用箴言教育、警示、劝告检察干警,规范检察行为活动中形成的一种文化现象;检察学习文化。是指检察干警在开展学习知识、认识世界、掌握规律、传承司法文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关于学习的动机、目的等价值理念,关于学习活动的方法、手段、习惯、能力等行为方式,以及关于学习活动的组织形式、制度、机制等系统的有机统一体;检察生活文化,是指检察机关开展各种文艺、体育活动和检察人员在社会活动中所反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文化形态。它与检察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紧密联系,反映检察队伍的生活特征,影响着检察队伍的生活价值观念:检察组织文化。是指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能够持续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的总和。它反映了检察队伍一体践行的整体精神、共同遵守的价值标准、合乎时代的职业道德和追求发展的文化素质。
检察文化作为根植于法治建设实践的客观存在,它所包涵的内容也将随着检察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物质、制度、行为、精神等各层面努力,需要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多方面共同参与、全力推进。要着眼检察人员精神文化需求,尊重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准确把握社会文化生活的新特点和检察人员精神文化需求的新变化,运用现代技术和形式增强文化的表现力。不断创造新的文化样式。催生新的检察文化形态,实现检察文化llbjtK6VNxNfxK9S1wh2Q1gR5cI6RwXoyoNuUdSiJRI=品种、样式、载体、风格的极大丰富,使当代检察文化更加多姿多彩。
三、我国检察文化建设的价值功能
检察文化建设能够在检察事业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是由检察文化自身所具有的功能所决定的。检察文化建设具有多方面功能,结合当代检察事业和文化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笔者认为,新时期我国检察文化建设具有以下几项主要功能:
1,教育导向功能。文化的教育导向功能是一种使人的智力、思想品德等方面发生变化的功能,而检察文化的教育导向功能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检察文化建设中运用文化引导检察人员行为、理顺检察机关内部关系所发挥的作用。它通过一定形式,使检察干警认识、接受检察文化各方面观念要素。并在他们思想观念上确立一种内在的、自我控制的行为标准,从而在价值判断、选择、追求、取向等方面与群体采取一致行动的社会化过程。在我国,检察文化建设的首要价值是引导检察人员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念认同、感情认同,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来高举,作为正确方向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坚持“三个统一”,牢记“三个至上”,注重“三个效果”,做到“四个在心中”等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使检察文化与检察人员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不断推进检察精神文化再发展,用文化的力量去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与精神,从而使其产生归属感和使命感,充分体现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使检察文化经过内化于心的教育引导,成为检察人员的真实信仰。指导检察干警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2,凝聚亲和功能。检察文化作为检察队伍的精神血脉,是凝聚整合检察团队履行职责使命的无形力量,它能够将检察机关各项职能和检察人员的思想意识统一起来,形成积极向上的亲和合力,从而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得以充分发挥,这就是检察文化的凝聚亲和功能。这是因为,当一种价值观被检察职业群体共同认可后,它就会成为一种“粘合剂”,使检察人员的认识、期望、信念等各个方面进行无限沟通,达到同心同德的境界。检察文化建设能够使全体检察官产生强烈的亲和力、归属感和自豪感,从而使全体检察官紧密团结起来,发挥聪明才干。检察文化可使检察团队在同一文化环境中得到熏陶,为团队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涂上基本相同的底色。形成稳定的群体意识,并产生巨大的认同抗异力量。
新时期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有利于检察机关统一执法思想,澄清模糊认识。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目标,始终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有利于通过检察文化建设来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增强检察人员对组织目标的认同感和使命感,形成良好的组织氛围,使每个检察官自身价值与检察机关整体组织价值达到融合统一:有利于检察机关领导者将领导亲和力与检察文化影响力融为一体,集中检察机关组织力量,促进检察机关组织目标的实现。
3,自我约束功能。检察文化的自我约束功能主要靠制度规范和制度精神来实现。任何一个社会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都会在实际运作中,要求其成员必须遵守某些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形成一定的制度精神,使人们明是非、辨善恶,共同趋向某种社会价值观,以保证社会组织在秩序规范中正常发展。检察文化蕴含的制度精神是与制度规范紧密联系而又独立于制度规范的一种观念形态及精神状况,它包含着检察人员规范执法的制度意识、责任态度和执法水准。检察文化建设倡导的群体共同意识在人的价值观念中内化。使其在精神理念上确立一种内在的自我控制的行为标准,进而约束检察人员的言行。检察人员在接受文化熏陶和影响后。对检察机关及检察人员的社会责任以及检察事业的发展目标等精神要素有更透彻的领悟和理解,从而自觉地约束个人的言行,使自己的思想感情和言行与检察机关整体目标保持相同的价值取向。因而,检察文化具有良好的自我约束功能,它能使检察干警在内心深处审视自己的言行。
4,激励协调功能。检察文化是检察工作的灵魂。检察文化建设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不仅在于检察文化能赋予检察干警以理想、信念、价值目标,而且赋予检察干警坚强的意志和勇往直前的奋斗精神,还赋予检察干警以学习的榜样,激发他们无穷的力量。推动检察人员不断超越自我,追求至善至美,自强不息。不断前行。检察文化对检察人员不仅有一种“无形的精神约束力”。而且还有一种“无形的精神驱动力”。检察文化可以激发每个人潜在的或者是已经表现出来的对检察工作有促进作用的驱动力,使其懂得他所在的检察机关及本人存在的社会价值和意义,进而产生职业尊荣感和崇高的使命感,以高昂的士气,自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勤奋工作。检察文化的激励协调功能还体现在:树立先进典型实现激励,协调解决检察人员之间关系,解决实际问题体现人文关怀,强化检察工作制度的激励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在思想意识中的渗透作用,协调各级检察院、检察院内各个部门具体检察事务等等。通过进一步办好检察报刊。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创作检察文学、扩大检察宣传空间,创造一致的精神气候和融洽的文化氛围,形成一种有效的“软约束”,可以消除人们心理和情绪上的自我干扰和相互摩擦,减少内耗,协调人际关系,使个体的潜能得到进一步的开掘和发挥。
5,精神辐射功能。检察文化建设作为一个完整系统具有精神辐射功能。它不仅能在检察机关内部发挥作用,还能与外部执法环境进行交流。受到外部环境影响并对外部产生作用。检察文化的辐射功能,就是通过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各种执法活动和其他检察文化建设活动反映出检察文化倡导的整体价值观念、文化特点和内涵,展示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增进社会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实践证明。良好的检察文化建设能够促使检察人员从思想深处摒弃过时的执法理念,强化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并通过改进执法办案的评价标准,完善检察人员行为规范,强化检察人员对违反行为规范的惩戒等外现措施的效果,坚决杜绝乱作为,有效防止不作为,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而当前的检察文化建设要求检察干警在准确把握并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职权同时,还要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在精神层面上,通过构造检察文化载体,营造检察环境文化、塑造检察形象等。将检察文化建设的精神成果从各个方面予以展示,进一步树立检察文化的标杆作用,促进检察事业的长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