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我因工作调动,装了一车的家什举家迁往外地。
汽车要到省城的时候是晚上快12点了。车一拐弯,前面一片灯火通明。忽然,一束强烈的探照灯光向汽车照过来,路边上有好几个警察在挥停车牌,我急忙叫司机停车。车刚停稳,就走来五六个警察。
“请问你这车上装得满满的是什么东西?”一个大个子警察问。
我不慌不忙地掏出了上衣口袋里的调令和相关手续递上去:“工作调动,搬家。”
大个子警察看了看调令,问:“除了搬家,车上还装了啥东西?”“除了一些家具和生活日用品外,再没有啥。”我笑容可掬。
“对不起,我们在执行公务,要上车查一下。”“这……”我犹豫起来。“这什么?”大个子警察顿时警觉起来。
“噢,我们这篷布不好绑,一解开里面的东西都散架了,再绑麻烦得很。”
大个子不理:“不麻烦,我们再给你绑。”他一挥手:“查。”说时迟,那时快,五六个警察“三下五除二”就把篷布全解开了。一个在车上的警察大声叫开了:“指导员,这车上果然有辆摩托车,还是新的呢。”
我心里坦荡得很,这辆摩托车是一个月前我用积攒的稿费买的,发票齐全。
大个子又说话了:“对不起,最近省城有一股盗贼专门偷盗摩托车,然后运到外地销赃,我们在查堵赃车,请问,你这辆摩托车有手续吗?”
“有。”我急忙朝内衣口袋里掏,因为是新车,临走时我特意将那摩托车发票从皮包里找出来,揣在了内衣口袋里。可我翻腾了半天,最后将内衣兜里的全部东西都掏出来也没有那张发票,我有点蒙了:刚才交过路费时从兜里掏钱时掏丢了,还是妻子中途跟我要钱时,发票夹在钱里面掏给了她?
妻子急忙上驾驶室找,那大个子警察也跟了过去。我跑到了检查站的灯光下,从里朝外翻找。正在这时,大个子警察高喊道:“你们几个快帮他们把篷布绑好,他们可以走了。”谢天谢地,发票果然在妻子那儿。
汽车上路了,我问妻子:“把发票给我,路上别再查。”妻子一脸惊讶:“发票?没找见啊。”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妻子:“什么?没找见?没找见他们让我们走?”
“我也不知道咋回事,刚才我在驾驶室的那个包里翻发票,包里掉下一个红皮本子,落在那大个子警察脚下,他捡起看了一眼后就扔了上来,然后就喊让我们走。”
“那红本子呢?”我问。妻子立即从包里取了出来,我借着城市马路的灯光一瞅,原来是我的“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获奖证书。我鼻子一酸,紧紧地将那证书捂在胸前……
(邹思颖荐自《江门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