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乡协调发展已经成为当前的一个时代主题。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全体国民收入的一大重要举措。在城乡协调发展的实践中,出现两个重要的现象:城乡一体和乡城一体。本文就此两种现象从理论上进行解析,指出无论以城市为主体还是以农村为主体的城乡统筹发展思路都有所偏颇。应该发挥城市和乡村各自的比较优势,进行优势互补,分区域开展不同形式的城乡统筹实践。从理论角度探讨出一条适合我国城乡平衡融合的新思路。
关键词:统筹发展新理论;城乡一体;乡城一体
中图分类号:F291.3
一、引 言
在我国当前的各级各类政府和研究机构中,绝大部分主要领导和学者都认为“城乡统筹”是为了破除我国现存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而提出的一个时代命题。事实上,若我们将“城乡统筹”这一命题稍作延伸,提出缘何出现城乡二元结构,以及“城乡统筹”为何仅仅针对城乡二元结构而提出这类问题时,我们会发现城乡二元结构、城乡统筹以及未来的城乡进一步分化的形式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经历。为深刻了解城乡统筹这一命题的来龙去脉,在引言中我将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历程、我国经济实践的发展历程和当前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等三个角度,来阐述我国提出的“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一)“城乡统筹”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在人类市场经济时代以前,是处于原始氏族社会,生产力的低下决定当时的人们只能聚集在一起,为生存而集体努力。这时候没有脱离于生产实践的上层建筑产生,生产生活的分工处于极端低级的层次,也就谈不上城市和乡村的分化。随着私有制的产生,社会阶层出现分化,一些专职于上层建筑的人员脱离于生产生活实践,他们聚集地可称为城市,农村则专业从事农业生产。在农业经济社会,城市的功能比较单一,仅仅作为上层建筑聚集地和产品市场集散地。此时的城市和农村分化,但是功能比较单一。
城市和农村的进一步分化在工业革命以后,工业革命使得工业商品的生产周期大大缩短,而农产品的生产周期大都为自然周期,因此工业品的产品市场相对繁荣,它们大都集聚在城市,并因此产生了大批的产业工人。这些产业工人、商业活动者和上层建筑管理者聚集而构成近代城市的主体。此时的农业生产也受到工业革命的影响,出现了更为先进的农业生产方式,但仅在扩大生产规模上有所改进,并无法改变农产品的固有生产周期。因此,这一阶段的城乡分化非常明显。
科技的发展强烈地改变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改变了人类的社会结构。大批的生物技术使得部分农产品的生产可以像工业品那样缩短其产生周期,信息时代使得城市的商业更加繁荣,市场的迁移和扩大使得产品的交易不再仅仅发生在固定的场所。当代的城市功能扩展让它产生与农村经济融合的渴望,同时,农村经济也希望进一步融入工业经济的范畴。双方的大范围深度融合已经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出现,当前,在世界上发达国家中,基本上城乡经济融合进入稳定阶段。
遁着以上的逻辑,城市和乡村从产生——分化——融合的路径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完美体现。而仅仅认为城乡统筹是破除二元结构的观点是片面的,从以上的分析可得,城乡统筹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形式。
(二)“城乡统筹”是我国经济实践的历史选择
近代我国城市和乡村的划分绝大部分沿用了历史的区分。建国初期,经历过若干次的土地革命,我国农村基本实行集体制的农业生产经济,而城市实行高度计划的工业经济模式。这符合当时的国情,并且在此基础上,为缓解城市来自于交通、能源、居住、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我国于上世纪50年代实行户籍,从制度上稳固了城乡二元结构,限制城乡人员的流动。这种城乡二元结构的稳固对于建国初期我国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为稳定城乡相对固定的劳动力资源起了一定的作用。
在二十世纪,我国的户籍制度基本没有变化,然而就在这种情形下,出现了两次竞争式的城乡“融合”。第一次发生在“大跃进”时代,当时部分乡村从农产品横向规模扩张的角度夸大农产品的生产效率,与城市竞争。由于盲目夸大农业经济的优势,使得对当时的生产有相当大的破坏,以失败而告终。第二次发生在改革开放初期,大批的乡镇企业应运而生,它们采用简单的生产工具,生产了大量的生活必需品,在一定阶段上弥补了城市商品的缺失,形成了相当的规模。但到了改革开放的后期,尤其是近十年来,这样的乡镇企业举步维艰,由于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不足,难以把控现代工业生产的节奏,在市场中逐渐被淘汰。由此可见,我国在二十世纪经历的城乡融合的经验是不成功的。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户籍制度成为城乡统筹的关键障碍。
近十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但还存在不和谐因素。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不协调、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社会保障不同步、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等仍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和谐发展的主