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森林生态补偿方法评述

2011-12-29 00:00:00刘以吴盼盼
中国集体经济 2011年6期


  摘要:随着全球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森林生态服务这个概念又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中。由于森林生态服务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性质,所以对其进行补偿在森林生态建设中就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文章通过对国内外森林生态补偿方法的总结和对比,得出中国现有森林生态补偿模式和方法的不足,并针对性地借鉴了国外三方面成熟的经验,以求丰富和完善中国的森林生态补偿体系。
  关键词:森林生态补偿;补偿方法
  
  一、引言
  “生态补偿”虽不同于科学术语,但却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在国外,生态补偿的内涵,从最初的自然生态补偿,即自然生态系统对干扰的敏感性和恢复能力,渐渐演变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和机制;在中国20世纪90年代前期的文献中,生态补偿通常指:生态环境加害者付出赔偿;到了90年代后期,则更多地表示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者的财政转移补偿机制(谢剑斌等,2008)。
  二、国内生态补偿的方法
  与世界其他国家横向相比,国内重视生态问题时间较晚,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发展不全面,在这方面仍处于萌芽探索阶段。但是,随着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主旋律以来,中国也加速了对生态补偿政策和方法的探索和借鉴,主要实施方法如下:
  第一,按GDP进行分摊的方法:经营者对水资源的使用应缴纳水资源补偿费。可以将森林涵养水源效益值按全省GDP进行分摊,经营者按其产值缴纳水资源补偿费。其计算公式为:
  森林水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补偿费基准×价企业产值
  森林水资源补偿费基准价=森林涵养水源效益值/GDP
  第二,按全省水资源蕴藏量进行分摊的方法:可将森林涵养水源效益值按全省水资源蕴藏量进行分摊,以求出单位水资源的补偿价格,再按经营者的水资源消耗量收取其水资源补偿费。其计算公式为:
  单位森林水资源补偿价格=森林涵养水源效益值/全省水资源蕴藏量
  三、国外生态补偿的方法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实践,国外生态补偿的方法多样且较成熟,主要有:
  第一,公共支付模式。主要由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直接投资或各种补贴和优惠的税收等政策手段进行森林生态补偿改善森林生态服务。接受补偿者通常是生产、经营森林,提供生态服务的个人或企业。这种补偿模式在当前世界范围内的使用最广泛。
  第二,建立补偿基金。欧洲农业基金(EAFRD)通过国家或区域农村发展计划补偿私有林主或林业协会为保护Natural2000项目分布点所发生的成本和放弃的收益,对林农和土地所有者提供的森林生态服务进行补偿,通过建立信息中心、设立路标等鼓励发展观光活动,以及向提高环境意识的活动提供支持。其中,补偿基金主要来自于国家的一般税收或专项税收。
  第三,补贴及税收优惠。只要经营者所经营的森林达到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则对其进行补贴和税收优惠,如美国;有的国家甚至无条件补贴森林经营者,如日本。
  第四,市场支付模式。是指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森林生态服务的供给方与受益方之间根据市场规则所进行的交易或补偿。这种支付模式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森林生态服务价值的供给者和潜在使用者之间进行磋商(Hamiltonet.al.:2009),调动相关各方参与达成交易或补偿协议,如私有业主的自主协议、商业规划、碳汇及碳交易、生态旅游、生态产品的认证体系、信托基金与捐赠基金、间接市场支付等。
  四、国外森林生态补偿方法对国内的借鉴意义
  综合上文评述,中国虽然幅员辽阔、地容地貌多样、森林生态环境多样、经济发展参差不齐,但是森林生态补偿的方法却十分单一,没能做到因地制宜。这种政策上的不成熟,必然会打击某些地区进行森林生态保护、发展森林服务的积极性。因此,借鉴国外的森林生态补偿成熟的方法和政策显得尤为迫切,具体措施有:
  第一,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渠道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融资体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投融资体制,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又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努力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格局。
  第二,建立多层次的补偿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生态状况、不同利用状况,不同受益程度等,建立有针对性地补偿标准,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调动各地区推进深林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第三,加大公共财政对林业发展的支持,如设立营造林奖励基金、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加强森林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推行森林保险制度、实行税收优惠等。
  参考文献:
  1、Hamil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